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头条#工作变动回津后,公积金上这笔钱别忘了转回来!
一、异地公积金转入天津条件
如职工在天津市稳定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可将原就业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天津市。
职工申请办理异地转入业务时,应在天津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6个月以上,且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二、异地公积金转移办理渠道
1办理条件
(1)成为电子公积金签约用户
(2)已在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6个月以上,且已连续逐月缴存满6个月
(3)在异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有缴存余额
2办理入口及流程
a.下载并进入“天津住房公积金”app
(1)"天津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
(2)"天津住房公积金"公众号平台
(3)"天津住房公积金"APP
b.进入首页后点击【异地转移】,接着点击【异地转移申请】。
c.进入后,选择所在城市公积金管理机构,输入城市关键词如【北京】。
d.输入公积金账户及转出地单位名称后,显示业务办理成功即可。
三、异地转移资金确认
异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您缴存的公积金划转至天津市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后,您可办理异地转移资金确认业务,将划款资金补缴至您个人公积金账户。
1、登录办理入口,点击【异地转移】,进入后点击【异地转移资金确认】
2、确认异地转移的具体信息,点击【下一步】,进行身份认证(手机动态验证码和公积金业务办理密码双因素认证),通过后,您的异地转移资金将划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业务办理成功。
天津公积金转到异地
01转移条件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已在原单位封存或原单位已注销或原单位整体欠缴住房公积金四个月及以上,并满足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条件,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02转移办理渠道
目前,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全部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各地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应通过平台办理。此业务由转入地的公积金中心受理,不需要在天津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办理方法需咨询异地公积金中心。
#我的幸福很简单# #天津身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