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有的银行卡都是零了已经,我的母亲给我打电话,说孩子别上火,妈给你还两个月房贷,我四十多岁了,没有跟家里要过钱。”
看到丹东老家的人转发到朋友圈的视频真的挺难受了,因为疫情一直封控,好多人不上班不挣钱,很多人都坚持不下去了,视频里面这个男人四十多岁说话间都激动的要哭了,心都在颤抖的感觉。
我们普通老百姓不知道专家们怎么防控合理,让封闭就封闭,但是不上班不发工资,贷款一分也不少,一秒也不延期,花光了所有的积蓄,还是不开工,那剩下的只有绝望了。
之前看有人说为什么现在的年轻人三个月不上班就揭不开锅了,有的人说是现在年轻人消费观念导致的,不存钱,过度消费。
现在工资水平不高,消费水平很高,每个月拿着那一点点工资,存也存不了多少,如果不贷款买房、买车可能这一辈子都买不起房子。
大家可能都听过美国老太太和中国老太太买房子的故事吧,以前会说美国老太太思想开阔,早早享受住上了大房子。后来我们所有人学习了美国老太太的做法,贷款买房子,又说年轻人压力大不应该买房子,不应该超前消费。如果不贷款有些人可能一辈子都买不起房子了,一辈子居无定所的感觉,心里不踏实。
五年前我买的房子全款才32万,首付10多万就可以了,现在我们的房子大概要56万多吧,这还是最近便宜了的价格,我买了7年了,要我全款买我还是买不起,就是再过十年可能还是买不起。我感觉每月还贷款虽然有利息,但是也是强制攒钱。
疫情防控固然重要,相关部门也应该考虑老百姓的实际情况,科学防疫,不然病毒没把人怎么样,心里已经崩塌啦!#疫情下的人生百态#
不怨市场,就是人祸,如齐洛瓦,当年多么辉煌,丹东第二纳税大户,人均纳税第一,最忙时工人24小时连轴转,2班导,后期扩大规模,但设计有问题,不符合南方天气特点,虽然后期有一款冰箱短期火爆,先给货款后给冰箱,但最最终由于透汗原因纷纷返厂。95年停产了,最后破产。主要原因是原功勋厂长出事(按现在标准都不是事)后,调来的领导都不是东西,外行还贪。二是技术人员有问题,理念和设计有问题,三是管理有漏洞,保证不了质量。可惜了,当年可是同海尔齐名的,看人家现在。
“物业服务不行,凭啥交物业费?”辽宁丹东,卢先生因拖欠物业费,被诉至法院。卢先生答辩称,承认拖欠物业费的事实。但原因是物业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所以拒绝支付物业费,这是依法履行合同抗辩权的行为。
但一审法院并未采纳卢先生的意见:卢先生如果认为物业公司存在违约行为,可另行主张权利,但并非拒付物业费的理由,并判令其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卢先生不服,提起上诉。(来源: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查明的事实,卢先生于2016年9月28日与该物业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并办理了入户手续。之后因卢先生对物业公司的服务并不满意。
从2019年9月28日起,卢先生便拒绝支付物业费。直至2021年12月31日,其拖欠物业费共计4456元。物业公司遂将其诉至法院。
物业公司主张,双方关于物业费的缴纳有明确的约定,其依约提供了物业服务,但卢先生拒付物业费,明显属于违约。故要求其给付物业费4465元,以及滞纳金2000元。
卢先生辩称,拖欠物业费不假,但这是有原因的。卢先生说,如果物业服务符合约定,那肯定会及时缴费,入住之后的前三年都不错,双方也并未因此发生过纠纷。
但从2019年开始,物业公司的服务就有问题了,多项服务均不符合标准。更严重的是,小区的绿地要建变电站的时候,根本就没有通知任何业主,而是擅自变更公共设施,这明显侵犯了业主的共同利益。
卢先生认为,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的。既然物业公司履约不符合约定,凭什么还要缴纳物业费呢?
一审法院认为,卢先生既然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双方就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经查明,物业公司已经履行了物业服务义务,卢先生作为接受服务方的一方,理应履行给付物业费的义务,因此判令卢先生,应当支付拖欠的物业费4456元。
至于滞纳金2000元的主张,法院认为,物业公司主张的滞纳金,其实质为应收款的利息损失。故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应参照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按其130%来计算。最终酌定违约金的数额为296元。
卢先生虽然抗辩物业公司的服务不合格,且小区绿地要建变电站的时候,没有告知业主。对此法院认为,这与本案分属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且卢先生在一审过程中也未提出反诉请求,故法院认为,卢先生可以在有充足证据予以证明的前提下,另行主张其合法权益。
卢先生不服,提起上诉。其上诉理由为:
1、物业公司以拖欠物业费为由诉至法院,其依据的是双方签订的合同,其主张的是合同权利。卢先生拒付物业费的行为属实,但其行使的是合同抗辩权。
权利和义务的对等的,是一一对应的。物业公司要主张收取物业费的权利,那就应当依约履行其合同义务。义务履行不符合约定,自然也就无权主张权利。
卢先生称,自己的行为并非违约行为,而是依法行使抗辩权的行为,而且也出具了大量的证据,证明物业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但一审法院并未予以采纳,且未将卢先生拒绝交付物业费的行为认定为行使抗辩权的行为。而是认为应当另案处理,这显然是错误的。
卢先生说,一审判决既然支持了物业公司的主张,就意味着其认定物业公司已经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这不仅与事实不符,也直接导致卢先生另行主张权利时,必将陷入被动局面。
看似是保留了卢先生的另案诉权,但实质上已经剥夺了卢先生可能胜诉的可能。
2、物业合同作为双务合同,应当遵循最基本的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原则。物业公司作为原告,理应对自己是否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但在一审中,物业公司仅提供了双方的物业合同,除此之外并无其他证据证实其存在履约行为。反而是卢先生出具了大量的关于其未能依约履行的证据。
但在此情形下,一审法院仍然认定物业公司履行了合同义务,明显是偏袒对方,且显失公平。故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
但二审法院的评析十分简单:
卢先生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合法有效。卢先生作为小区业主,接受了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便应当依据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向其履行支付物业费的义务。
卢先生虽然主张物业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但其并未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予以证明,因此该主张不能作为其拒付物业费的理由。
如果卢先生认为物业公司的行为给其造成了损失,可另行主张权利,要求其赔偿损失。最终驳回了卢先生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对于本案,您有什么看法或观点,欢迎留言讨论、交流!
#头号周刊##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
【农夫与蛇?#女子好心帮忙却背上高利贷#】 重庆李女士在小区遇到两名年轻人,对方求她帮忙完成无息贷款任务。经不住软磨硬泡,李女士答应了,一番操作后李女士背上了25000元的贷款。让李女士意想不到的是,她需要在2年内分期付款。如果一次性结清,必须支付2000多元违约金。李女士联系业务员,对方竟称已离职。网页链接
#大连头条#今年元旦前夕,家住大连普兰店四平镇的杨女士收到了一份公安机关的拘留通知书,说他儿子小周涉嫌一起盗窃案已被公安机关拘留。
得知这个消息后,杨女士如五雷轰顶,差点当场昏厥。但冷静下来仔细一想,儿子平时生性老实忠厚,从小到大品行端正,从来没做过什么偷鸡摸狗的事情,这次怎么就犯糊涂了呢!
冷静下来后,杨女士急忙托人打探儿子的案情,很快得知了事情的大概经过,儿子涉嫌在丹东市盗窃了一位食品加工厂老板的12000元现金,被该老板告了。
当时那位老板报案说是被他店里一个跟车送货的伙计给偷的,并向警方提供了事发当天的相关视频监控证据和该伙计的身份证复印件。
了解这个情况后,杨女士大概清楚是怎么回事了,更加坚定了儿子是被冤枉的想法。
第二天一早,杨女士在律师 ,和相关内部人士的陪同下,来到当地检察院,找到了办理此案的相关人员,提供了一份儿子当初身份证丢失,重新补办的有力证据。
随后,检察人员认真核实了小周身份证丢失的事情。另外,通过案发现场的相关视频监控,作案男子除年龄,外貌与小周相仿外,其它特征均存在明显差异。相关的声像鉴定意见也证明,无法判断视频监控中的男子和小周同为一人。最终,公安机关以相关证据不足为由,宣布小周无罪释放。
身份证不慎丢失或被盗,这种情况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过。一般都以为上公安机关挂失,重新再办一个就可以了。但实际上丢失或被盗的二代身份证,即使挂失了,里面的电子芯片仍然可以被识别,里面的信息仍可以被读取。因此有很多不法分子,利用这个漏洞,专门偷窃,收购别人的身份证,然后通过网络等各种交易平台,高价卖出去,被他人广泛应用于办理贷款,信用卡,甚至掩护诈骗,洗钱等犯罪活动,而这种非法冒用行为最终会给身份证原主带来极大的麻烦和困扰。
生活中,遇到身份证丢失或被盗应该如何处理呢?
1,第一时间去相关公安机关补办新证。补办后,让其开具证明,说明身份证是遗失补办,并一定要注明相关的时间日期。
2,拿着新身份证和开具的证明,到相关警局报案,作相应的备案记录,并妥善保管好这些记录证明,以备将来一旦有事,这些证据是保护自己不受伤害,最有力的武器。
最后 ,要重点提醒一下大家,身份证复印件一定不要轻易给他人随意使用,如果确实要用,一定要在相关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仅供某业务使用,如用于其它业务,本人不负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