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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公证家人(贷款公证需要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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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胞胎儿子,一个随父姓,一个随母姓,婆婆知道后,直接决定做财产公证,百年之后财产全给李周的孙子,母亲知道后着急了。。。。。”

银行贷款公证家人(贷款公证需要什么资料)

看完有话说:婆婆做的对啊,自己的财产就应该给自己姓的孙子啊,既然小儿子跟外婆姓了,他去继承外婆财产啊,这有什么问题呢。你父母说你婆婆思想老旧,自己为啥非要一个姓王呢?还不是自己也是想延续香火,那就要接受别人不给自己香火的权利啊。如果你们非得两个孩子两个姓,那么你们就自己带,老人如果做不到公平对待就少跟孩子接触,不然会影响两孩子的感情和他们性格。

(图源网络,侵删)

“双胞胎儿子,一个随父姓,一个随母姓,婆婆知道后,直接决定做财产公证,百年之后财产全给李周的孙子,母亲知道后着急了。。。。。”

看完故事我想说:我们结婚前说好,生孩子都和我姓,我婆家都同意,后面看婆家人都蛮好,我老公弟弟结婚多年没孩子,我老二生下来时我就和父母商量让老二和老公姓,我爸妈没说啥,父母都我们说婚姻幸福 一家四口过的好就行,孩子和谁姓都一样,我婆婆去年去世时还说孩子们在她心里都和我姓,她心甘情愿,说我这些年受累了,感恩有这么理解我的婆婆,我们家虽说没有权钱,可有爱,我觉得蛮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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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捏待父母,为啥分给你六套房子,还不是兄妹三个人六套房子,父母应该分配俩套房子养老房子给俩个妹子继承,提前和俩个女儿商量好多找几个证人签字录像一起去国家公证处公证,父母和俩个妹子分四套房子,哥不孝顺不用养父母了也继承父母遗产

淮南纪录室

小姑子多次插手娘家事,逼走嫂子气哭大哥,大哥:你来养!纪录片

10:41

俩个妹子可去县城咨询律师,由法院平分房地产,国家处理最公证,叫俩个妹带妹夫来说明情况,在村大队证明俩个妹子没地,俩个妹各分一套房地产,俩套房地产归父母住宿与出租独立自主生活,父母遗产房地产百年后平分,父母共同扶养

儒雅今宵别梦寒

两个小姑子插手娘家事,为了让80岁老父亲住上阳光房,甚至逼走嫂子,气哭哥哥,看着两个让他家,鸡犬不宁的妹妹,沈伟大骂她们:“多管闲事,给我滚” 他的情绪也一度处于失控的边缘,甚至砸了客厅的电视。 那么他们之间有什么样的矛盾,以至于沈伟对妹妹们大发雷霆呢? 沈伟的妹妹沈红说:“他们家一共姐弟妹三人,上有哥哥沈伟,下有妹妹沈涛,父亲跟着哥哥住,可是上个月哥哥搬家的时候,明明说要让父亲住朝阳的卧室,但是真的搬家后,父亲一直住在阴面的小卧室,并且都住了一个多月了。” 沈红说:“家里只有哥哥一个儿子,所以老房子拆迁分下来的六套房子全都给了哥哥,但即使哥哥得到了这么多,依然让父亲住在阴面的小房间,弄得父亲经常难过地抹眼泪儿,她和妹妹也觉得很生气,哥哥拿着那么多套房子,为什么父亲一个小小的阳光房要求都不能满足?” 为了解真相,调解员和姐妹二人一起来到了沈伟的家,一见到姐妹二人,沈伟气的暴跳如雷,当场砸碎了客厅的电视,从他的话里又似乎含着极大的委屈。 沈伟伤心的解释:“两年前,母亲不在了,父亲的身体也很差,所以他干脆辞了月薪4000的工作,专心照顾父亲。为了把父亲照顾得更仔细、更周到,他还在家里安排了一个高低床,和父亲住在一个屋子,只希望父亲的晚年能够幸福 搬家的时候,本来该父亲住的朝阳次卧被即将高考的儿子占据了,考虑到儿子马上快高考了,所以沈伟就跟父亲商量,先委屈住在阴面小卧室,等儿子高考完再给父亲换过去。” 虽然哥哥这么说,但是姐妹二人根本就不相信,他们认为哥哥在撒谎。 那么哥哥是否真的撒谎了呢? 面对父亲给到调解员的说法,沈伟说,父亲确实答应过换房子,之所以现在说法不同,是因为父亲现在脑子时而清醒时而糊涂。 于是他再次跟老父亲解释,为什么现在他没有住进阳光房,老人听完后也说是这样。 但姐妹二人却觉得父亲被哥哥忽悠了,对这件事还是不依不饶。 面对两个妹妹的质问,沈伟越发的委屈啊。 沈伟说:“两个妹妹就因为阳光房的事,不但频繁来家里找事,还总是指责自己不孝顺。但是他们看不到的是,老人老了以后就是个老小孩,照顾起来就像照顾个孩子,不但要仔细,还要迁就,根本就不容易。” 面对哥哥的崩溃,两姐妹视而不见,并且拿出一段所谓哥哥不给父亲阳光房的视频证据。沈红说,为了让父亲继续住在阴面小卧室,哥哥不惜找来三伯劝说父亲 姐妹二人因为哥哥的这一做法更加生气。 对于这件事情,哥哥却有不同的说法:“三伯来的那天,正好赶上下雨搬家,父亲趁他不注意跑出去差点滑倒,被邻居送回来,为了安心搬家,于是就请三伯陪着父亲,没想到妹妹却认为他在找三伯劝说父亲。” 虽然沈伟承诺儿子高考完一定让父亲搬回阳光房,但是两个妹妹依然不信,妹妹们的态度让沈伟的情绪再次失控。 沈伟非常愤怒,他决定再也不跟妹妹往来,如果妹妹想父亲了,就接到他们自己家住几天,但是就不允许来他家。 沈伟为何会如此恼火呢? 沈伟说:“就因为搬家的时候没有给父亲安排阳光房,所以妹妹们总是三天两头的来家里闹腾,导致他的妻子都从家里搬走了,本来20年的和睦家庭,现在也不和睦了。” 面对哥哥的控诉,两个妹妹没有丝毫愧疚,又指责哥哥另一件事。 她们说,母亲生病本可以救治,但就是因为哥哥没有舍得27万的拆迁款拿出来给母亲,才导致母亲救治不及时而去世的。 沈伟解释说:“事情真相并不是妹妹们说的这样,母亲去世,他也很伤心,知道母亲生病了,他就把钱给了母亲,让他没想到的是,母亲拿着钱去买了偏方,等他发现的时候为时已晚,母亲已是胆囊癌晚期。” 沈伟一边哭一边诉说内心积攒多年的委屈,而两个妹妹却还是在一旁指责他对父母不孝。回顾整件事情,真的是沈伟不孝吗 经过分析,心理专家找到了问题的所在,妹妹对哥哥的管控太多,导致哥哥的不良情绪积压在心里太多太久,就像溢出来的水,想收也收不住。 所以现在要做的就是各归各位,把父亲养老的问题商量好。 一下子,沈红意识到了问题所在,他向哥哥真诚的道歉 可是,沈伟并没有因为妹妹道歉而情绪有所缓和,知到一直以来冤枉了哥哥,沈红再次靠了过去 看着沈伟泣不成声的样子,调解员劝说他平复情绪 沈伟说:“只要妹妹愿意,他也就不计较了,毕竟在他眼里,亲情重于一切。 对父亲还是按照之前说的,等孩子高考结束,就把父亲换回阳光房,以后两个妹妹想父亲了,也可以随时来家里看望父亲。” @儒雅今宵别梦寒 想说: 这两个妹妹从头到尾说的都是钱,从没离过钱这个字,一看就奔着钱去的 伺候老人的,反被不伺候的人说不孝顺,两个妹妹就是鸡蛋里头挑骨头,哥哥已经够孝顺了,照顾一个老年人真的真的太不容易啊! 希望他们一家从此以后一直和和睦睦,没有纷争。 对于女儿们插手娘家事的问题,您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 #情感# #孝顺##头条创作挑战赛#

遗产不好继承如果父母有遗产还要查是否还有私生与要去公证处公证

表妹对待女儿婚姻的一番话,令我刮目相看!

表妹只有一个女儿,女儿正在读大学。表妹说,“女儿将来结婚,绝不要别人一分彩礼。现在都是独生子女,不存在谁娶谁,谁嫁谁的问题。不存在女儿嫁到婆家,伺候公婆的问题。我把女儿养大,给了婆家。人家不也是把儿子辛苦养大,给了女方吗?这年头,都是公婆小心翼翼伺候儿媳妇,辛苦养大的儿子,对待丈母娘比亲爹妈还亲。彩礼是封建社会的产物,之前要彩礼,是因为女儿嫁到婆家,伺候公婆,好几年都不能回娘家!现在时代早就不同了,彩礼也早该取消了!你说咱凭啥问人家要彩礼?凭啥?”

表妹的女儿现在谈了一个男朋友,表妹教导女儿说,“不能光让人家给咱花钱,人家给咱花一块,咱也给人家花一块。不能占人家便宜,好合好散,谁也不能欠谁。”

真没想到平时很世俗的表妹,对待孩子的婚姻,竟然如此的通情达理。

表妹还给我讲了一个发生在她身边的真实故事。

表妹的一个亲戚,今年30岁了,在市中心有全款车房,有工作,人也长得阳光帅气。去前的时候有人给介绍了一个东北的姑娘。

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这个东北姑娘开口就要40万彩礼。小伙子家不同意。一番讨价还价,这个姑娘就给降到了20万。男孩父母都是老师,就这么一个独生子。认为女方要彩礼不合适,于是提出了分手。因为彩礼,这段姻缘就这么结束了。

表妹气愤地说,现在都是独生子女,没有谁入赘谁,也没有谁嫁谁的问题。都是公平公正,两个人共同扶持一个家过好日子。凭什么问人家要彩礼?

表妹还强调说,“将来女儿结婚决不向人家要一分钱的彩礼 ,只要孩子幸福过得好,才是我们最大的心愿!”

大家说说 ,我表妹说的有道理吗?

女孩的家人,一定要继续上诉,相信正义的人民法院,会公证的判决的。

“双胞胎儿子,一个随父姓,一个随母姓,婆婆知道后,直接决定做财产公证,百年之后财产全给李周的孙子,母亲知道后着急了。。。。。”

我想说的是,又是孩子的冠名权问题,既然你觉着姓氏无所谓,那为什么让自己的儿子跟自己姓呢?中国的传统就是儿子随父姓,如果没有提前说好你的老公是上门女婿的话,孩子默认就是跟父亲姓的,既然你们说好了孩子跟母姓,那为什么又要让他去继承婆婆的遗产呢?

是你自己太贪心了,现在你婆婆已经给了你选择呀,你如果想继承你婆婆的遗产的话,那就让孩子随父亲的姓呀,如果你对感觉钱无所谓,你父母的姓氏比较重要的话,那就坚持自己的原则,让孩子还是随你姓,这种选择是你自己做的,不过也很简单,关键还是看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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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 #我要上 头条#

所以,让儿子打借条,注明还款时间,按银行最大利息计算,再公证一下,那么以后夫妻俩不离婚就留着,离婚就拿出来。//@hwy313939499:父母付的首付部分为什么不扣除

颜回说法公职律师 优质社会领域创作者

“我母亲出的首付,凭啥给你!”浙江绍兴,李先生和余女士离婚后,因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价值400多万房屋产生争议,遂起诉到法院提,请求分割,法院这样判决。(来源: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事情是这样的,余女士和李先生均属再婚,因此婚后二人都非常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感情。 期间,二人购买了一套120平米的房屋,总价1731919元,其中首付款521919元由李先生母亲支付,剩余购房款1210000元银行贷款,期限30年;另外购买一个车位一万元。购房合同由李先生和开发商签订,产权至今未办理。 谁知,好景不长,二人生活一段时间后,因感情不和,就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依法判决同意离婚,但是关于房屋未作判决。 双方对房屋分割协商未果后,余女士到法院提起诉讼,认为房屋是夫妻二人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婚后自己归还了很多银行贷款,因此,要求分割一半权益141.6269万元。 李先生则辩解,房屋首付款和贷款都是母亲实际支付,系母亲购买赠与自己的,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目前,该套房屋已经升值到370万元,车位升值到30万元,其中贷款一直由李先生偿还,每月归还贷款本息6074.49元,截止一审诉讼已归还房屋本金42539.69元,利息109322.56元。 1、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 第一、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本案房屋系双方当事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银行按揭方式购买,产权明确但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属于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故余女士要求处分案涉房屋买卖合同项下的权益及相应车位的使用权,法院以支持。 第二、现案涉房屋由李先生居住所用,且相应的银行贷款合同及每月还款义务亦由李先生签订并处理,从方便双方生产生活的角度来说,由李先生享有案涉合同项下的权益及车位使用权并按约履行还款义务,李先生支付余女士折价款,较为合情合理。 案涉房屋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支付的房款本息总计613036.35元,双方当事人离婚后,李先生又还款本息共计60744.90元。 另考虑到李先生在双方离婚后继续履行还款义务,故该期间内还款本息中应当由余女士承担二分之一。因案涉房屋现由李先生居住使用,故相应的车位使用权归李先生享有,由李先生向余女士支付车位使用权价值的二分之一。 综上,一审判决李先生支付余女士796542.55元。 2. 一审判决后,双方不服,都提起上诉。李先生上诉理由为,房屋是她母亲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审认定事实错误.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 第一、关于案涉房屋父母出资部分的定性问题 李先生主张依照《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规定,认定父母出资部分应认定为李先生个人财产。 余女士则主张依照《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的规定,认定李先生父母出资部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具体到本案,二审法院认为,一方面,案涉房屋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仅进行了预告登记,且该预告登记系为办理银行贷款所用;另一方面,李先生在预告登记时,明确表示房屋未共同共有,故案涉房屋父母出资部分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第二、关于案涉房产及车位如何分割的问题 案涉房产及车位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应属于余女士与李先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因案涉房屋尚有按揭贷款,该银行按揭贷款也应为夫妻共同债务。 一审中,双方均认可目前案涉房屋及车位使用权价值合计4000000元,其中房屋价款为3700000元,车位使用权价值300000元。 另因案涉房屋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李先生每月归还贷款本息6074.49元,截止二审,李先生归还房屋本息共计176160.21元,其中离婚后还款85042.86元,现尚欠贷款本息2010656.19元(6074.49元/月12个月30年-176160.21元),该贷款本息今后由李先生负责偿还,故余女士应支付李先生1005328.1元尚欠贷款本息。 同时,考虑到李先生在双方离婚后继续履行还款义务,故离婚后还款本息中应当由余女士承担二分之一,即42521.43元(85042.86元/2)。 综上,二审判决李先生支付余女士的财产折价款为952150.47元(车位折价款150000元+房屋折价款1850000元-尚欠贷款本息1005328.1元-离婚后还款分担42521.43元)。#我与宪法40年# @颜回说法 关注我,多学法,少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