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生活网

泉州线下信用贷款公司(泉州贷款平台)

网络整理 贷款资讯

在中国民生银行泉州市分行交流两天,宣讲党和国家关于金融工作重要精神、宏观经济形势和近期一揽子纾困政策,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行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支行行长、党员骨干100多人在线上+线下参加了培训。[烟花][烟花]

“解约可以,赔我500万!”福建厦门,大学生创业,月租8万,租赁3栋楼房,改为100多间单间公寓出租。房东反悔愿补偿210万解约,二房东如是说。

房东陈女士有自建房3栋,一直空闲。2020年4月,阿锋等几名大学生创业,以每月8万,年递增10%的租金租下陈女士的3栋楼房,改为单间公寓出租,双方签订的合同期限为15年。

泉州线下信用贷款公司(泉州贷款平台)

但没想到合同履行才1年多,陈女士便反悔了,称要将房屋收回来,交给自己的儿子看管。阿锋等人自然不同意,于是被陈女士告上法庭,法院以陈女士的楼房属于违法建筑,未取得产权证为由判决租赁合同无效。

法院的判决也没有什么问题,但阿锋他们装修就花了400多万,这个损失谁来承担呢?阿锋要求陈女士补偿500万立马走人。

但陈女士认为,合同上有约定,3年内如遇拆迁,陈女士补偿阿锋他们210万,她愿意按照这个条款来对阿锋他们予以补偿。#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 #头条创作挑战赛# #厦门头条#

这个案子司法所曾经组织双方调解,但没有成功,现在双方在对装修费用进行评估。估计在评估后还是会有很大的分歧。

@依律而动 认为,本案的关键还不在于装修费用的多少,而在于损失的计算问题。

法院判决租赁合同无效的理由是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但合同无效后,究竟该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被拆迁补偿条款,还是该适用《民法典》中无效合同的处理规则呢?这是双方最大的分歧所在。

《民法典》第155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157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法律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导致合同无效的各方是否存在过错。陈女士应当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的产权,其出租的房屋因没有产权导致租赁合同无效,陈女士存在过错,如果阿锋他们知道该楼房没有合法产权仍然签订租赁合同,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2.陈女士违反契约精神,看到阿锋他们赚钱,便想将房屋收回来自己经营,说实在的,既不道德,也违反民法基本原则。但这种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

3.陈女士主张按3年内拆迁条款对阿锋他们进行补偿,不符合实际情况,也不符合《民法典》的规定。

4.阿锋他们收取的一年半租金是否能抵减装修费用?答案是不能,因为阿锋他们已经按合同约定向陈女士支付了房租,具有不可返还性。

5.陈女士是否应当赔偿阿锋他们的可得利益损失?这也是双方分歧之所在。在理论和实践中也有争论。

如果阿锋他们真的装修费用花了400多万,而陈女士又真的想将房屋收回来自己经营。个人以为阿锋他们要500万并不高。

您怎么看待此事呢?欢迎评论区留言。

关注我@依律而动 ,为您评析更多法律热点事件。

这房贷没有商业道德,最基本的诚信都没有

依律而动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解约可以,赔我500万!”福建厦门,大学生创业,月租8万,租赁3栋楼房,改为100多间单间公寓出租。房东反悔愿补偿210万解约,二房东如是说。 房东陈女士有自建房3栋,一直空闲。2020年4月,阿锋等几名大学生创业,以每月8万,年递增10%的租金租下陈女士的3栋楼房,改为单间公寓出租,双方签订的合同期限为15年。 但没想到合同履行才1年多,陈女士便反悔了,称要将房屋收回来,交给自己的儿子看管。阿锋等人自然不同意,于是被陈女士告上法庭,法院以陈女士的楼房属于违法建筑,未取得产权证为由判决租赁合同无效。 法院的判决也没有什么问题,但阿锋他们装修就花了400多万,这个损失谁来承担呢?阿锋要求陈女士补偿500万立马走人。 但陈女士认为,合同上有约定,3年内如遇拆迁,陈女士补偿阿锋他们210万,她愿意按照这个条款来对阿锋他们予以补偿。#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 #头条创作挑战赛# #厦门头条# 这个案子司法所曾经组织双方调解,但没有成功,现在双方在对装修费用进行评估。估计在评估后还是会有很大的分歧。 @依律而动 认为,本案的关键还不在于装修费用的多少,而在于损失的计算问题。 法院判决租赁合同无效的理由是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但合同无效后,究竟该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被拆迁补偿条款,还是该适用《民法典》中无效合同的处理规则呢?这是双方最大的分歧所在。 《民法典》第155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157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法律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导致合同无效的各方是否存在过错。陈女士应当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的产权,其出租的房屋因没有产权导致租赁合同无效,陈女士存在过错,如果阿锋他们知道该楼房没有合法产权仍然签订租赁合同,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2.陈女士违反契约精神,看到阿锋他们赚钱,便想将房屋收回来自己经营,说实在的,既不道德,也违反民法基本原则。但这种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 3.陈女士主张按3年内拆迁条款对阿锋他们进行补偿,不符合实际情况,也不符合《民法典》的规定。 4.阿锋他们收取的一年半租金是否能抵减装修费用?答案是不能,因为阿锋他们已经按合同约定向陈女士支付了房租,具有不可返还性。 5.陈女士是否应当赔偿阿锋他们的可得利益损失?这也是双方分歧之所在。在理论和实践中也有争论。 如果阿锋他们真的装修费用花了400多万,而陈女士又真的想将房屋收回来自己经营。个人以为阿锋他们要500万并不高。 您怎么看待此事呢?欢迎评论区留言。 关注我@依律而动 ,为您评析更多法律热点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