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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北仑信用社贷款利率(宁波银行贷款月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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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万是我自己存进卡里的,银行的钱丢了凭什么让我赔?”浙江宁波,女子徐某在银行柜台取款4.9万后离开。第二天徐某接到了银行电话,对方提出银行系统少了9.8万,在徐某账户中,要其归还。徐某坚称钱是自己存的,不还。于是,银行将徐某告上了法庭。

(案例来源:浙江宁波北仑区法院)

宁波北仑信用社贷款利率(宁波银行贷款月利率)

事发当天下午,银行查账发现有98000元对不上,经核实并查看监控录像,银行认为是柜员为徐某办理取款业务的过程中,将“取款49000元”误操作为“存入49000元”,以致徐某的账户余额由50027.38元变为99027.38元。之后,银行多次联系徐某,要求其返还98000元。

徐某则坚称,当日自己办理了取款业务,但同时也办理了存款业务,存、取款共达十余次,具体金额已经忘记了,但的确存过一笔49000元款项至自己的账户,因此账户中多出的98000元是自己的。

多次协商未果后,银行将徐某告上了法庭,并提供了当天的监控录像。

录像显示:当天徐某携带其儿子王某的银行卡至3号柜台要求取款49000元;柜员确认账户余额为50027.83元;当日12时41分,徐某确认交易信息;12时42分,其于确认单签署“王X”确认;12时43分,其领取49000元离开。当日14时30分左右,柜员发现银行系统出现98000元短款现象,经核实并查看监控录像,确认因其操作失误,将“取款49000元”误操作为“存入49000元”,王某账户中于12时43分时余额显示为99027.38元。

王某则称,银行提供的监控录像被动了手脚,母亲当天有取款也有存款,监控录像只保留了取款的部分,银行这是污蔑。

法庭该相信谁的?《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银行方面提供了监控录像以证明当天徐某未办理过存款业务。既然徐某方面提出该监控录像是假的,就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据。

很多人可能提出,银行不给我原始监控怎么办?如果你认为银行的监控录像有问题,可以向法庭申请做鉴定,法庭会指定具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录像是否经过剪辑、篡改,鉴定结果双方必须承认,且鉴定费用需要败诉的一方承担,

庭审中,尽管徐某方面质疑银行提供的监控录像是动过手脚的,但自愿放弃鉴定,因此对于徐某的质疑法庭不会采信。《最高法关于适用〈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这就叫空口无凭。

这种情况下,法庭只能采信银行提供的视频,即认为王某账户中多出的98000元确实是银行操作失误所导致,王某构成不当得利。《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本案中王某没有任何理由获得该98000元的利益,且该结果造成了银行的损失,因此银行有权要求王某返还。当然如果你得到了利益,但并未造成任何人的损失,那就不构成不当得利,比如我捡到了一张彩票,几经寻找无任何人来认领,后来这张彩票中了500万大奖,这不构成不当得利。

生活中不当得利很常见,比如转错账、充错话费、收错快递等,但不当得利并不一定要返还,因为不当得利分为两种:善意不当得利和恶意不当得利。

善意不当得利如果所得到的物品已经灭失的,可以不用承担返还责任。比如朋友告诉我要寄给我点东西,第二天我收到一个快递,里面是两瓶茅台酒,我当晚就喝完了。然后我告诉朋友,酒很好喝,这时候朋友说没给我寄酒啊。最后才搞清楚,原来快递是楼上的,却意外送到了我们家。这种情况下我无需承担返还责任,因为这是善意不当得利。

恶意不当得利,就是本文案例这种,你明知道这钱不是你的,却还强词夺理说是你的,这种情况下不但要返还原物,还要付利息,而且打官司的费用也要由你来承担。比如本案,王某不但要返还98000元,还要承担这期间的利息,而且案件受理费1125元也要由其承担。

不过据说国外有类似案例,银行出了错,储户不用承担返还责任,大家觉得这样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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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头条# 兄弟姐妹们,奉化二手房出货要上量了,are you ready?

从表中数据看,目前奉化楼市可售面积就高达90万方,如果加上去年已出让、还未入市以及今年5月份第一次集中土拍的潜在供应,显性可售+隐性供应相加后的大库存就将高达约409万方,如果按近3年奉化的套均成交面积约106㎡折算,那么,这个供应量将高达约3.86万套。而去年宁波市六区的全年成交备案量还不足7万套。

现在的奉化只是小露尖尖角,未来三年才是大考,这出货量,干翻北仑梅山和杭州湾,全宁波第一!

奉化工业人口支撑不了这么多增量盘,靠本地居民或宁波市民去消化,都是带有投资属性的,势必有二手转手的困局。在房产市场整体趋势向好的情况下,还能击鼓传花,一旦市场转冷,一手凉掉,那二手不“亏”(跟预期相比)再出手,那持有时间就会非常长,最后去掉时间成本+利息一结算能否赚钱是要打个大大的问号的。

其实奉化我早就想说,就是吃相太难看。一个改区利好就拼命推地,一下子这么多房,依靠本身工业人口是不足以消化,靠吸引宁波人下来消化,而下来的宁波人本身是不会去住的,就是投资,投资就要有脱手的需求,哪谁来接盘呢?这是不是很现实的问题。靠奉化人?靠新宁波人?还是击鼓传花给下波宁波人?奉化人不够,新宁波人没有就业机会不愿意去,宁波人现在这么冷会去接盘?所以说现在就是个困局。

奉化这个模式是不是似曾相识?像不像杭州湾?那现在杭州湾是什么结局呢?奉化比杭州湾唯一的优势就是多一个地铁延伸段,其他还有吗?人家杭州湾工业人口可比奉化多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