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生活网

银行受理属于贷款中(贷款的受理证明是什么)

网络整理 贷款资讯

打官司暗中转移财产?法官机智识破依法驳回

当经济纠纷无法解决的时候,人们通常会寻求法律途径,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问题。但是,赢了官司也拿不到钱,是当事人最担心的事。

银行受理属于贷款中(贷款的受理证明是什么)

2月27日,蓟州区法院向社会通报了三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申请人为了规避保全,精心谋划转移财产,结果被法官识破。

时间回溯到2022年3月,蓟州区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受理了三起民间借贷纠纷,应原告申请,法院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其间,该案承办法官邮寄到被申请人张某、李某北京住所的保全裁定书被退回,二人也拒不接听电话,发送短信拒不回复,且在承办法官成功加其微信后得知诉讼消息又立刻将法官拉黑。

因无法与被申请人取得联系,法官决定采取公告送达。公告期间,法官想尽办法联系被申请人,并在全市范围内搜索关联案件,竟意外发现张某近期在本市其他法院有作为申请人的执行案件和正在审理的执行异议案件。经了解,张某在该院有总标的额高达8000余万元的执行债权,正在审理中的执行异议案件是张某于2022年4月9日与其亲属王某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将全部申请执行债权转让给王某,王某起诉申请变更为申请执行人。

了解情况后,法官意识到可能是被申请人张某得知法院的诉讼及保全情况后企图转移财产。

事不宜迟,承办法官马上与该院执行法官取得联系,并及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要求该院对张某执行款在蓟州区法院三案保全金额内停止支付。后该院依据协助执行通知和案件保全、送达等证据材料,认定张某在蓟州区法院作出保全裁定并合法送达后转移债权,将可能损害第三人利益,依法驳回王某变更为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王某申请复议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已于近期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裁定。

截至记者发稿前,蓟州区法院作出的判决也已经生效,原告已申请执行。

记者:高锴

通讯员:冯振疆

编辑:邢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