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关系不错的同事黄姐昨晚找到我哭诉说,自己在城郊农村建的房子突遇市政修路要拆迁且不予补偿,亏大发了,叫我帮她想想办法。
52岁的黄姐是单位的在编人员。2019年春,听说城郊结合部一户人家老两口要去广州儿子家养老居住变卖现在的房子,2间正房4间偏房,外加房前一个近200平的院子和房后1亩多的菜园,共计20万元。黄姐两口子实地查看后一眼就被这座建在小山包上的小院吸引住了。经过一番磨价,以17万元买下。
如获至宝的黄姐一想到节假日以及退休后与老公到这里享受田园生活,心里就美滋滋的格外舒畅。于是将自己的积蓄全部拿出,又以城里居住的房子抵押从银行贷款40万元,在原地拆房新建了一栋500多平米的三层楼房,盖楼加装修加购买原房共计花了150多万元。
房子建好后,黄姐两口子每到周末都要从城里来到这个新家住上两天,用她的话说,虽然还房贷压力较大,但每到这里种种菜、养养花、吸吸氧,所有的烦恼都一扫而光!
可好景不长,因城市修建绕城高速公路从她家房子过,上周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找到她,通知她们限期一个月内搬走,房子拆除,要命的是拆除的房子不在补偿政策范围内!
这下黄姐一家可傻眼了!原来,国家有规定:国家公职人员不得在农村建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也就是说,不仅黄姐建房是违规的,连同之前与原房主的房屋购买契约都是无效的!
面对黄姐的哭诉,我也只能表示同情而已。“唉,田园生活很惬意,不是谁都可以随意占有的呀,如今的‘农民’不好当哦!”一句话,说的黄姐破涕为笑。
不是吗,身为公职人员拿着国家的俸禄,还去农村与农民抢那点可怜的“福利”,肯定不能让你如愿呀!天上不会掉馅饼、地上不会长黄金,是亘古以来颠簸不变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