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税局(IRS)正在邀请消费者分享对电动汽车税收抵免资格的评论。特斯拉和电动汽车支持者一直直言不讳地谈论《减少通胀法》的汽车有资格获得电动汽车激励。特斯拉Model Y和福特野马Mach-E的一些变体将不会从IRA获得任何激励,但一些使用化石燃料的车辆将获得激励。这些车辆被归类为电动汽车,因为它们是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12月,美国国税局宣布了符合2023年电动汽车税收抵免条件的车辆。其中一些车辆包括使用燃气和电池的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虽然名单上有几辆特斯拉Model Y,但唯一有资格成为SUV的MSRP限制为80,000美元的车型是七座车型。
Model Y全轮驱动、远程和性能五座变体不符合退税条件,因为它们的MSRP超过了美国国税局55,000美元的门槛。
Farzad Mesbahi指出了这一事实,并收到了马斯克的回复,他发起了一份题为“修复减少通胀法电动汽车税收抵免”的请愿书。在撰写本文时,请愿书有19,525个签名。请愿书指出,美国国税局没有将特斯拉Model Y归类为SU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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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悉,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发布《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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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财联社5月13日讯,工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续驶里程应满足有条件的等效全电里程调整为不低于43公里。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其他技术要求继续适用第172号规定。
【三部门: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9月26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现就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三、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四、2022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可按照本公告继续适用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其他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来源:财政部网站)
近日,根据工信部发布,为适应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需要,结合《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GB/T 32694—2021)等标准发布实施,现就《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中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进行调整。(文ZW)
【三部门:#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网页链接
9月2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车宇世界有一说一# #车宇世界#
【延续至2023年底,这些车辆免征购置税】财政部网站9月26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现就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网页链接
三部门: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
9月2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三部门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日前发布公告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