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知道了前房主为什么成为老赖!
雷神看法浙江,金华。周先生花了628万买了一套房,正要入住时,原房主的父母却要他再花100万买下门前的一小片绿地,周先生不同意他们就在绿地搭起了帐篷住了下来,并声称,这绿地属于他们的。 周先生看中了一套房子,房子的结构和装修风格都很不错。虽然这是一套法拍房,价钱也不便宜,但他还是毫不犹豫地全款买下房子。 正当周先生想装修入住时,原房主的父母却找上门来,不让周先生入住。周先生不知道他们啥意思,因为当初买这套房时,他知道原房主是因为欠了别人的钱当了老赖,所以房子才会被法拍,现在他的父母过来阻止他入住,难道还有其他情况? 正当周先生疑惑的时候,大爷开口了,他说既然买了这套房子,那么就要再给100万把房子前面的那一小片绿地也买走,如果不买走就不让他入住。周先生很纳闷,凭什么要花100万买前面的绿地,再说前面的绿地对于周先生来说可有可无,所以他拒绝了大妈大爷的要求。 大妈大爷见周先生拒绝了他的要求,于是直接在绿地搭起了帐篷住了下来,只要周先生的房子有动静,他们就过来阻挠。周先生不堪其扰,于是就报了案。民警过来之后,便跟大妈大爷说绿化地属于绿化带,要别人那么多钱买下来,是不合理的事情。 大妈大爷却说这不是绿化带,是属于他们的。现在周先生把房子买走了,就应当把绿地也一起买走,如果不买走,他们就住着。 周先生看事情没有解决,于是就请大妈大爷坐下来好好谈谈。而他们以为周先生要把绿化地买下来,他们也很高兴,并且大度地表示,他们也不想把事情闹大,可以降低要求,只要50万。 周先生一看大妈大爷还提无理要求,就谈不下去了。无奈之下,周先生只好了解这块绿地的实际情况。而经过了解,周先生才知道,这绿地实际上就是公共绿化带,是不属于任何个人的,也不允许任何人买卖。 了解到实际情况之后,周先生觉得大妈大爷就想讹他一笔钱,想到这里他就很生气,于是又报了案。 而大家了解到真实情况之后,民警也多次来劝解大妈大爷,让他们搬走,可是他们就是不愿意。于是他们强行把帐篷拆了,谁知道大妈大爷直接躺在地上。大家一看,大妈大爷躺在地上,害怕他们有个三长两短,只好暂且由了他们。 看到大妈大爷的所作所为,周先生就把此事先放一段时间。过了一段时间,他过来时,发现绿化地上的帐篷不见了,周先生很高兴,以为大妈大爷看到没有希望就搬走了。 可没想到,当他准备打开院子门时,竟然发现大妈大爷把院子门的钥匙撬开了,直接把帐篷搬到院子里,又住了下来。周先生看到此情景很是气愤, 于是周先生又报了案。 对此大妈大爷说,之前在绿化地上搭帐篷住下来是他们的不对,但是院子也属于他们的,现在他们也不想为难周先生,让周先生给30万,他们就搬走,如果不给他们依旧住下来,因为他们没有地方可以住。 对于大妈大爷的无理要求,周先生直言大妈大爷就是贪得无厌。因为当时拍下这套房子的时候,已经给了他们12万租房子住。 可是大爷却说,他的老伴有病,要一直吃药。那12万早就花光了,现在没有钱了,所以为了尽快解决这件事情,他们只要30万。 可是周先生才不会满足大妈大爷的。现在天气这么凉,他不相信这大妈大爷能在帐篷里能长久住下去,也不相信原房主为了讹钱还债会如此狠心,让他的父母在外挨冻。 而民警也表示,他们会再次进行沟通,如果实在是沟通无果,他们也会进行强制措施解决此事。 那么此事中大妈大爷的行为到底涉嫌了哪方面的违法呢? 首先,先看大妈大爷在绿化带上搭帐篷住下来,阻止周先生入住房子的行为,由于此行为已经干扰了周先生的正常生活,因此其行为属于干扰了他人的生活的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周先生已经合法合规买下了这套房子,那么他就可以入住房子,由于大妈大爷干扰他入住房子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他的生活,所以可以对大妈大爷处十日拘留,并罚款500元。 其次,看大妈大爷撬开院子的大门,把帐篷搭建在院子里的行为,他们并没有经过周先生的同意,这已经不是一般的违法行为,他们涉嫌了侵入他人住宅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由于大妈大爷的行为是在违背了周先生的意愿下进行的,并且大妈大爷没有任何依据可以进入周先生的房子,他们只是为了周先生给他们30万。 因此,此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侵入住宅罪,对此他们将会被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雷神看法 大妈大爷以为可以通过自己的方式减少自己孩子的损失,殊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经给他人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自己也触犯了法律。 对于大妈大爷搭帐篷要钱的行为,大家有何看法?#媒体人周刊# #律师来帮忙# #头条创作挑战赛#
这事听丈夫的,他的建议很正常也很合理。堂哥的意思是宁可失信于房主,也不能失信于银行。将来必然是会为后续钱款扯皮,最后双方断交。得罪人趁早。
有个朋友买房看中一套3000万的房子,房主是个大老板也是被执行人,但他还是给了200万定金,后来发现房主成了老赖,怕过不了户,交易取消,定金起诉也没执行回来。当时他经过中介看中了这套房产,房屋信息摘要里面显示有2000万元抵押,房东当时说自己有债务,想尽快卖房还债,中介也说抵押可以处理能过户。后来他就支付了200万元定金,还和房东、抵押银行一起商量先帮房东还银行的2000万元抵押款,解除抵押后再过户到他的名下。
好在签订购买协议,交了200万元定金后,他发现房东成了失信被执行人,房屋被其他债权人查封。房屋被查封后显然就不能再交易过户了,于是他中止了交易。
再后来,他经过半年的时间起诉了房东并胜诉。却发现房东已经被多人起诉,债务累累,从面上看已经没有财产可供执行,问我有没有办法?
#普法行动# #执行君说法#
这个事情从一开始就有很大的风险,为什么这样说。
第一、房主是被执行人,也就是说其名下的房产随时可能被查封,一旦查封房屋就不能过户。
第二、房屋有抵押贷款,需要购房人先帮着还款后才能解除抵押并过户。一旦在解除抵押后,房产被查封而无法过户,购房人将承受巨大损失。
第三、事实证明房主没有履行能力,200万元的定金也无力退还。
现在被执行人债务缠身,虽然轮候查封了这套房屋,但想追回这200万元难度很大。因为即便你找到了被执行人其他财产,其他债权人也会来参与分配。
而最好的办法是找到被执行人的弱点,让被执行人单独还款。因为这样的被执行人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可能性很大。只是身背巨额债务后,只会处置现有的财产来偿还债务,不会主动还款,至于能否还清债务,已不在关心。
个案想要执行回款,还是要稳准狠地采取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产生影响,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这就很考验执行技术和手段。#夏日大做战#
我是@执行君。
法拍现在银行很少做贷款了吧,降准加息了,大部分都要全款剁,而且很多法拍房原房主是当地知名老赖,他的有些债主可能不知道房子被法拍了上门讨债的(过激的又泼油漆的),还有如果原房主户口在房子里面的话很麻烦,基本能被法拍的房子原房主你也很难联系他迁出户口。
我认为这个姓向的 该叫向无赖才对不会错 所有老赖都有所谓的苦衷无奈的理由 就像租房的住在房里以为就是房主啦?事实证明明显这是不可能的 法院到期不予履行将会强制执行![灵光一闪]
春宵乐读拖欠4个月房租不搬离,房东:我真是你亲娘! #租房# #合同#
04:40装修工十分辛苦,如不给钱就是剥削加压迫,苦工无钱怎么养家糊口?靠什么生存?过极行为是被激反应,赖皮无信应得。//@菜芽212065083:以前暑假跟家人去工地装修也遇到过老赖房主,最后钱也不要了,直接把每块地砖边角都给砸了,房主还是因为看了之前他亲戚装修的觉得我们手艺好才叫的,让他亲戚都看不下去了,主要是房主明明有钱就是想赖,所以人品修养和财富多少没有关系
老赖到底去了哪里?
又一对夫妻老赖,昨天没有抓到,今天还是没有抓到。老赖在昆明有一套民房,拆迁置换了几套回迁房,这几套回迁房都交房了,其中有两套已经有人居住,另外几套刚交是空置状态。
我们去查看房屋现场,其中一套早早入驻的房屋面积较大,门口有过完端午节的新鲜蒿草,可以确定有人居住。委托人今日去了现场,竟是租户,另外一套也是租户。
有了诉讼和执行,租户肯定会受影响,提醒不要续租了,避免财产损失。
老赖又有转移财产的情形,户主明明是老赖,出租人变成了老赖姐姐和母亲。
回迁房执行是一个难点,但无伦如何要执行到位的。
老赖,你可以躲一年两年,甚至三四年,但躲不了一生。
我们发现了回迁房以及具体房号,已经查封了,肯定租不出去了。
该案必须再艰难也是要执行的。
建议抓住私自按装暖气循环泵的家庭成员按失信处理,房主按盗窃罪处罚和判刑!因为暖气也是商品物质,偷导就应处理。别祸害好邻居!//@五星红旗2222:先解决私自安装暖气循环泵的吧
尚思睿教#沈阳头条# 暖气公司正在赶紧解决取暖问题!有求必应,这几天供暖,市民反映不暖和没有到18℃,工人就迅速检测,发现进水也不热,才17℃,排查后原来老旧管子泄露原因,天不亮就开始维修! 确实之前没打压进水,你不知道哪里出问题了,现在供暖了,市民花钱了,屋里不暖和,自然就解决,趁这几天不冷,赶紧维修,工人忙的不亦说乎,大家都说暖气公司非常有责任心,不达标18度誓不罢休,坚持18℃!
太狠了!租客竟然卖掉房东电器旅游去了!根据媒体消息,12月4日,辽宁沈阳,一男子在租房40天后,竟然一声不吭的将房东所有的电器全卖掉,自己买了机票飞到广东去旅游了,这位租客真的是太狠了。
根据房东的说法,这位男子是在10月14日租的房子,大概每个月850元租金,男子不仅支付了850元租金,而且还支付了850元押金。
但是到了11月份,男子就给房东发微信,表示没有钱了,能否借70块钱,但是房东没有理他。后来又向房东借10块钱,房东给了他10块钱,表示可以买个窗户封条,也不用还了。
但是房东没想到的事情发生了,抄水表的进不去门,于是给房主联系,房主跟租户联系的时候,才发现被租客拉黑了。房东到房子一看,发现洗衣机,冰箱,电视,空调都没有了,可能都被租客卖了,而根据房主说,这些电器大概值五六千块钱。而租客可能11月份就已经把这些电器卖掉,然后就走了。
这位租客真的是太狠了,竟然敢把房东的电器全部卖了,这显然已经是违法了。而且这些电器也不太值钱了,虽然买的时候大概需要五六千元,但是如果是卖废品的话,电视,冰箱,空调,洗衣机,加起来能否卖了1000元呢?
而且从上述可以知道,租客还有850元押金在房东那里呢。租客把房东电器都卖了,就跑掉去广东旅游了,那么显然这850元租金估计房东暂时也不会退给租客了。
而且租客这样做已经违法,房东已经表示报警了,而且还表示已经起诉租客了,而以后租客可能会因此事进入失信名单,那租客可能就后悔也来不及了。
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呢?
#男子租房40天 卖掉房东电器去旅游#
买房前规定了 还签了合同 买房后原房主就是不迁 合同也约束不了老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