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出身边的美好#我曾经记得,国家有一个政策,无论国家给农民补的什么款项,都不得乱扣,在我们阜新市,阜新县,紫都台乡,酒吧国家给60岁养老金给扣贷款了,贷款本金已经交完几年了,其余的是利息钱,银行说的是扣利息钱,网友们评论一下,有没有这个说法?和国家有没有扣农民60岁养老金的钱?请大家多多评论
打成吉思汗可以不败,可惜不是几百年前了!也许跟朝鲜能不败!可是谁愿意背着贷款打架呢!
东方点兵优质军事领域创作者如果发生冲突,以中国现在的国力和军力,能够处于不败之地吗?
辽宁,阜新。刘波656.7元购买了33瓶某品牌人参五宝茶,因为购买的数量多,销售者李丽又多赠送了2瓶。收到货后,刘波发现人参五宝茶的标签信息没有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等信息,便将销售者李丽和生产公司起诉到法院,主张退款656.7元及十倍赔偿6567元。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刘波、李丽均系化名)
李丽从生产公司购买了人参五宝茶后,在快手平台上进行网络销售,她在人参五宝茶的商品详情中明确备注了孕妇儿童禁用,并且对商品的保质期、配料表等进行了详细的介绍,购买者通过平台购买时,均能看到。李丽认为自己作为销售者,已经尽到了提示注意义务。
而生产公司认为,自己生产的人参五宝茶,一瓶有10包,正常服用是5-10天的量,一瓶总的人参含量只有2克左右,再加上泡茶饮用,吸收量远远达不到规定的“每天不超过3克”。
此外,生产公司还认为,虽然没有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但这属于标签瑕疵,不能据此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况且刘波是从李丽处购买,与自己不构成买卖关系,不同意刘波的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认为:
卫生部《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的规定,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食用量≤3克/天,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4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
据此规定,生产公司对人参五宝茶没有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影响食品安全且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应认定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而在责任承担上,对于李丽来说,她取得生产公司关于人参五宝茶的产品检验报告,信赖于此,认为人参五宝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符合常理,并不明知人参五宝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判决生产公司退还刘波货款656.7元,支付十倍赔偿金6567元。
生产公司对此不服,提起上诉,并提交了四份“驳回十倍赔偿”的案例以及五宝茶的成分表,拟证明五宝茶的人参含量特别低,对身体达不到任何危害,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二审法院认为生产公司提交的案例,与本案事实不一致,不予参考;而成分表不能证明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维持了生产公司退款656.7元及支付十倍赔偿金6567元的判决内容,另判决刘波退还人参五宝茶33瓶及赠品2瓶,如未能退还,按照每瓶19.9元(656.733)价款从应退还的货款中予以扣除。
【荔枝看法】
很多人认为标签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标准的认定,但不能一概而论,还要具体来看什么样的食品,未标注什么样的标签信息。
如案例中的人参五宝茶,属于新资源产品,并非普通食品,卫生部也有专门明确的规定,食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用量应当≤3克/天,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4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了食品安全标准的具体内容,其中第(四)项为“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即标签标准。
这也可以看出,并非只要是“无毒、无害、有营养”的食品就是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而是包括卫生标准、营养标准、标签标准等多个方面的强制性标准,只有符合全部强制性标准的食品才属于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安全食品。
案例中的人参五宝茶包含人参成分,但未标注不适用人群和使用限量,不属于标签瑕疵,而是忽视对特定人群的安全提示,存在食品安全风险,存在对特定人群可能造成身体危害的安全隐患,不符合食品安全的强制性标准。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根据上述规定,生产公司作为生产者,应当向刘波退款并支付十倍赔偿。
虽然法院未判决经营者李丽承担责任,但《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也就是说,如生产公司有证据证明被索赔是经营者原因造成的,仍然可以通过诉讼追偿,但如果是自身原因,则最终仍是生产公司承担责任。
对于本案例,您怎么看呢?
#法律热点解读# #辽宁头条# #阜新头条#
今天和一个同学小聚,他现在住在辽宁阜新,很少来大连,我带着他去吃了点海鲜烧烤,喝了四瓶啤酒,共花了500多元,同学说你们大连消费太高了,在他们阜新两人吃一顿饭200元就算很好的了。
他问像大连房价这么高的地,是不是小两口外加一个孩子,一个月收入低于1万5就没法活了,因为在阜新房价也就3-4千左右,我笑了笑说,在大连一个月挣3000多大有人在啊。
他很惊讶,说在阜新两个人挣万八的,车没贷款,房子用公积金贷,养个孩子没啥压力,在大连两个人挣不到一万块,压力得多大啊。我说大也得活啊,自己少吃点少穿点,给孩子好点就行了。
想想作为打工族的我们,有个房贷如果再有个车贷,在养个孩子,是挺累的,省吃俭用一年也攒不下来几个钱,在大连的你,一个月收入多少呢?#大连头条#
女儿在大连工作两年了,一直租房子,和同事合租,换了两个房东,房租1700到现在1300。我和老公在阜新居住。她女同事去年买了房子,100左右,130多万。首付50多,父母帮她还部份贷款。我也有了在大连买房子的心思,省得女儿总是搬家。以后也可以做为我们的养老房。但是手里仅仅能付首付。老公不太同意,说现在不是买房子的最好时机,等等以后可能会再降的。我也左右摇摆,朋友们,你们说呢?
请教各位车友,我是辽宁阜新的,想买长安逸动尊贵版,四万无息贷款,4S店优惠八千,销售说,落地十万三千多,贵吗?多钱是合理的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