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7月19日电(李静)18日,江苏省财政厅与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共同举办“江苏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贷款”(简称“小微创业贷”)第二期业务合作协议签署仪式。自此,试点一年有余的“小微创业贷”政策惠及面拓展至江苏全省。
据了解,2015年6月,江苏省财政厅联合工行江苏分行,在南京等五市创新推出“小微创业贷”业务试点,以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融资基金作为增信手段,按照一定放大倍数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放贷款,解决企业资金难题。
工行江苏分行将推广“小微创业贷”业务作为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际行动,执行“两无四有”的审贷标准,即“无抵押、无担保,有适销对路的产品及产品生产销售合同(定单)、有稳定的现金流(银行流水单)、有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账表齐全)、有正常的纳税记”录,并持续提高放款效率,确保7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贷款流程。
中国工商银行江苏分行行长刘金说,今年年初,工行江苏分行启动“小微创业贷”优化升级行动,建立标准化的业务流程,提升客户操作体验,已实现该项业务的自主、线上、循环操作。
截至2016年6月底,南京、无锡、南通、扬州、宿迁等五个试点地区已发放“小微创业贷”100.39亿元。据不完全统计,一年来,江苏全省受惠于“小微创业贷”的企业累计新增销售收入235亿元,新增就业岗位2.02万个。
18日,江苏省财政厅与工行江苏分行签订“小微创业贷”第二期合作总协议,苏州、常州、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镇江、泰州等八个地区的市级财政部门、工行市级分行签订操作层面的合作分协议。“江苏在完善第一批试点的基础上,在其余8市全面开展‘小微创业贷’业务,再筹集风险补偿资金10亿元,新增撬动100亿元的小微企业融资规模,实现‘小微创业贷’业务省内全覆盖。”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宋义武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