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了同学,坑骗自己。
今天,我家附近有个大哥,半年前帮他同学担保贷款5万。
他有一个初中的同学,20年前的同学,想借10万。然后,幸运分不够,让大哥帮他拉平均,然后说不签就没保障。吴先生说,他的老同学当时带他去了杭州汇丰的一家贷款公司。
今年7月份又把邻居大哥带到一家贷款公司。然后,也就是说帮他拉平均值。最后,贷款公司说他信誉分不够?让我把这个钱放在身边,贷款10万5万做担保?放5万大哥那里 。贷款公司2万块钱是手续费,同学?我自己拿了3万。吴先生说,最后老同学以他的名义借了10万,约定分36期还款,每月还款3400多元。经过计算,年利率超过了15%。五个月过去,借款同学一分都没有还,都是邻居大哥在还款,韩先生说,当时老同学给他写了一张10万元的借条。在这借条之下面,贷款公司的一位经理还写下了承诺,三个月内贷出10万元,以替代吴先生名下的10万元贷款。你当时为什么愿意帮他借这笔钱?当时你们都是同学吗?二,就是他说啊,五万块钱在这里,有保证金。三个月后,他可以自己借10万。
然后我把这5万块钱给了他。三个月后,我来找他,他根本贷不到款,然后就没有还款能力了。当时拿到这个贷款,我打分的时候,贷款公司说分数信誉分不够。
帮我弄了个分,所以这个还款其实是要你还的。对吧,我还了,那你还了吗?公司垫付给我后,我就还给你,说是借他们贷款公司1万,10500。我帮同学说三个月前他骂我,直接转给他了。300?我把这个还给他了。前三个月的贷款利息是,我找到这个贷款公司报了警之后,贷款公司一万零五百块。所以,你现在不能自己还这个贷款吗?我不希望你今天提起这件事。
今天晚,我会和我的老板讨论这件事。嗯,我不相信他,因为我没说,他以前那个给我写单子,说每个月5号还,结果还是不还。这次你能答应给他这笔钱吗?我告诉你,我被他们两个耍了。当时要不是他们两个答应我,三个月就能借到钱,我是不会答应的。我来的时候没有签字,也没有帮他。
他的贷款公司,这笔贷款的代理费太高了。10万元竟然高达2万元。这个贷款有些可疑,因为他是我们将从他那里借这笔贷款。我们现在不方便说。等你朋友过来后,我们把这个问题处理好,就没问题了。如果处理不好,那我们接下来就可以为所欲为了,但是他说现在是5个月的贷款,他的朋友都没有还。我知道,所以等他朋友过来以后我们再处理这些问题。
我们是什么公司?“不然你朋友来了之后,如果这件事情处理不好,没有达到你想要的结果,我们怎么办?我们愿意承担任何结果,也是可以的。
我想要的结果是什么?就是说把这个贷款结清,嗯,对吧?本来是可以的。没问题。只有在他等朋友来的时候才能做到,对吧?怎么做才能直接结清这笔贷款?把钱准备好。
我的朋友。那就下去吧。他现在没有钱。我们会帮他处理的。有什么解决办法吗?这个我不想多说什么。就问一下,当时他说他朋友贷款10万,我们这边要收2万的代理费的。这个我也不想多说了。采访结束后的一天,记者接到了吴先生的电话,他向记者反馈了三方的谈判结果。现在要还贷款加利息,还有9696.65万。贷款公司负责两万,然后负责两万六到两万五。昨天他又交了8000,18000。他说今年。年底前还回来。如果回不来,那我们就走司法途径。
【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法官提醒,小心被记入信用记录或追究刑事责任!】近日,王某明知“虾哥”为赌博平台违法转账,仍将自己的三张银行卡出售供其使用,三张银行卡在两个月内转入103万元(包括电信诈骗资金)。法院认为,王某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法官提醒: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嫌疑人为逃避法律制裁,往往会借助普通人的账户、电话卡等信息进行资金交易,因此,不要为了小利而将银行账户、电话卡等具有个人属性的信息出售或转借他人,否则不仅会被记入信用记录,还有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诈骗罪从犯等罪名,被追究刑事责任。(据北京日报)#电信诈骗##信息安全#信用记录#
这是一个关于“风”“花”“雪”“月”的案子……
那一场风花雪月的事,有没有机会 重来一次?可是此“风花雪月”非彼“风花雪月”,它是一种赌注的名字,分别是“风”“花”“雪”“月”。
近日,一市民被“指导”线上赌博被骗80余万元,真是一入赌场深如海啊!令人拍手称快的是,此案中参与“帮信罪”的王某被成功抓获。
近日,寿光市公安局站前派出所在侦查中发现,外省一市民曾某到寿光出差,夜晚寂寞难耐,被人以“约炮投票赚佣金”为由引诱下载了一款名为“醉海棠”的APP,按照平台上一名叫“数据师-苏珊”的客服人员指导,在该APP上实施网络赌博。随后,他被“苏珊”引导买入“风”“花”“雪”“月”等赌注进行下注,总计损失80余万元。
办案民警顺藤摸瓜,查明曾某其中一笔数万元的转账于2022年11月14日转入邻县人王某的对公账户中。经过研判分析,王某有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重大嫌疑。在掌握确凿证据后,办案民警于18日凌晨将王某抓获,王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讯问,2022年10月22日左右,王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将自己的银行卡及其他个人证件出借后对方会用于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在“上线”的带领下办理了营业执照并开通对公账户,后将营业执照、对公账户以及对应的公章、U盾、银行卡、手机卡等出借给他人使用。经核实,截止被抓获之日起,王某名下的对公账户资金流水达700余万元,王某非法获利人民币6000元。
目前,王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寿光公安再次提醒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两卡”(包括电话卡、物联网卡、银行账户、银行卡、对公账户、互联网账号等)。对有实施以上行为的单位、个人和相关组织,以及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公安机关将联合人民银行和三大运营商采取限制其有关卡、账户、账号等功能和停止非柜面业务、暂停新业务、限制入网等措施,并纳入信用惩戒,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寿光公安
唉,把钱借给不讲信用的人之后,再想要回来是真的不容易,也是真的感到心累,这不,今天下午为了要回借出去的1000元,我溜溜地在借款人对面坐了将近两个小时,还好,最后要了回来,哎哟喂,以后打S我,我也不会借钱给他了。
3个月前,也就是5月26日,同单位但不是同科室的小海向我借了1000元钱,我把钱通过微信转给他后,他再三地道谢,并语气坚定地告诉我,一个月后他一定还给我。可到了6月26日这天一早,他发信息对我说手头紧张,请我再缓他一个月,又语气坚定地说,到7月26日一定还钱给我。收到信息后,我回复了OK的表情,心想小海人还不错,心里还惦记着借我钱的事。然而,过了一个月后,7月26日一大早,小海又发来了信息,说上个月花钱的地方太多,现在手头还是没钱,他斩钉截铁地保证8月26日绝对还我。我还是没说什么,回复了一个笑脸的表情。今天8月26号,是小海借了我钱的第三个月,可直到下午两点多钟,他也没来还钱,连信息都不发给我了。周五下午清闲无事,于是,我便端着茶杯去了小海所在的办公室,就坐在他的对面,跟他的科长聊天,跟他办公室的其他同事聊天,一呆就是将近两个小时,自始至终我都没跟小海说一句话,只是偶尔扫他几眼,只见他如坐针毡,神色极为尴尬。又聊了一会儿,连我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了,觉得仿佛欠钱的是自己了,正打算站起身来离开时,手机却传来了微信的提示音,打开看时,赫然却是小海微信转账给我的一千元。
唉,到现在为止,我还是想不明白,为什么小海今天明明有钱却不主动还我?非要我使出水磨功夫,彼此颜面都不好看才肯还钱。借钱给不讲信用的人真是个虐心的过程,我想我以后再也不会把钱借给这样的人了。
表哥因为疫情失业后,投资近20万包了50亩地种大蒜。这20万包括包地的费用,还有种蒜的种种前期投入。现在已经开始起蒜了,我也不知今年大蒜的行情怎么样?正准备问他呢,表哥突然提出让我给他再贷10万,我特别犹豫,不知该不该再贷给他?
之前贷给他5万5,用我的工资卡办的贷款,每月利息表哥转给我,我给还上。表哥这一点倒守信用,每个月都会按时把利息转给我。之前表哥也一直说要把本金还我,但一直没还,续借了三四年了,再用我的工资卡贷10万,哎!我又要承担这中间的风险和内心的煎熬,虽然是自己的亲人,可我真担心,也不知今年大蒜的行情怎么样?害怕他投资种植失败,哎!我该怎么办?是贷给他还是不贷给他?
#闲鱼被曝用暗号交易违禁品#我们每个人都有这样的东西,买来的时候挺贵,后来用不着了,放着占地方,扔了可惜,这些旧东西就像鸡肋一样,有了这样的一个二手货平台,我们就可以彻底解决这个问题了。对于有需求的人来说,也可以节省一笔开支。作为一家出售二手物品的平台,闲鱼给很多人提供了便利,自己不用的东西,放到平台上换点生活费也是好的,不然扔了也是浪费。
曾经见过一些明星把自己穿过的衣服和鞋子,用过的包包也放在平台上卖,一方面满足了粉丝追星的要求,另一方面,明星因为比较特殊的职业,更新换代比较快,所以用过的东西可能都比较新,卖了变现也挺好。
平台建立的初衷是好的,为的是大家便利,但是架不住总有一些人钻空子,做一些非法的勾当。
既然平台是好平台,那就加强监管,对不法商家进行清理,如果放任不管,损害的是平台的信誉,受其影响,将来什么走向也未可知。只有加强监管,让其正规起来,才能使平台得到更多人的认可,进入发展的快车道。
凭什么不给大哥退钱,没看到大哥都急哭了吗?近日看到这样一则新闻,做水果生意的黄先生不小心将3万元的货款转给了一位新客户,可是对方收钱后,却把黄先生拉黑了,黄先生含着眼泪说,现在也联系不上这位客户,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据悉收款人是一位20多岁的小伙子,我想说小伙子,这个钱不是你的,你为什么要收,信誉是很重要的,你这样做是不对的,这可是黄先生一分一分不分昼夜,辛辛苦苦赚来的。
其实身边这样的例子很多,有好多人都会转账错误,有人会提醒对方转账错误,有人会收到款后,再把钱还给对方。
大家再转账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检查一遍,尤其是金额稍微多的时候,一定要仔细地核对,仔细核对也用不了多长时间,所以希望大家都要记住。
黄先生的这个事情可以求助相关部门,会得到满意的答复的,同时也希望黄先生不要自责了,毕竟你也不是有意的。
(图片来源于网络)
“刷刷手机,就能轻松赚钱?”山东菏泽,刘女士在家闲得无聊,就拿起手机,一次偶然的机会加了一个好友,这个好友告诉她,关注个公众号,就可以轻松领红包。刘女士信以为真,还有这等好事,躺着也能赚钱,马上关注上公众号,就收到了客服给她的消息派单。
派单链接很简单,小手轻松一点,帮助网红刷刷流量,赚取积分,积分兑换成佣金,再提现。
刘女士尝到甜头,后面金额越刷越大,从一两百到几万,再到后面的几十万元,当刷完第三单时,刘女士的佣金无法提出。客服瞬间出现,告诉她是操作失误导致的,要再刷3单,被冻结的资金账户才能解封。
刘女士垫付3万多元,终于刷完3单,眼看可以回本了,客服告诉她继续刷几单大额产品,就可以提现200多万元。刘女士在客服的一步步指引下,把家里买房攒钱的钱全部转进去,要钓大鱼。结果不出所料,资金账户还是被冻结,无法提现,刘女士此时恍然大悟、如梦初醒,立即报警。
警方调查发现,刘女士转入的125万元,被犯罪分子立即转走了。刘女士用的软件后台,是被犯罪分子控制的。看似是正常操作,实际上每一步都是犯罪分子通过程序引导,将资金转入犯罪团伙的银行账户。另外,这些账户在同天,都有大额不明的资金流入。
警方目前先后在山西、山东、上海等地,将犯罪团伙10余人捉拿归案,已经被刑事拘留。
【@胡萝卜说法】
动动手指能致富?还是刷单多套路?近来,电信、电商刷单现象蔚然成风,刘女士作为受害者,本想通过刷单来补贴家用,万万没想到自己却成了家里最大的开支。此类案件的一些犯罪分子往往利用“刷单”做诱饵,实施诈骗,并且不断得变换套路躲避打击,所以出现被害人赚到几十元,却被骗几万甚至几百万元的情况。
像刘女士这样的受害者,层出不穷,都相信自己不会被骗,总有人不信邪,前赴后继地被加入刷单队伍。
1.犯罪团伙这种有预谋的,以“刷单”的名义实施诈骗的行为,将受到什么处罚?
这个犯罪团伙,包括客服在内的人员,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利用互联网,采用欺骗方法骗取他人钱款,数额较大,已涉嫌诈骗罪,并且属于共同犯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较大是按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3000-10000元以上的标准、数额巨大是按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3万-10万元以上的标准、数额特别巨大是按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标准。
显然,本案的犯罪分子涉嫌诈骗的金额仅仅刘女士就已经达到120多万元,可见,将会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大家关心的问题是,刘女士的钱能被公安机关追回来吗?
本案经警方调查,刘女士将钱转入平台后,后台的犯罪团伙立即将钱款转出。警方将涉案的银行账户全部都冻结,可喜的是挽回了刘女士的部分经济损失。
此类案件,刘女士算是幸运的,设想一旦犯罪分子将钱款转移,甚至挥霍一空,拿回来的可能性将会微乎其微了。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问题是,追回全凭运气,刘女士本以为天上会掉陷阱,谁知竟是羊入虎口啊。
3.你们是不是也经常看到各种广告,包括各种店铺在招收刷单兼职人员呢?
尽管存在着高风险,但刷单带来的店铺信誉和高评分,能给这些商家带来更多的经济收益,因此,电商刷单现象屡禁不止,而刷单赚佣金更是骗子惯用的伎俩。刷单行为本身就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它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也侵害了诚信卖家的利益。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是可以对刷单商家处以最高200万元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所以,面对各类刷单返现的诱惑,一定要擦亮双眼,天下不会掉馅饼,即便掉也不会砸到你头上。对于刘女士被骗125万元这个事,大家怎么看的呢?欢迎在留言区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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