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的贷款秘密,30年的贷款差距太大了,如果在县城买房子,贷款要100万最多可以节省一套房子的首付了。
大事件!借钱居然也有冷静期了?
我们知道,新的民法典生效之后,离婚是有冷静期了,30天才可以正式离婚;可你知道吗?现在居然连借钱,连借呗都有冷静期了!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是在近日,蚂蚁集团对持牌消金公司推出的“贷款冷静期”非常感兴趣,并且组织了“贷款冷静期”可行性的调研。
这个页面置于借呗贷款页面下方,非常能引起大家的关注。发起投票后有超过百万用户参与讨论,投票结果显示,超过80%用户支持开通冷静期这项服务。根据借呗平台投票页面介绍,“7天贷款冷静期”主要是为新用户设置的,在新用户首次借款的前7天内提前还款,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
从这项功能上来看,“7天无理由还款”就像一项贷款冷静期权益,让借款人在贷款时多一个选择,更加理性消费。如果贷款后悔了,七天之内全额还款不会有什么损失。#借呗将上线贷款冷静期#
作为一个经常用借呗的人,我觉得其实这个功能只能算是锦上添花,因为借呗本来就是随借随还了。不过从这里可以看出,支付宝为了引导大家更理性地消费也是不遗余力了!
#民间古玩收藏真的有值百万的藏品吗#
去谢际胜头空间看看他的置顶悟空问答文章吧,那篇文章有完全的回答。别看不起民藏。
能欠债上千万上亿的人,那就是当今的成功人士,钱对他们已经不重要了,要的就是享受人生,享受这个过程,假如你不欠债,你有上亿民你眼睛一闭毛都带不走,你出去借100万试试,出去就借50万试试。不行吧,服了吧。哈哈哈
【历史上战斗力最强的六支军队】北府兵是东晋时由谢玄招募从北方流亡到南方的流 民组建的一支精锐部队。北府兵的成名之战就是以少胜多战胜前秦苻坚“百万大军”的淝水之战。公元383年,前秦的苻坚带着87万大军南下,想要灭掉东晋,进而一统天下,面对十倍于己的敌人,在谢玄领导下,北府兵毫不畏惧,以一当十,一举把敌人击溃,创造了以少胜多的神话。
玄甲军,隋末唐初,天下大乱,民不聊生,李世民凭借自身的能力扫平各个割据势力,凭借的是他的利剑,这就是他的精锐骑兵——玄甲军,玄甲军因全身武器盔 甲都是黑色而得名。玄甲军是中国历史上十大骑兵之一。
岳家军,岳家军名声很大,战斗力也很强,在岳飞的带领下,参战一百多次,是百战百胜之师。有“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说法,金兵遇到岳家军是闻风丧胆,落荒而逃,如果让岳飞继续打下去,光复故土未必不可能,可惜的是十二道金牌诏令,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背嵬军,是岳飞手下精锐中的精锐部队,由于战功卓著,位列中国古代五大精锐部队之一。背嵬军作为岳飞的亲兵卫队,战斗力极强。岳珂《鄂国金佗编》卷二十二《淮西辨》云:“背嵬之士,先臣之亲军也”,又说“颍昌、朱仙,皆以是军取胜”。
怯薛军,是蒙元时期成吉思汗的近卫军,组建者是成吉思汗,主要由贵族,大将等功勋子弟组成。怯薛军待遇优厚,忠诚无比,战斗力强焊,参与灭国战争很多,战功赫赫,构建了蒙古帝国的统治基础。
戚家军,明朝中后期,东南沿海倭寇横行,戚继光领导的戚家军,便是在与倭寇的斗争中成长起来的一支精锐部队。戚家军主要由义乌的农民和矿工组成,起初只有三四千人。自组建以来,几乎是百战百胜,杀敌达十几万。在最经典的台州大捷,九战九捷,歼敌5500人,自己只损失了20人,可见戚家军战斗力恐怖如斯,令倭寇闻风丧胆。
这几支军队在当时的地位举足轻重,是主要的战斗力,在对敌的时候能以少胜多以弱胜强,也都曾立下过赫赫战功,在历史上也都是比较出名的军队。
浙江衢州,李某为了获取13万高额贴息,在银行存了100万一年定期。不料到期取款时,发现卡里余额为0。于是以丢失存款为由,将银行起诉到法院,请求按照银行按照存单支付100万本金及相应的利息,法院这样判决。(来源:裁判文书网)
事情是这样的,犯罪分子徐某告诉李某,在某银行网点存100万一年定期,存款当日即可获得10%至20%不等的高额贴息,到期后还本付息。李某经不住诱惑,便在该网点存了100万,果然,当天就收到徐某转来的13万元利息。
原来,徐某和银行工作人员谢某等人合谋,当受害人李某将本金存到银行后,谢某就及时把李某的相关信息告诉同伙祝某,随后,祝某冒充李某来银行办理转账业务。接着,谢某以打印对账单为由,让李某输入密码,趁机就把李某的钱转到祝某的账户,祝某又通过徐某将13万利息转到李某的银行卡内。此时,李某对自己账户内资金被转一无所知。
直到一年后,李某到银行取款时,发现自己的存款已经被转走,和银行索要未果后报警,随后案发。徐某、谢某、祝某等犯罪分子纷纷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但李某的存款却未被追回。
随后,李某将银行起诉到法院,要求银行按照存单支付100万本金及相应的利息。
李某的起诉理由是:
第一、他将钱存入银行,就和银行建立了合法有效的存款储蓄合同,银行有义务保障他的资金安全;
第二、本案系银行工作人员和犯罪分子勾结才导致自己被骗,银行存在内部管理不善等问题,应当对员工的行为负责。
银行对此答辩道:
第一、李某受犯罪分子高息诱惑,将钱存入银行,只是犯罪的一个环节而已,换句话说,李某和银行从未建立合法有效的存款储蓄合同;
第二、李某不在本地存款,为了高额利息跑到外地存款本身就不正常,且在银行办理业务时,不认罪核对信息,明知道要转账,仍然输入密码,导致个人信息被泄露,对此有重大过错;
第三、犯罪分子利用银行实施诈骗,银行有一定过错,但过错主要在于没有将转账信息交付给李某,但此时李某的本金已经被转走,所以银行不需要承担赔偿恶人。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
第一、李某在银行存款虽然形式上符合存款储蓄合同,但实质上是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的重要环节,因此,双方并未形成合法有效的存款储蓄合同。
第二、虽然合同无效,但是银行仍然负有赔偿责任。《民法典》第504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具体到本案,李某被骗离不开银行工作人员的刻意隐瞒和违规操作,银行对此应当负责,但李某本人为了高额利息,没有一点防范意识,也有过错;
综上,一审法院认定银行和李某各承担50%责任,但由于李某存款时已经收到13万元,因此银行需要支付李某43.5万元。
一审判决后,李某和银行双双提起上诉,但都被二审法院驳回。随后,李某又提起再审。再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和一二审法院认定的一致,但是在责任划分上却有不同意见。
再审法院认为:第一、银行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不仅未就转账内容及转账单中的客户签名等事项,及对可能存在的有损储户利益的风险,按照业务操作规程与储户本人核对甄别、提醒,反而故意隐瞒转账情况,将李某的存款转账至犯罪人员祝某的账户。
第二、李某的存款被犯罪人员骗取,系银行工作人员谢某与祝某等其他犯罪人员积极配合下完成。因谢某系在代表银行与李某签订并履行储蓄存款合同过程中实施犯罪,故对其该犯罪行为导致李某存款损失的后果,银行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为他人高额贴息所诱惑,在银行存款业务过程中,轻信听从犯罪人员的指引操作业务,缺乏审慎注意义务,存在一定过错。
综上,再审法院改判银行承担90%责任,赔偿李某783000元,本人承担10%责任。
亲爱的读者朋友,对此有什么看法呢?欢迎评论!#头号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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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回说法 关注我,多学法,少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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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万山诗一首.况味真 万山(平水韵) 步月携云世味真, 幽兰赋雪色如银。 凌霜桂影销空怨, 料峭金英称绝伦。 满眼沉纷无限意, 盈头落絮已披身。 天风瑟瑟星河澹, 病瘴忧疲百万民。 #广州头条# #头条创作挑战赛# #原创诗词#
精彩分享。值得收藏。
我是万山诗一首.况味真 万山(平水韵) 步月携云世味真, 幽兰赋雪色如银。 凌霜桂影销空怨, 料峭金英称绝伦。 满眼沉纷无限意, 盈头落絮已披身。 天风瑟瑟星河澹, 病瘴忧疲百万民。 #广州头条# #头条创作挑战赛# #原创诗词#
江西一女孩结婚半年才发现丈夫借钱结婚,彩礼钱买房买车借了100万,利息还很高,感觉被欺骗心里委屈回娘家和母亲抱头痛哭。
其实我觉得更惨的是他的丈夫,为了结婚把自己拖入了债务危机。彩礼给过去了,女方可能不还,但男方实实在在就是婚前的债,按照现在的民法典,这个女孩是不用帮她丈夫偿还的。
女孩子哭的应该是失去的青春,已经由头婚变二婚的不甘心。既然这样,为什么婚前不好好的调查清楚?结婚最好知根知底,还是很有道理的。
近日,安徽宣城,一女子的手机收到银行短信,提示她的账户收到了她在上海打工期间的老板转给她的100万元。女子一阵狂喜,这笔“飞来横财”,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自己打工多年,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钱,100万在宣城完全可以买一套不错的房子了。如果能够将这100万据为己有,就太美了。
但是女人冷静下来,她想这是不可能的,天上哪会掉馅饼,不是自己的劳动成果可不能要这笔钱。不过,她很快又陷入了新的担忧和恐惧中。这笔转账,不会是前老板借她的账户洗钱吧?
又或者,是电视中常常宣传的诈骗手法:先转账给你,但设置的是“次日到账”,然后通知你转回来,等你将自己的钱转回给他,他又撤回之前的转账。
女子吓得不轻,赶紧拿着手机到宣城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当地公安人员,帮她联系上海公安机关,确认了上海那边的前老板也到上海公安报案称自己转账转错了100万给该女子。
这才知道,只是一次转账操作失误,不是洗钱或诈骗。后来在公安人员的陪同下,女子将该100万元转回给了前老板。
网友们纷纷为女子点赞:真是好人啊!
有网友调皮地说:如果是我,我可就不还了。
真的可以不还吗?答案是否定的。
1.女子凭空获得100万元,属于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依据或者合同约定,使他人受损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
我国《民法典》985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前老板转向错误,女子凭空获得100万元,符合不当得利的条件。因此,前老板可以向该女子请求返还这100万元。若女子拒不返还,前老板可以向法 院提起“不当得利返还之诉”。
2:若女子拒不返还,因本案涉案数额巨大,女子有可能构成侵占罪。
《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前老板转账错误后,联系该女子并告知情况后,该女子在法律上已经成为这笔钱的代为保管人。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侵占数额达到5000元-20000元(各地标准不同),本案达到100万元,已经属于数额巨大,足以构成侵占罪,而且是要判处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
所以,他人错误转账,是不能据为己有的。需要注意,侵占罪是自诉案件,就是自己到法院去起诉对方构成犯罪,所以一定要注意搜集好对方的身份信息、转账错误的记录、对方拒不返还的证据。
3.现实生活中,假如咱们自己发生错误转账,第一时间该怎么做?
转账要谨慎,核对身份和信息是首要任务。但是万一发生了错误转账,咱们也不要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规定,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转账的,银行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在银行受理后24小时内,转账人是可以向银行申请撤销转账的。
如果自动柜员机错误转账已经超过了24小时,无法撤回的;或者通过手机银行或者网银转账选择了“实时转账”,无法撤回的,应当及时与收款人取得联系,协商退回钱款。
如果没有收款人的联系方式,应马上向相关银行客服咨询求助。出于对客户隐私的保护需要,银行可能不会提供收款人的具体个人信息,但是汇款人可以请求银行客服与收款人联系,协调退款事宜。
经汇款人或银行联系告知情况后,收款人明知对方转错账还拒不退钱的,就会构成不当得利。我们可以起诉对方,要求他返还不当得利。如果数额较大,还可以到起诉他构成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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