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一男子去世前信用卡欠款58000元
银行要求其妻女偿还!
妻女:要求银行先证明亲属关系!
法院经审理查明↓↓↓
男子生前透支信用卡,妻子确实不知情,这58000元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审判决银行败诉!
本案中 ,银行认为男子妻女继承了男子的房产所以应当归还58000元欠款,但男子生前欠的外债较多其遗产早已被归还钱款。
银行不服又提起上诉,最终二审法院仍然认定5.8万元非夫妻共同债务,并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这让我想到了,之前报道的,儿子去银行取老人的遗产,被要求证明【我爹是我爹】!
这对母子刚好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其实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并非父债子还,或者像这里的夫债妻还!自然人死亡以其生前遗产为限还债,至于丈夫的债务除非能证明该笔债务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否则属于个人债务,妻子不用承担责任。
本案中,要让银行证明这笔5.8万元的信用卡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确实有点不可能!
支持人民法院的判决,咱们老百姓又扳回一局了[灵光一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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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财产金钱转移到亲属名下,法院说他是有偿还能力算算老赖?他借钱就没想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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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去世前信用卡欠款58000元,银行向其妻女索要欠款,妻子:要求银行证明亲属关系。法院判决>>网页链接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