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吴限)一年接管期后,包商银行改革重组将画上句号。5月20日,据包商银行官网消息,蒙商银行承接包商银行的相关业务,包商银行在内蒙古自治区内的营业网点将全部变更为蒙商银行营业网点。目前,蒙商银行系统切换和网点标识、凭证、印章更换等准备工作已就绪,定于5月25日正式以“蒙商银行”名义全面对外营业。
根据公告,自5月22日17时至5月24日0时,原包商银行信息系统以及第三方的支付系统和清算系统将陆续变更为“蒙商银行”的相应标识。营业网点、自助设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等交易渠道,及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交易界面中,可能出现“蒙商银行”与“包商银行”名称并存的情况。这是系统更名过程中的正常现象,客户的交易与资金安全不受影响。
对于承接的业务,蒙商银行表示,客户与原包商银行签署的合同、协议等由蒙商银行承接,债权债务关系将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相应转移。对于徽商银行承接的业务,自5月25日起转移到徽商银行系统前,客户仍在蒙商银行系统办理,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见徽商银行公告。
去年5月24日,因出现严重信用风险,银保监会决定对包商银行实行接管,接管期限为一年。今年4月24日,银保监会发布公告称,同意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筹建蒙商银行,银行类别为城市商业银行。4月29日,内蒙古银保监局批准了蒙商银行的开业申请;隔日,包商银行官网发布《关于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公告》称,蒙商银行已于4月30日设立,注册地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这预示着包商银行改革重组进入收官阶段。
根据彼时公告,蒙商银行注册资本为200亿元,股份总额为200亿股,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同建设银行全资子公司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徽商银行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等内蒙古自治区内的8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其中,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该行更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7.5%;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和徽商银行分别为第二、三大股东,分别持股16.67%和15%。公告还称,蒙商银行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为杨险峰,行长为乔俊峰。
对于包商银行客户原有业务的划分问题,包商银行接管组表示,包商银行总行及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分支机构的相关业务由蒙商银行承接,内蒙古自治区外各分支机构的相关业务由徽商银行承接。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5月18日的答记者问时表示,在包商银行等风险处置化解过程中,银保监会把清理违规股东股权作为重要抓手。目前,包商银行等机构的风险处置和改革重组工作有序推进。对于社会较为关注的其他问题机构,相关股权重整方案目前已相继出台,涉及的问题股东也正在有序清退。
金乐函数分析师廖鹤凯认为,蒙商银行对外营业,标志着包商银行的重组事项顺利完成。从金融体系来说,包商银行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城商行的信用体系再次得到了巩固,对我国银行业后续发展起到重要的借鉴作用,对金融市场稳定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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