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好冷,烟台房地产成交数据何时回升?
10.11-10.17,烟台商品住宅市场成交数据为六区合计成交938套。这个数据看似比较理想,但其中超过一半的517套成交来自于牟平区。而牟平区的成交数据来自于恒大项目的集中备案。
所以减去这部分数量,相当于一周烟台仅成交了400套左右。其中福山为105套、芝罘区143套、莱山区101套、开发区97套、高新区39套。
总体来看,依旧是秋风萧瑟,凉风阵阵。
2021,可以说烟台房地产市场正在经历一次大的调整期。从全国来看,这股潮流已经席卷了大多数城市。以至于很多城市开始出台限跌令、包括部分城市出现房贷利率下降,都是为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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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319----姜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例,犯罪金额191万元,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5万元,(2021)鲁0613刑初78号】
公诉机关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姜某某,男,中专文化,住烟台市芝罘区。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于2018年至2020年经营饭店和中医馆期间,以刷信用卡流水高返利、投资经营高收益为由,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广告、口口相传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使用,共吸收社会资金人民币约191.78万元。
被告人将上述资金用于饭店和中医馆等经营活动,后因经营失败、资金链断裂,截至案发尚未偿还的投资人本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约177万元。案发后,被告人被抓获到案。
庭审中,公诉机关明确指控的犯罪金额为:集资参与人曲某的407718.06元、张某1约43万元周某21.95万元、刘某约20万元、姜某259451元、张某2218811.13元、杨某4万元、毕某夫妻142300.3元,共计1917780.49元。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因其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建议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被告人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本院认为,被告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控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依法从轻处罚。
公诉机关对于主刑的量刑建议适当,对于附加刑罚金的量刑,考虑到被告人的经济状况、集资参与人损失情况、对刑罚的执行能力等因素,予以调整。
依照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姜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