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半年随迁子女
申请入学公告
一、哪类人员属于这个范围?
来青白江区居住就业满半年的(非青白江户籍)人员随迁子女。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结婚证》或《离婚协议》)。
2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在青白江区办理的四川省居住证(市内区外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3
与我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我区办理的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含无欠税证明)。
4
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我区连续居住满半年(以下四选一)
(1)自购房(含配偶购房),网签时间满半年;
(2)租房,《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办证满半年;
(3)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租赁合同满半年;
(4)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提供集体宿舍房产证明,及该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满半年证明。
5
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1. 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从学籍网下载打印,且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基本信息(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网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
2.申请人为孩子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申请人只能有一个。
三、办理地点
点击图片查看各镇(街道)办事处↑
四、办理时间和流程
之一步
登记:2022年6月22日至6月28日工作日,持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镇(街道)审核资料,符合条件即申请登记。
第二步
领取通知书:7月11日—15日,到镇(街道)领取《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第三步
报道:7月13日—15日,持《通知书》,到安排的学校报到。
五、其他注意事项
入学方式:满半年的随迁子女就读学校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乡镇学校。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在同一区域、同一学段内不得申请转学。
受理次数:满半年的随迁子女申请,今年只集中受理一次,过期不再受理。
其他情况:截止申请入学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
1.未满6周岁随迁子女申请材料不予办理。
2.超龄儿童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缓学证明。
特别提醒: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以及申请人谎报其随迁子女就读年级,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其他咨询地址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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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教育局随迁子女发布最新通知 转发关于随迁子女入学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