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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车农村信用社贷款(农村信用社有车可以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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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个车有啥高兴的

有车农村信用社贷款(农村信用社有车可以贷款吗)

红星新闻《成都商报》官方账号

女子提车亲友送400箱礼花,彩带洒满沿街商铺引热议。拍摄者:事后已打扫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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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不起车,还非要贷款买车,死要面子活受罪!活该!

雷神看法

湖南,长沙。张先生的车被人拖走了,他好不容易找了对方,却被告知需要花8500元才能将车开走,张先生不同意,要求看账目明细。对方却称:其实他们也不清楚。 原来,张先生买了一辆二手车,花了115000元,由于他自己的钱不够,需要贷款90000元多。但是张先生并不具备贷款的条件,所以,只能找担保公司帮忙作担保才能贷款。 车买好后,张先生每月都会准时在25号还存款行贷款,但是由于最近手头有点紧,11月和12月的钱没有供得上,担保公司也是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不停地联系张先生,让他赶紧想办法将贷款供上,可是张先生却是一拖再拖,贷款一直没有还上。 担保公司看到这种情况后,生怕张先生还不上,会成为烂账,那么这个烂摊子就得由他们来兜底,简单说,存款行的钱就得由他们来偿还。 于是,担保公司赶紧找了一家财产保全公司,连夜将张先生的车从益阳拖回了长沙。 当张先生发现自己的车不见了后,赶紧联系上担保公司。对方也是毫不隐瞒,称确实是他们找了第三方财产保全公司,把车已经拖回了上沙。 张先生很是懊恼没按时还贷款,现在车都被拖走了,他赶紧东拼西凑,把11月和12月份的贷款还上后,立即找到担保公司索要自己的爱车,可是对方却要8500元的拖车费,还肯让他将车开走。 @雷神看法 张先生觉得太不合理的,从益阳到长沙就几十公里,怎么样算费用也超不过1000元,现在他们却要8500元,其中一定有猫腻,便要求看对方的账目明细。 而担保公司则说,他们请的是第三方保全机构去拖的车,别人也是去了三个人,这个费用算下来算是少的,但具体的明细他们并不清楚。 当张先生要求和第三方公司直接联系时,担保公司却拒绝给联系方式,只说了句不方便。 张先生觉得,担保公司在没有经过自己的同意,就私自将自己的车开走,并且事后还要8500元钱拖车费,也没有一个账目明细,觉得是违法行为。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我们又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1、首先,执行财产保全从来没有听说过,还有其他第三方财产保全公司。 在这种谎言下,担保公司很有可能是自己请人把车拖回去了,并且想在张先生的身上刮点油水,这才有了8500元拖车费的事情。 那么,对于8500以下的拖车费到底贵不贵呀?我们得看益阳到长沙到底有多远。 首先,如果是开车的路线,两地相距77.6公里。过路费30元,全程1小时15分钟。 我们再来看看拖车的收费标准。一般每公里是7至14元,我们就按照14元最高价来收取,益阳到长沙的距离来算,合计也才1086元,和担保公司报的价相差了8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第1款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2、很显然,在拖车的费用上,担保公司和张先生并没有进行公平交易,而是有意将价格抬高了8倍,并且必须要让张先生付了8500元,才能将车开走,这已经涉嫌了强买强卖,触犯了治安管理法。 安管理处罚法第46条: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所以,担保公司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将会被拘留5日以上10日以下,并处罚金200元以上500元以下。 3、另外,张先生想知道这8500元是怎么算出来的,但是担保公司以各种借口推脱,这也侵犯了张先生的知情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有权根据服务的不同情况,知道具体服务的相关价格。 虽然,在8500元拖车费的这件事上,担保公司有错在先,但是如果张先生能够按时还贷款,也不会出现后面的这些事情。 所以,我们做事都需要量力而行,不要出现负债前行的情况。 对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呢?#律师来帮忙# #我与宪法40年# #爱车凌晨被拖走 拿回要付八千五?#

贷款买货车是为了生活,都想自己的生活质量好一点,一切为了生活,人啊生下来就得活下去……加油//@会武功的彭于晏:能力有限,还买那么贵的车干什么?!贷款30万,现在拖着爸妈来还款,影响了两个老人的生活质量,良心过得去吗?

爱笑的你艳姐

还不上车贷的时候,我没跟任何人说,而我亲不溜溜的亲爹每个月都记得我的还款日,没钱的时候会主动转钱给我,而别人只会看不完我的笑话,啃不完我辛辛苦苦赚来的钱!都说我变了,我变了,请问你们有什么资格让我依据你们的生活方式去生活,凭什么来约束我!

我看和你要这些钱不多,你没有啥钱买个车干啥啊。买个车还贷款就是为了点面子。

买个11.5万的车,还要贷款9万,你没有傻就是疯了[捂脸][捂脸][捂脸]好日子过多了吧

梅姐说法

湖南,益阳。张先生花11.5万元买了一辆二手车,其中通过担保公司担保后从银行贷款八、九万。张先生连续2个月拖欠贷款,车子被担保公司从益阳开到了长沙。张先生去担保公司要车,担保公司要他先交8500块钱费用。 张先生去年五月买的车,每月25号是还款日,担保公司收取了他1.65万的担保费。十一、十二月张先生因经济紧张连续断供未还贷款,于是担保公司就聘请财产保全机构进行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机构没有和张先生沟通,直接把车从益阳开到了长沙。车子被扣的张先生补交了所欠的两个月贷款后去担保公司要车,于是就出现了8500块钱的天价取车费用。 @梅姐说法 要交这么多的费用,张先生接受不了。他认为,首先对方无权扣车。其次从益阳到长沙,哪怕是用板车把小车给拖回来,费用也在1000块钱以内,他们开出的8500块钱天价没有道理。 担保公司也有自己的理由,张先生如果不还款,担保公司就要代他偿还。担保公司认为,假如财产保全机构没有取回张先生的车,张先生这两天也不会还欠贷。8500块钱是担保公司支付财产保全机构的费用。 担保公司殷先生告诉调解员,在张先生断供期间,他也曾多次与张先生联系,但是张先生欠的贷款却一直拖欠不交。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才聘请了财产保全机构将张先生的车辆取回的。 1.担保公司或财产保全机构开走张先生的汽车是否违法?   担保公司或财产保全机构开走张先生的汽车,是基于保全自己财产安全的考虑。正如担保公司殷先生所说的,担保公司作为张先生贷款的担保方,是要为张先生的还款兜底的。一旦张先生出现了还不成贷款的情况,所有的还款责任将落在担保公司的身上。 但这依然不能成为担保公司或财产保全机构开走张先生的汽车的理由。 根据法律,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这样的强制措施只能由人民法院作出。未经允许,其它方擅自将他人财产扣押,则属于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但是,在有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将他人财产扣押,则不属于违法行为。 《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约定。也就是说,如果张先生和担保公司在担保合同中有明确条文约定,那么担保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去扣押张先生的汽车就属于合法行为。 按照一般规律判断,作为专门做担保生意的担保公司,在与客户签订的担保合同中,不会忽略在客户无法归还贷款的情况下质押客户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内容。如果在合同中有了约定,那么担保公司或作为担保公司的委托方保全公司去质押张先生的汽车就是合法行为了。 2.收取张先生8500块钱取车费用是否合理? 根据担保公司的解释,8500块钱是财产保全机构收取的费用。既然是财产保全机构收取的费用,肯定不会按照张先生的说法,只计算把汽车从长沙开到益阳的成本。还必须计算财产保全机构为扣押汽车所付出了综合成本和合理利润。 假如收费符合市场价格,还真不好说它的收费不合理。当然,假如收费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双方应当有进一步商榷的余地。 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来规划自己的消费,才是我们对待生活的合理态度。从张先生的贷款买车来看,花费16500元的担保费用贷款买车,到了还款日期又还不上款,说明了张先生的消费水平超过了他的消费能力。 归还贷款是件很严肃的事情,一旦发生断供后果很严重。所以我们是否要贷款和贷款多少,一定要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来确定。担保公司的目的是赚钱,不是慈善机构。一但你的贷款还款出现断供,他们一定会采取断然手段保全自己。 虽然在担保公司的扣车下张先生补足了所欠两个月的还贷,但张先生的经济窘迫还是能够感受得到的。无论最后担保公司要求缴纳的8500块能降下来多少,张先生未来未来的还贷压力都不会轻松。 真心提醒年轻人:有多大的经济能力就办多大的事,不要过度追求面子工程,量入为出很重要。    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和我们一起讨论。#我与宪法40年##律师来帮忙##爱车凌晨被拖走 拿回要付八千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