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国家发改委批复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服务收费标准。根据新的收费标准,从1月15日起,市民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个人信用收费将变得更便宜,同时还可以在家通过网络平台自助查询。目前,在网络平台查询是完全免费的,且没有次数限制。
柜台查询前两次免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发改价格〔2016〕54号),从1月15日起,市民到柜台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每年从第3次起收费标准由现行每次25元降低至10元,通过网络平台查询及每年前两次到柜台查询实行免费,进一步为个人查询减轻负担。据了解,大部分情况下,个人不需要亲自去打印个人信用报告,比如申请银行贷款,银行会从征信系统中查询。因此,柜台一年两次的免费查询,已经能满足大部分人的需要。
商业银行等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基准服务费由每份100元降低至60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基准服务费由每份6元降低至5元。
同时,继续对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8类金融机构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实行优惠收费,并对民营银行实行相同优惠政策。这些享受优惠政策的机构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基准服务费,由现行每份 30元和2元分别降低至15元和1元。
各商业银行等征信系统用户,不得违反规定,自定收费项目,将征信查询费转嫁给被查询对象,增加被查询对象的负担。
越来越多的市民查询信用
信用报告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用途愈发广泛,已成为信用行为的“经济身份证”。2004年央行组织金融机构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征信系统,2006年开始运行,为商业银行和信息主体提供信用报告查询服务。目前,个人信用报告广泛应用于商业银行贷款、信用卡审批和贷后管理,还可应用于任职资格审查、员工录用等。
目前,信用报告全面、真实记录市民在银行借债还钱、遵守合同和遵纪守法情况,既有按时还钱的记录,也有不按时还钱或者借钱不还的记录。涉及个人的信用记录主要储存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本人提供查询。
记者了解到,从全国范围看,目前查询信用最多的是商业银行等放贷机构,其他就是与被查询人发生经济交易的生意伙伴、用人单位等。近年来,我市查询信用报告的个人和单位正呈不断增加的趋势。
网络平台能自助查询
记者了解到,如今市民还能通过网络平台免费自助查询个人信用报告。业内人士介绍,个人登录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http://www.pbccrc.org.cn),在提交注册申请后,系统会自动进入审核阶段,审核通过后,系统会以短信的形式告知,随后就可通过该平台获取近年来的个人信用报告。
为充分保护隐私安全,社会公众必须经过严格的身份验证,才能成为该平台的注册用户。用户注册首先要填写注册信息(如个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个人基本信息),设置用户名和登录密码。然后,用户登录后进行身份验证、提交查询申请。按照注册成功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站,再进行在线身份验证,提交查询申请。通过身份验证后,一般在提交查询申请后的第2天,就能收到短信通知上网查询。
目前,该平台可提供的信息服务包括:一是个人信用报告,提供个人在征信系统中的信贷信息、公共信息和被查询记录等信息。二是个人信用信息概要,提供个人在征信系统中的信贷信息、公共信息和被查询记录等的汇总信息。三是个人信用信息提示,提示在征信系统中是否有个人最近5年内的贷款、贷记卡逾期记录,以及准贷记卡透支超过60天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