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权律师观点:
逾期交房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常见纠纷之一,开发商逾期交房时,业主可依据逾期时间的长短选择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违约金,或者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并赔偿违约金。当业主选择解除合同时,不仅可要求开发商赔偿违约金,还可要求开发商赔偿业主按揭贷款时所支付的实际利息损失。
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都会对于交房条件、交房时间作出约定,开发商逾期未将符合条件的房屋交付给业主时,业主自有权根据合同的约定并基于实际损失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开发商一般应当赔偿哪些项目呢?
1、租金损失。开发商逾期交付导致的最直接后果就是业主无法按时占用、使用、收益房屋而需另行租用其他房屋(虽然很多情况下,业主可暂住父母家或另一其他住处),由此导致的结果就是,业主需要额外支付一定的租金以满足自己的居住需求。因此,同期同地段的房屋租金支出构成了业主实际损失的一部分。
2、违约金。如上所述,合法有效的合同理应得到签订双方的遵守,开发商逾期交房已经构成违约,自然应当按照合同赔偿违约金。
3、利息损失。按揭买房,开发商逾期交房而业主选择解除合同时,根据《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25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也就是说,合同解除时,开发商应当将业主支付给银行的利息全部返还给业主。需要注意的是,这里面包含两部分利息,第一部分利息为业主支付给开发商的首付款本金所产生的利息,第二部分是业主偿还银行按揭所支付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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