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公正不过户,卖房险被中介套路,聊一聊给大家提个醒。最近本人有套住房想卖,挂中介半年也没有卖出,房主我对中介透露了急用钱,于是中介给我介绍了全款买家,而且买家非常爽快答应三天内一次性付清,只不过是仅公正委托买卖权不过户。大致流程是:买家先支付部分定金,买卖双方去省城南昌找家公证处进行公正,公正买家一年内享有该房的买卖权,公正后买家将购房款全部支付给房主,房主去银行办一张一类银行卡(空卡),连同房屋产权证一起交给买家,将来买家或许对房子进行简单装修并自行找下家,下家不与房主见面并将购房款转入房主办的这张银行卡,买家单方面与下家进行交易,后续过户等事宜就由买家去跑手续。中介信誓旦旦保证无风险,此时我确实心动了,经冷静思考发现其中风险。事实上房主遇上的是炒房者甚至就是中介自己的人,对方可以拿着房主的委托去再次售卖房子,对方一旦出现经济纠纷,房主也要负连带责任甚至负全责。对方还可将房子去抵押、贷款方等,不但影响了房主购买第二套房,而且还有更大的问题——如果因为经济原因导致被法院查封财产,那么房主手里的合同和公证书是无法对抗法院的封令的。
这个女孩想把,零首付买的房子卖掉,套现走人,现实不现实呢,当然不现实,为什么这么说呢?首先,房产证没有办下来,这个在实际操作当中,就是一个bug,而且在实际的销售当中,也会存在种种不确定,其次啊,就是对方买房的时候,想要按揭,可能存在更多的阻力,因为这是二手房…
那么,当时2017年,想把这个房子卖掉,只有一种可能性,可以操作,那就是现款买房,因为这个房子已经属于二手房,买卖二手房的时候必须得有房产证,再一次买房的人才能够按揭贷款,否则,办不了按揭贷款,那么就只剩下一种途径,全款买房,而且还得去做合同公证,才能套现,这样的话就会有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假如说公正了买卖合同,两年内如果能拿到房产证,不用本人出现,都可以直接过户,假如超过两年没有拿到房产证,那么,再次过户的时候,就需要卖家亲自出场,这个时候能不能找到你呢?
第二个问题,就是因此而带来的风险,买方会不会压价格,或者预留一部分尾款,作为他过户的一种保障,我想,作为一个真正的买家,一定会想到这一步的,总不能希望自己买到的房子,最后房产证上不是自己的名字,那不是扯淡了吗?对吧?
假如没有卖掉,增值的部分,比如说从4000块钱每平米涨到了8000块,理论上只是心里面舒服舒服,不具备任何的实际性,当然,心里开心就对了,那也无可厚非,其实,实际上,每个人都有一个家的梦,最后装修装修自己住进去,亮堂堂的,也是一件非常开心的事情,何必掉到钱眼儿里去?
最终,姑娘选择了后者,准备住进去,现在正住在亮堂堂的房子里,享受着生活的乐趣,再后来到了现在,你们也很清楚,这时候三四线城市的房子,好像价格又落下来了,各种零首付,低首付,各种孙猴子的营销方式,又出现在了街头,哪个更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