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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贷款服务费1.9万(信贷收取服务费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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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363万元买的房子,原来是曾有人上吊自杀的“凶宅”。 买房人以卖房人隐瞒房屋曾发生非正常死亡案件构成欺诈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双方房屋买卖合同,返还购房款,并承担10%违约金。卖房人提出反诉,要求买房人支付购房余款及利息损失、违约金等。法院会支持谁呢 ?

(案件来源:广州互联网法院)

信用贷款服务费1.9万(信贷收取服务费合法吗)

广州番禺的彭先生以363万元购买了一套房屋,3个月后才得知这个房屋原来业主的儿子三年前在房屋上吊自杀,自己花了几百万元买的是“凶宅”,并得知买房人原来就是这个房产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彭先生非常气愤,一纸诉状将卖房人岑某告到法院,以岑某隐瞒其房产中介人员身份,隐瞒涉讼房屋曾发生非正常死亡案件构成欺诈为由,请求撤销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岑某返还已支付的购房定金、房价款、契税、中介服务费、按揭服务费等费用,并参照成交价10%承担违约过错责任。岑某提出反诉,要求彭先生向其支付购房余款及利息损失、违约金等。

法院一审认为,岑某作为中介公司工作人员,不能充分举证证实他是按照市场价格购买这个房屋,并且结合其在房屋购买后半年左右时间且在明知自己已无购房资格的情况下,就将自称用于自住的房屋买给彭先生,不能排除他对房屋曾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知情的可能。按照公序良俗以及交易习惯,房屋内曾发生非正常死亡的事实,足以影响当事人的交易意思表示,岑某作为交易卖方,负有披露房屋真实情况的义务,应当披露而未披露,有违诚信原则,应认定构成欺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有关规定,一审判决:撤销双方《房屋买卖合同》;岑某向彭先生返还定金与购房款、支付赔偿损失、中介服务费等。岑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重点围绕岑某买房时是否存在隐瞒或欺诈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认为:

1、根据彭先生提交的证据及岑某陈述,岑某是广州某房地产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尽管辩称其仅从事行政工作,在这次房屋买卖交易中仅为普通买家,但作为一名中介公司的员工,在购买房屋之前,对房屋相关情况的了解本身较普通购买者有更为便利的优势。

2、从岑某在庭审中提交的多个案涉小区购房群或租房群等微信群信息来看,他比一般购买者更容易了解接收到涉讼房屋的相关信息资料。

3、岑某作为特殊行业人员,在买房时也没有主动向彭先生告知其职业情况。

4、岑某虽然说他是以当时市场价格即以208万元购买房屋的,但从支付凭证来看,仅显示其向卖方支付179万元。所以,岑某说自己以当时的市场价购买房屋,缺乏理据。

5、根据《房屋买卖合同》显示,当时交易的经纪方房地产中介公司,就是岑某就职的公司。岑某声称房屋是出于自住的目的所购买的,但他并不能提交相关的证据证实他在购买后进行居住使用。

据此,二审法院裁定,对岑某隐瞒涉讼房屋的真实情况的行为,一审认定其构成欺诈行为无误,二审法院予以维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于“凶宅”的忌讳不是封建迷信,而是一种民间习俗。民众购买房屋的目的是平安舒适,“凶宅”虽在物理性质上并无瑕疵,但显然会影响人们的居住心理,使得房屋实际价值受到贬损。作为卖房者,如果为尽快变卖或谋求差价而故意隐瞒“凶宅”事实,则明显违反了民事活动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其行为构成对购房者的欺诈。本案中,房地产中介公司职员先行购得房屋后在短期内倒卖,更没有如实告知购房人该房屋的特殊情况,导致购房人违背真实意愿购买房屋,违背了基本的职业道德和诚信原则,构成合同欺诈,应当受到法律的规制。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从黄浦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位于吉安路的该面馆已于11月24日整改,撤下了价目表上及餐桌玻璃下的“本店收取服务费10% 老板亲力监工”的绿底红黄字标牌,但随即抬高了餐食的价格。

短评:有些经营者,不知是太聪明呢,还是脑子有毛病,喜欢做一些莫名其妙、又严重伤害自身信誉的行为。他们通过一些严重违法职业道德的手段,想从中获取不不利益。结果,将自己搞得一身臭气,今后,谁还敢来这样的店消费呢?

事实也是,最便宜的一碗老上海传统阳春面加一个荷包蛋,再加服务费,也要27.5元。最贵的红烧羊肉面一碗78元,加上服务费85.8元。 很多顾客还吃不饱,可见,这家面条店,有点黑店的感觉,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严厉惩罚。

#我要上微头条# 刚才收到饿了么小二电话,告知我经营有违规行为,因为我拒接单比例大于百分之五十,按照规定要处罚我网上店铺闭店三天,还要扣我的信用分15分!

我觉得这事没必要通知我,爱怎么扣就怎么扣,压根也没想好好接单!上次拒接单的原因是,我店里销售的商品价格实际是一个8元,一个5元!而网上的销售价格是,一个14,一个7块,这两个价格实际上是同样的商品!在饿了么上下单的顾客实际消费金额是24.50元,我的收入是11.33元,平台服务费5.67元,商家活动支出4元,这4元是满减的费用!

我现在算一下账,21元的商品,减掉4块钱的满减,应该是17元,不算配送费的情况下,顾客应该是花17+配送费的价格就对了!因为服务费已经扣我5.67元了,那么24.5-17=7.5这个差价钱是配送费吗?如果是,7.5+5.67=13.17比我收入的11.33都要多1.84元,哪个商家的利润都没有饿了么高啊,我出了力,出了房租,出了材料时间等等费用,都没有一个数据值钱,我接个屁单呀?我给你卖命去?去他的吧!还美其名曰,配送费由平台为用户承担,狗屁呀,是平台承担的吗?是商户承担的好不好?全是骗人的鬼话!

停了外卖行不行?行,但我嫌麻烦,打电话得沟通好几次,过后又要接好多电话,问这问那的,挂着去吧!不影响我什么!

对于饿了么和美团,我现在是一点好印象都没了,就是一个喝人血的平台,经商赚钱无可厚非,但心太黑了会有报应的!

乐的有点早,浙大口腔医疗服务费4500,你也4500,大家会去谁家做?公立医生资质+公立医院信用背书是民营口腔无法比的。如果你降至3000,根本无法覆盖租房,人员,其他类支出成本,要是小诊所低收费还可以活,这种资本口腔前途未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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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补牙降到4500,浙江牙科老板乐坏了

服务器系统崩溃,需要抢修,事后却不愿意支付一分钱,大公司的信誉跟着服务器系统一起崩塌了。

苏州某新能源公司,注册资本7450万,大股东是国企,如此背景,我当然认为可信度很高。

在抢修之前,跟有关人员声明了,系统不在质保范围内,需要收取技术服务费,对方表示理解。

之前也不止一次为某些大公司服务过,紧急的工作,尤其是夜间,都是口头报备,事后补走流程手续。

于是展开抢修工作,忙到凌晨才算初步完成,后面几天又做了一些善后工作。

根据工作内容,发了报价,结果几天后被告知,领导不同意付费。

而且,根本不跟我们洽谈费用多少的问题。理由是,系统也应该质保[抓狂]

我当然又一次跟工作人员讲一遍:所谓质保,就是硬件的保修期,不管是服务器还是电脑,厂商都有规定的免费保修期,没有哪个厂商会对系统质保,系统坏了,没有哪个厂商会派单维修,除非另外付费。

我当然不会为难一线的工作人员,他们也不容易,只能等疫情过后,找他们领导当面沟通,但是,像这种所谓的大公司,领导是我想见就能见到的吗?就算见到了,他们会听我讲道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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