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如何实现,我可以举个倒子。我们知道:中国铁路与高铁的年投资投入约6000~8000亿元,14亿国民人均约需投入470~580元。故,全民人均每年仅需投资或在中国铁路“储蓄购买高铁消费产物权专项基金帐户”内储蓄人民币470~580元,就能“即均等持有与所有中国铁路与高铁的产物权,同时又能在一定或相应额度内(比如1500~2500元内),或在一年内免支付乘坐数次以上的中国铁路与高铁,或免支付享受中国铁路与高铁的客货运消费服务”等。如此,中国铁路与高铁既可以彻底摆脱亏损与财政赤字及负债,又能确保全民均成为中国铁路与高铁的主人和产物权所有权人,且又能确保全民皆可以从中国铁路与高铁直接“受益获利”或“免支付享用其客货运服务”等。如果有人当年不愿或没有时间乘坐中国铁路与高铁,且该“储蓄产物权存款”,均可以在一年后随时变现、赎回、同等质押借贷款,且可继承与排他等。……//@记录平凡的世界:
人人特惠国企“混改”,重在要创造条件与机会:让“全民资本”持有与所有其产物权和各类消费产物权: 因为:第一、我们不能忽略与忘记:国有企业,原本就称之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第二、我们更不能忽视:国有资本,事实上也应称之为“全民资本”;第三、既然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国有资本也属于“全民资本”,那么,国有企业的经营,自然就不能脱离与排斥和缺失“全民的参与”,更不能缺少与排斥“全民资本的投资与投入”和“全民对其产物权及其消费产物权的均等化持有、占有、拥有与所有”;第四、最应该引起重视的是:国企作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如果“全民”对于“其产物权及其各类消费产物权”缺乏最直接的“支配权、变现权、消费权、所有权、受益获利权、同等质押借贷款权、继承权与排他权等”,那么,所谓的“全民所有”,就可能永远是一句空话和仅仅只是名义上的“占有与所有”。自然也将永远是低效与高成本和缺乏活力与监督的,同时也将是受“权力意志长期高度左右、影响与支配的”,甚至永远都将无法让其能够真正直接地去惠及于民、造福于民和服务于民。 所以,国企“混改”,重心与核心在于:务必和一定要创造条件与机会,让“全民资本”,皆能够按成本价或按产业与行业成本价,均等的分配、购买或储蓄购买、持有、占有、拥有与所有其产物权及其各类消费产物权,且皆能够法治化与市场化地对其享有和拥有直接的支配权、变现权、消费权、受益获利权、同等质押借贷款权、继承权与排他权等。 如此的“国有企业”,则才能称之为是真正意义上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且“全民个体”也才能真正从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中直接受益与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