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推荐#女人,请留点爱给自己
在昏黄的路灯下,一个中年妇女正用身子抵住驮着两个大竹筐的自行车,两只手从一个小推车里向外抓梨,放到依在她身上的竹筐里,由于怕车子摔倒,动作小心而谨慎。
在她旁边的小推车旁,一个中年男子正坐在马扎上玩着手机,不时瞟一眼忙碌的女人,对女人的费力支撑视若不见,
这应该是对夫妻,白天男人推着小推车沿街叫卖,女人推着自行车走街串巷,晚上就把剩的梨收到一处,一块回家。
之所以判定他们是夫妻关系,是因为在所有关系中,只有夫妻关系才能让男人这么心安理得地在女人需要帮助时袖手旁观,女人也知道指望不上男人,才努力让自己坚强支撑。
有一个女同事小曼,十多年前和同在一个单位的小军结了婚,上了几年班,小军不愿安于现状,就辞职自己创业,小曼拿出全部积蓄支持小军事业,资金不足又到处举债给他筹款,盼望着能象小军展望的那样,在不久的将来能让小军大展宏图,也能给小曼一个富足殷实的家。
无奈小军就像赵国的赵括一样,和别人说起经商之道来头头是道,可真让他干起自己的事业来,懒散,虚夸,不守诚信,酗酒成瘾,不懂管理的缺陷暴露无遗,生意强撑了几年,眼看越陷越深,最后不得不关门歇业。
几年的生意做下来,不光没有挣钱,就连当初投进去的资金也血本无归。那些钱除了自己的积蓄之外,一大部分是贷款和借的债。
人通常就是这样,你越不行的时候,债主们越是怕你还不起,纷纷上门逼债,贷款到期更是催缴,清收,查处的容不得你慢慢还钱,小军不胜其扰去了外地,所有的债都落在小曼的身上。
面对债主们的辱骂逼迫,小曼只有含泪忍受,说尽好话容她再想办法。她白天上班,晚上让大宝在家写作业,带着小宝去夜市卖东西,除了能填饱肚子的基本所需,其他的东西一概不买,只为了能快点把债还上。
有多少次,小曼受尽委屈之后,也曾想从五楼窗口跳下去一了百了,可看着熟睡的两个孩子,只有让自己咬紧牙关,一天一天的熬着日子。
在外地的小军,仿佛所有的事与他无关,对小曼和两个孩子不管不问,对所有的欠款更是不提,被问急了也只有一句:没钱还我有什么办法。
有句话说得好:当初信誓旦旦说为你遮风挡雨的人,其实婚后的大风大雨都是拜他所赐。陷在这种婚姻里的女人,不在少数。
就如武志红的巨婴论一样,中国的男人更象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没有责任,没有担当,把一切的罪责推到别人的身上,自己逃之夭夭。
也就有象小曼一样的女人,遵循传统的三从四德,把家庭的稳固和家人的幸福当成重中之重,自己的所有思想和欲望都可以忽略不计。
可女人天性柔弱,通常外表坚强的后面是深夜里的痛哭和内心里的崩溃,如果有一个能够依靠的肩膀,有谁喜欢被生活折磨的伤痕累累。
奉献是一种值得传颂的美好品德,但奉献的对象也得是懂得感恩,体谅你的不容易,能从心底尊重和感激你的付出的人,而漠视你的奉献,不屑你的真心的人,真的不值女人如此。
如果没有找到对的那个人,女人,别傻了,请留点爱给自己,因为全部奉献,也还不回一分真情。
爱自己,才能不辜负生命的神圣,不枉生而为人的仅此一生,也才能把自己有限的爱,留给生命中值得拥有的人。…点击卡片继续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7号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8]冀经一请字第38号《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的“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是否受法律保护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九十条规定的精神,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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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30多个,(含15万二押)全逾期了怎么办?每天接到名种催款电话?怎么办?目前名下有一套贷款房子。问下懂得朋友,会不会強制执行?
错在为什么先要还?农商行都没你身份证复印件,也没指纹,过去都要按指纹,且签字非你签字,你可以去法院告农商行敲诈勒索,让法院去处理。当然,现在上法院也行。他们中途还没有催款记录,所以这笔贷款从法律角度已不支持。
做小贷款的,担保公司的,催款的。其实就是以前的黑混社会,只是现在不准这样混了。至少大部分是。
有人咨询,说收到这样的通知,是真的被起诉了吗?通知为“【律所通知】委托通知:被告人:XXX,依据《民法典》的相关条款,我所正式通知您,您的信用借款纠纷一案即将移交户籍人民法院起诉。诉讼主张:一、结清剩余贷款本金及利息:二、支付违约产生的违约金及罚息,三、支付原告提起诉讼而产生的一切支出,包括诉讼费、委托律师费等。”
特律师简单说:想必大家也能看出,这只是一个变相的催款通知。作为律所,通常是以律师函作为比较正式的通知,而律师函必须加盖律所印章以及律师签名,并且通常以打印纸质版快递给被通知方。
以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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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收上门合法吗?
只要不是暴力催收,并且非正规部门的,那么上门催收是合法的。信用卡欠款银行上门催收是在维护银行自己的基本权益,但如果是其他信贷纠纷(不属于信用卡恶意拖欠),公安机关无权介入。对于信用卡恶意拖欠的情况,逾期2次以上会上门催收,不能全额还款的话建议最低还款额还款,不过会产生利息。如果一直逾期还款,不仅会产生滞纳金且严重影响你的个人信用记录,一旦有不良记录以后5年内就不能再申请信用卡和银行贷款了。在银行再三催款后,如果不还款,银行最后会起诉恶意逾期不还款,申请强制执行。 催收借款是为了防止诉讼时效的终止,从而丧失胜诉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这是我助养了九年的一个少数民族孤儿,刚进大学,就被360借条校园贷坑了,贷款利率高达27.3%。因为社交障碍问题,当年福利院才让我助养她。疫情期间学校封闭,我见不到她。她病了,没有告诉我。估计是因为我刚花了几千元给她看牙,她有点不好意思了。有同学教给她网贷,她就去贷款600元,后来又有一个800元。国家每个月给她1000元生活费,如果每天饭费30元,一个月下来,勉强够吃饭。疫情期间不能出去打工,在学校里面勤工俭学,一个月挣300元。我会资助她一些。
自从碰了校园贷,整个人就进入噩梦。还不起贷款了,就继续贷,用新的贷款还旧账。越滚越大。
突然有一天,她在微信上问我“如果在网上贷款了,警察会不会抓我”
我立刻警觉起来,意识到她一定碰了网贷了。在我再三追问下,得知已经滚到了6000多,今年催款信息已经到了7000多,利息高得可怕。
一个在校学生,社交障碍,汉语不流利,孤儿,得病,需要长期吃药的孩子,被网贷恐吓成这个样子,实在让人无法接受。
给她发的短信五花八门,说要冻结她所有银行账户,要拉征信黑名单,要起诉……孩子吓得不行,才问出来下面的话。
我如果不帮她,她是不是死路一条?我觉得只能是抑郁,或者自杀一条路可走了。她吓得寝食难安。
我今天告诉她,发的短信都是胡编的,非法的。360借条属于互联网金融平台,不是银行系统,无权冻结她的银行账户。也无权拉征信名单。因为拉征信名单,需要走法律程序,而超过24%利率的贷款,我们国家法院不受理。
孩子借款消费有错,不懂金融风险有错,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不能因为这么点钱,把她往死里逼。通过这个事情,她也意识到了错误,懂了一点法律知识。
但是我了解到,在她身边,很多孩子都是这样的。我猜测,还有很多孩子处于恐惧之中。怎么才能帮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