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买房经历#
说起这个话题,我想我还是有些经验可以分享一下的。
我是一个90后,在这个30年的生涯中,有过两次买房的经历。
(一)
大概是2017年7月,在老家地级市买了人生的第一套房,约102平方米,单价6300,首付22万,贷款44万,等额本息贷款30年,月供2500。
这次买房还是很值得说的,尤其是对那种什么都不懂的小白来说,极具参考价值。
当时才25、6岁,当爹不久,老婆看自己的哥哥在老家买了房,也催促我回去买,于是向公司请了一个星期假就杀回家去了。
当时什么都不懂,到家的第二天就直奔大舅哥的楼盘,连购房顾问都是他介绍的。到了之后装模作样地看了下沙盘,然后打电话给销售,这个销售接待了我,然后我就说了我的需求,面积100平左右,不要低楼层。
接着这个销售就带我去看了房,21层,靠近江边。在毛坯房里看了一圈,拍了几个视频给老婆,让她确认。说实话我自己对买房不是很在意,觉得无所谓。所以主要是老婆满意就行。大概在毛坯房里呆了半个小时,确定好就这个后,就去售楼部找那个销售谈价格和贷款了。
走进售楼部后,销售问了下意见,拿出计算器算了下总价以及首付额,不同方式下的月供等。
接着问了下公摊面积以及贷款事项等,销售问了我的征信如何,我当时也从来没查过征信,就说应该没问题,接着销售看了下我的支付宝的芝麻信用评分,说有700多分挺高的,应该没问题。
没想到恰恰就是这么一个忽视导致后面的麻烦。
所有的确定好后就交了10000块定金,因为这个楼盘当时很火,属于典型的卖方市场,当时也没考虑太多,交完钱销售嘱咐我第二天把征信报告和流水拿过来,然后就回家去了,从心底讨厌售楼大厅的喧闹和拥挤。
其实是嫌麻烦。
第二天去了人民银行打了征信报告,打印出来后我自己也看不明白,请那里的工作人员帮忙看了下,也说没事。
我当时唯一的担忧就是上大学期间用过信用卡那种分期买手机,但是又没有按时还过钱,还是到毕业的时候才一次性还完。听到工作人员说没事的时候我松了一口气,高兴地去其它银行打流水。
现在想想,那个工作人员真是个水货,那个征信报告上明明有好多次逾期,竟然睁着眼睛说正常,太不专业了!
所有打印完后我就去了售楼部,销售看了我的征信后,立马说你这有逾期,贷款应该不行,接着又把征信给了现场的银行人员看,他们也说不行,逾期次数超过5次,银行不会放贷。听了这话顿时傻眼了。眼看着定金又交了,退又退不了,这可咋办啊,当时身边也没人陪伴,也无处咨询。后面托亲戚向在银行工作的人员咨询有没有什么办法,回复也是说不行。
当时那个无助啊,自己也才刚出社会,也没经历过什么事情,一下子六神无主,无人诉说。连忙把这个消息告诉老婆,换来的也是一顿嘲讽,贪小便宜吃大亏!告诉父母,他们也只能干着急。
自己一个人坐在售楼大厅,像个傻瓜似的,急得抓耳挠腮。
直到下午那个销售才和我说了两个解决办法,
1)换个买房人员,换父母的,老婆不答应,怕没保障。换老婆的,办个假离婚,她自己在深圳太远,来回折腾的路费和消耗也不少。
2)他们同事认识相关人员可以帮忙办理贷款,前提是需要5000块钱服务费,谈了一会儿就走了,让我考虑下。
我坐在那反复思考了下,其实主要是担心被骗,因为他们不开具收据或者发票,被骗了也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思考了许久,同时也咨询了周围的人,最终我同意多出钱办理贷款,接着就回去了。
之后就回去了,在家休息了两天,返回深圳时去交了首付,签了合同等等,反正整个人很懵。
所以,我对这个房子越发没有好感,从买到卖掉我去的次数不超过10次。期间所有的手续办理都是老婆去办理的。
通过这件事我重新认识了贪小便宜吃大亏的道理,以及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不打无准备之杖!
(二)深圳买房
这次买房就简单得多,只要钱到位,什么都好办!
21年有了买房的打算后,就先将老家的房子的挂出去卖,在卖的同时也在不断地找中介或者找楼盘看房,一手的,二手的都看。
初步了解了深圳的买房政策,以及确定楼盘后,就开始筹集首付。
ps:二手房因为深圳有限价,而卖主又不愿按指导价出售,这样我们的首付压力太大了,不现实。
按照政策,我们属于名下有过贷款记录,需要5成首付,唯一要做的就是凑足首付。
算上我们的卖房钱,还有50万的资金缺口,只能朝亲朋好友借。
借好钱后就等楼盘开盘。期间准备好自己的各项资料,包括社保缴纳情况,银行流水,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征信报告等.......
开盘当天就去摇号,选房,交定金。
过了几天就去交首付,办理银行按揭。
两次对比,就会发现深圳的置业顾问很专业,任何细节都会提前告知你准备好,并帮助确认。
唯一遗憾就是虽然买了两次房,但是都还没入住过。
#生活日记# 今天在火车站看到一台共享充电宝的宣传语,免押金充电宝。心里想现在的信任度都这么高了吗?不怕别人只借
不还。这可不像共享单车,容易被顺走。
从充电宝的侧边右看到一张宣传语,小字写着,“芝麻分550以上就有机会免押金”。我滴个乖乖,这个弯,让人措不及防。
共享充电宝要押金是理所应当的事,但这虚假宣传,吃相太难看。还有王法吗?还有法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