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好了!全国首例!银行居然惨败!必须支持赞成!
浙江嘉兴市一购房者,买房烂尾后拒绝还房贷,遭到银行起诉!法院判决:不用还!嘉兴中院二审认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受买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依据充分,应予支持,故开发商应承担剩余贷款的还款责任!
开发商破产,房子烂尾,凭什么让我还房贷!开发商因为破产清算,没有财力退还给银行和个人房款,这属于开发商应该承担的债务,法院一分为二,判决开发商把贷款支付的购房款返还给银行,将个人支付的购房款返还给个人!大家是不是很支持这样的做法啊?(图片来源于网络)
自从老公的银行卡被冻结后,每个月还房贷都需要跑到银行去用现金还,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有没有啥办法能处理?每个月都得跑好远去银行存房贷,太难了…而且他担保贷款这事一年了还没解决好,感觉还得好久解决不了[流泪]愁人
越是恐慌越是加仓的好时机,站在多数人的对立面,常常是致胜的法宝!
停贷事件不断发酵,银行股也不断下跌,许多银行股的股息率已经接近10%!
停贷对银行影响大吗?据公开信息,房贷不光有抵押,还有开发商的担保。只要你用银行发工资,有钱存在银行,贷款是赖不掉的。就是你真的不再与银行打交道,银行也可以通过法院变卖你的所有资产抵债。
再说还有开发商的担保,你不还贷,开发商变卖资产也要还账,银行可以说是旱涝保收。
所以银行的风险并没有想象的那么高,特别是国有大行。我计划长期持有银行股,今天加仓了5000股中国银行,15000股农业银行,财务自由就靠这一波了,加油!
友情提示: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无奈低价卖了房子,两年亏了三十万。由于我房贷还有70多万没还,需要过桥赎楼才能买卖和过户。担保公司给了两种方案,每种收费差不多都要两万多,不知道该选哪一种才划算。大家都出出主意,感谢!
第一种是现金赎楼。我的客户首付40多万,可以帮我还一部分,剩下30多万由担保公司垫资。利息两分,一个月就是7000块钱,一般要用到银行放款,至少三个月,那就是两万多啊,不是一般的贵。现在银行放款又那么困难,万一拖延几个月,利息就不敢想象了。
第二种叫转无忧,从银行那贷款,目前只而且要求客户贷款也必须在这做。好处是利息低点,一个月五千多,一天要将近两百块了。担保公司说这种贷款可以快点房贷,银行也有人,省点利息。但总费用也要两万多,只是风险小点。
因为是急卖,税费、赎楼费都是我承担。之前中介说赎楼费一万多就搞定了,没多少,我也就没在意,没想到这么费钱。真有点后悔全包了。
我倾向于第二种吧,比较银行的利息还是比外面低点,不知道大家怎么看?#微头条日签# #我要上微头条#
烂尾楼不用还房贷!!!以我多年的从业经验,银行都跟开发商签了阶段性担保责任书的。意思是在未取得房产证之前,开发商都要对房子的修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所以既然烂尾了,还还啥房贷,让银行找开发商去。
是否应该把房屋按揭贷换成经营贷呢?随着房贷的收紧,现在很多中介担保公司让客户把原本的房屋商业性贷款转为经营性贷款。因为现在国家大力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所以经营性贷款的年化利率最低3.85%,远远低于房屋按揭贷款。因此很多人都非常热衷于转贷,殊不知这里面的套路,如果查到经营性贷款不是用于企业经营,银行是会立即收回贷款的。不知到时候你是否有钱一次性还清贷款?#按揭贷转经营贷##房贷转经营贷#
这回推动经济回升的可能又是房地产了,先是允许延期满足房贷集中度要求,然后今天又放开预售资金使用了。
据中国银保监会官网,中国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发布商业银行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监管账户内资金达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规定的监管额度后,房地产企业可向商业银行申请出具保函置换监管额度内资金。
这一轮房地产监管周期从紧缩走向了宽松,从内容上看是针对前期的收紧政策。根据招商证券的描述,回顾过去几年,2018年资管新规,压缩影子银行;2019年三道红线,为房企杠杆水平强制设限;2020年房贷集中度管理,对开发贷投放形成硬约束;2021年地方加强预售资金监管,锁定房企最主要无息负债来源。
今天的政策显然是为了盘活预售资金,为了避免之前出现的资金挪用情况,监管层将商业银行拉入场,由商业银行担保,这样的话,如果资金被挪用的话,这笔损失就算到银行头上,房屋后续建设仍有资金保障,理论上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烂尾楼的出现。
可以看出来,经过一轮的调控下来,监管的政策也越来越合理,从放松与调控之中找平衡点,既不能导致地产杠杆过高,也不能使地产商没有资金可用。
这一轮房地产周期应该要拐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