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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税款贷款(银税贷是哪个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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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也会被套!//@胡萝卜说法:“银行成了冤大头?”河南周口,老曾发现自己可以以自己的名誉作为抵押,从银行贷款22万元,于是赶紧从银行贷款,还了一段时间后,老曾发现,自己又可以以名誉作为抵押,贷款11万元,于是又从银行贷款出来,没过多久,老曾去世了,银行慌了。 第一次贷款22万元,老曾是以装修的用途与银行签订了《个人额度借款合同》,贷款年利率百分之七点八,期限是一年11个月,按照合同还款规定,老曾陆续向银行还款13多万元。 之后老曾通过手机APP发现,自己又可以贷款11万元,年利率是百分之七点一,期限是一年,于是老曾又将11万元全部借了出来。 可是,刚借钱出来没多久,老曾就两腿一伸,人走了。银行一听就慌了,赶紧寻找老曾的遗产继承人,因为《民法典》第1161条规定,遗产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银行找到了老曾的妻子,老曾的妻子也承认老曾对银行的欠款,并表示自己愿意偿还。可是随着还款日一天天过去,银行却始终没有收到老曾妻子的还款,当银行找到老曾妻子的时候,老曾妻子说,老曾留给自己的遗产还了其他债务了,现在没钱还银行了。 银行才不吃这一套,立马起草了法律文书,将老曾的继承人(妻子,老曾的父亲,老曾的儿女)告上法庭,要求其偿还老曾生前的债务。 1.从法律上来说,到底谁应当承担老曾去世后的债务呢? 首先,老曾与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在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下,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属于合法有效合同。 依据《民法典》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因此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老曾妻子,儿女,以及父母,对老曾生前的债务负有清偿责任。 2.如果作为老曾的遗产继承人,如果放弃了继承的权力,是否还要承担老曾生前的债务呢? 答案是否定的,这一点可以依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3.继承人承担债务的范围是否有规定呢? 换句话说,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有100万的债务,但是其遗产只有50万,也不能让继承人将被继承人所有的债务全部继承下来,对此,《民法典》的规定是,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向债权人承担责任。 具体到本案来说,老曾生前只有17万余元的公积金,而这17万的公积金应当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在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有参禅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就是说,17万元的一半,可以被认定为继承遗产范围内,用于偿还债务。 最终,银行从老曾妻子那里拿到了其公积金余额里面的8万五千多元,剩下的欠款追偿主张,法院并没有支持。 关注@胡萝卜说法 ,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律师来帮忙# #周口头条# 图片仅供参考,并非涉案图片

胡萝卜说法头条群星榜10月黑马作者 商事律师

“银行成了冤大头?”河南周口,老曾发现自己可以以自己的名誉作为抵押,从银行贷款22万元,于是赶紧从银行贷款,还了一段时间后,老曾发现,自己又可以以名誉作为抵押,贷款11万元,于是又从银行贷款出来,没过多久,老曾去世了,银行慌了。 第一次贷款22万元,老曾是以装修的用途与银行签订了《个人额度借款合同》,贷款年利率百分之七点八,期限是一年11个月,按照合同还款规定,老曾陆续向银行还款13多万元。 之后老曾通过手机APP发现,自己又可以贷款11万元,年利率是百分之七点一,期限是一年,于是老曾又将11万元全部借了出来。 可是,刚借钱出来没多久,老曾就两腿一伸,人走了。银行一听就慌了,赶紧寻找老曾的遗产继承人,因为《民法典》第1161条规定,遗产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银行找到了老曾的妻子,老曾的妻子也承认老曾对银行的欠款,并表示自己愿意偿还。可是随着还款日一天天过去,银行却始终没有收到老曾妻子的还款,当银行找到老曾妻子的时候,老曾妻子说,老曾留给自己的遗产还了其他债务了,现在没钱还银行了。 银行才不吃这一套,立马起草了法律文书,将老曾的继承人(妻子,老曾的父亲,老曾的儿女)告上法庭,要求其偿还老曾生前的债务。 1.从法律上来说,到底谁应当承担老曾去世后的债务呢? 首先,老曾与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在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下,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属于合法有效合同。 依据《民法典》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因此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老曾妻子,儿女,以及父母,对老曾生前的债务负有清偿责任。 2.如果作为老曾的遗产继承人,如果放弃了继承的权力,是否还要承担老曾生前的债务呢? 答案是否定的,这一点可以依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3.继承人承担债务的范围是否有规定呢? 换句话说,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有100万的债务,但是其遗产只有50万,也不能让继承人将被继承人所有的债务全部继承下来,对此,《民法典》的规定是,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向债权人承担责任。 具体到本案来说,老曾生前只有17万余元的公积金,而这17万的公积金应当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在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有参禅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就是说,17万元的一半,可以被认定为继承遗产范围内,用于偿还债务。 最终,银行从老曾妻子那里拿到了其公积金余额里面的8万五千多元,剩下的欠款追偿主张,法院并没有支持。 关注@胡萝卜说法 ,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律师来帮忙# #周口头条# 图片仅供参考,并非涉案图片

我是75年的农民,记忆最深刻的就是春节过后家家户户想办法去外面借粮,家家户户,去邻县借,另外还有税金,4口家庭,2亩水田,税金800多块,家家户户转贷款,家家户户,平时一个一个鸡蛋聚着买凑税金,怕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