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还是挺有钱的嘛,据统计,存款余额将近5.2万亿元啊。
近日,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公布的《山西省2022年8月金融统计数据报告》显示,8月末,全省本外币存款余额52415.53亿元,同比增长15.81%。
看来山西人民因为疫情的影响,挣的钱都舍不得花了,都存到银行了,为了就是以防万一了,这存款利率降了,不知道这存款会不会减少,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人民的钱是舍不得花了,因为挣不下了,今年真是太难了。。。
准备提尊贵,首付八万分三十六期,落地包含利息大概多少?山西忻州太原,有没有提车的表哥解答下
#山西头条# #太原头条# 每年的6月30号是全国公积金结息日,这一天过后公积金账户里面就会多一笔收入,同时7月1号也是公积金调整的日子,公积金的缴存额度也会发生变化,大家明天在公积金APP里面就会看到自己的公积金变化。公积金的利息一般是按照银行一年固定存款利率1.5%来进行结息。
1200万存款被银行职员监守自盗,储户被判自行承担80%责任!
丁女士和丈夫王先生系山西清徐县人,清徐农商银行是县城里规模较大的银行之一。银行经理王某是王先生的远房亲戚。2017年,王某找到丁女士称银行有笔理财业务,以单位员工的名义理财,利率较高,丁女士可以用自己的名义来理财,到时候本息全部再返给丁女士。因为之前王某帮忙办理过几次理财。丁女士没有怀疑,于是先后给王某转了500万元。
期间丁女士一直询问理财的情况,王某一直推脱,直到2019年3月,告知丁女士理财已经到期,本息金额为543万元。王某又提出如果能完成2000万元的存款任务,自己就能成为主任行长,希望丁女士帮忙完成任务,将理财本息转存。
2019年3月7日,丁女士和王某一起来到银行办理转存业务。丁女士告诉柜员将自己的200万元活期存款转成定期。然而心怀鬼胎的王某让丁女士在柜台外等待,自己进入柜台内部并告诉柜员将丁女士名下的200万元转入自己账户。业务办完后,王某将自己伪造的543万元、200万元存款回执交给丁女士。因为是银行的正常回执,丁女士并未怀疑。
2019年4月3日,丁女士名下有500万元存款到期,于是丁女士继续转为定期。事后王谋称帮助丁女士领取存款礼品,于是让丁女士将存单和身份证给自己。丁女士并未怀疑,将证件交给王某。王某以丁女士代理人身份将500万元存款转入个人账户。丁女士事后多次找王某索要证件,王某一直推脱不给,最后只还给了丁女士身份证。丁女士感觉不对,到银行查询,发现自己存在银行的1200余万元全都不翼而飞。
丁女士随后报警。警方调查发现银行操作非常不正规,有笔300万元转账账号都没填写就把钱转走了。随后王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判刑。
虽然王某被判刑了,但丁女士一家的损失仍然没有着落。丁女士认为银行在存款的转入转出操作中存在不当行为,于是就最后被王某非法转走的500万元存款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行承担赔偿责任。
一审判决认定丁女士作为储户,应当认识到将自己的身份证和存单交给他人可能带来的风险。而且丁女士没有在存单上备注仅限于领取礼品的字样,自身存在重大过错,所请认定丁女士自己承担80%责任。
首先,王某在本案中的诈骗行为虽然是个人犯罪,但整个过程中利用自己银行职员的身份非法操作,而且银行审核程序不严格,导致没有及时发现,银行确实存在一定的管理过失。
其次,本案中丁女士虽然存在一定过错,但判决认定个人承担80%确实过高。在丁女士没有签署授权的情况下,正常来说,即便王某有丁女士的身份证及存单,也无法对其名下款项进行转移。王某正是利用自己银行经理的身份,利用银行在相关操作环节的漏洞才转走丁女士钱款。所以银行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对于本案的判决结果,你认为合适吗?#1200万存款被银行职员转走,法院判银行承担2成责任##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头条创作挑战赛##我与宪法4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