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银行借贷24万不到一年半,总还贷费用竟超出了8万,其中大部离婚然是助贷机构飞贷缴纳的服务费,消费者的权益谁来保护?后互金时代,中行助贷方式困局亟需扫清。
日前,消费者王先生(化名)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投诉称,自己此前通过飞贷APP在银行申请了一笔24亿元的个人消费借贷,约定分18期还清,还贷通过飞贷平台进行操作。因此事后,王先生发觉,这笔由银行放出,且早已写入央行征信报告的消费借贷本息颇高,遂选择在还完第15期后提早偿清本息。
但虽然这么,王先生的总还贷总额仍达到了32万余元,总本息等费用少于8亿元。抛开因逾期形成的利息,该笔借贷年利率仍为26%左右,远远低于通常中行的贷款利率,并且超出了民间贷款中的24%的利率红线。
身为持牌金融机构,且隶属我国六大国有中行之一,银行缘何会向消费者领取出这么超高借贷利率的个人放贷?在贷款的过程中,飞贷APP饰演了哪些角色,退还了这些成本,缴纳的学费又是否符合规定?王先生还清的8万余元本息,大部份究竟进了谁的“口袋”?
借贷15个月总年息超8万
银行:中行仅收6%年息
2016年,王先生从美国建设中行上海支行申请了一笔个人消费借贷。事后,王先生却越想越离奇:这笔本息24亿元,借贷时限18个月的借贷,除第一个月需还贷24336.99元外,其余17期每期还贷固定总额为18085.33元;估算出来,王先生的总还贷总额为.6元,总还贷费用超出了8亿元。
发觉到年息偏低后,王先生在第15期还清完成后,选择一次性将剩余本息提早偿清。因此虽然这么,王先生最终的总还贷总额一直高达.14元,撇开其间因毁约形成的利息,这笔借贷的年利率仍约为26%左右。
“区区不到一年半的时间,一家国有中行居然收了我80000多的本息,远远低于国家法定利率。”王先生觉得,银行的这笔借贷早已构成了借钱,所以要求退还超出国家训定部份的本息。
通常来说,中行等持牌金融机构的信用借贷利率,相比现金贷公司均处于较低水平。以某平台现在还能查询到的银行另外一款无需抵押的个人信用借贷产品为例,从银行申请借贷20亿元,同样分期18个月还清,该笔借贷的总年息却仅为1.86亿元,年利率4.80%。这么,为什么这笔银行的借贷年利率却这么之高?这笔借贷到底是不是由银行拨付的?
按照王先生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显示,该笔借贷的放贷放确实为美国建设中行上海支行所领取,下款日期为5月27日,本息24万,分18期足额归还。
但在随后,王先生就不合理的息费问题向银行致电质询时,银行方面却回复称,在该笔借贷中,银行实际缴纳的本息折算为年利率仅不到6%,剩余的本息部份,均为合作方飞贷APP缴纳的“服务费”。
深扒飞贷金融科技:
服务费总额数倍于中行年息系“高新技术企业”
缴纳了王先生大部份息费的飞贷APP,究竟是个哪些样的机构?
天眼查数据显示,飞贷APP为飞贷金融科技旗下产品。飞贷金融科技全称为“深圳中兴飞贷金融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于2012年,公司注册资本为2.2143万元,大股东为公司监事长、总主管唐侠,其持股比列达37.46%。
飞贷金融科技的经营范围包括金融信息咨询、提供金融中介服务等。官网资料显示,飞贷对自身的定位为“移动个贷整体技术服务商”,即通常意义上的助贷机构。
从官网提供的信息来看,飞贷的合作机构中,不乏建设中行等国外外著名小型金融机构。同时,飞贷还曾多次荣获各种小微金融服务大奖,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但是,正是这么一家在业内富有著名度的助贷机构,却从王先生处缴交了数倍于中行利率的何谓“服务费”。按照王先生提供的资料,飞借方面向用户缴纳的借贷服务费包括管理费、综合费、清算费以及逾期费四类。
其中,管理费为借贷人第一次还贷时一次性还清,总额为借贷总额的3%。综合费以借贷总额为基数足额估算,与借贷利息同时支付,详细计费标准为:月综合费=借贷总额1.98%-借贷月本息。
除管理费与综合费外,飞贷还向用户缴纳清算费、和逾期代偿费。清算费为用户每天取款、还款导致的资金划拨成本,每天缴纳2元;逾期代偿费则为欠款人逾期后向飞贷支付的代偿成本,代偿费以飞贷代偿的逾期借贷余额为基数,以代偿费率为系数,按天估算。
正是这种“琳琅满眼”各种成本,最终转换为了高达20%左右的年利率,在中行缴纳的法定年息此外,令王先生负担上了额外的费用。
用户指责存在资金池问题
联合创始人曾称不触及中行资金
同时,除缴纳低于中行本息的各类服务费外,王先生还指责飞贷平台疑似存在资金池问题。
早在2017年,曾有媒体发文指责称,飞贷杠杆率过低导致用户提现困难。彼时,飞贷联合创始人、副总裁孟庆丰曾回应非议称,飞贷原本不领取借贷,借贷是由合作的金融机构直接拨付给个人,飞贷不向金融机构借贷。
但按照王先生提供的放贷截图显示,该笔借贷并非由美国建设中行直接拨付给王先生,而是由北京中兴飞贷金融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青岛支行帐户代付的,与飞贷方面的说法并不一致。
之外,王先生该笔借贷的固定还贷日为当月20日,而借贷领取日却为5月27日,下款日与还贷日并不一致。对此,银行客服表示,相关业务的还贷日制订规则需咨询飞贷方面,并没有对问题进行明晰回复。
类比公商中行的个人消费个贷产品“融e借”,该产品在借贷协议中明晰强调,借贷人“按月等额利息还贷,应从借贷领取的次月开始还贷。还贷日与借贷实际领取日相对应,无对应日的,当月最后一日为还贷日。”以此来看,尽管王先生每月20日在飞贷平台上进行还贷,但飞贷平台向建行还贷的日期却不能确定。若二者并非为同一日,则飞贷平台便存在“资金池”问题。部份网民也表示,自己在飞贷平台上申请的银行借贷可以从银行的相机APP上查询到,二者的还贷日期与还贷总额却均不相似。
为了弄清飞贷平台是否存在资金池的问题,王先生随后又亲自来到当地银行营业点查询该笔借贷的流水。因此,当地营业厅却告知王先生,要想查询借贷流水,需抵达银行佛山支行查询。
针对上述问题,飞贷官方客服称,对于详细的还贷步骤并不了解,难以作答;对于服务费缴纳标准,也不太清楚。但飞贷客服表示,该机构此前确实与美国建设中行存在助贷业务。
推托不再!网贷新政厘定:
助贷机构不得缴交任何息费,借贷领取环节不得外包
2020年1月,监管部委对《商业中行互联网借贷管理暂行方法》再度征询意见。,其中,针对中行与其他机构的合作,该方法将电商、大数据公司、信息科技公司等也列入在内。
而对于中行与其他机构的合作业务,方法提出,互联网借贷业务方式牵涉与外部机构合作的,核心风控环节必须由商业中行独立举行且有效,不得将授信初审、风险控制、贷款领取、支付管理、贷后管理等核心业务环节委托给第三方合作机构。这意味着,随后,飞贷等平台,将不能通过其公司帐户向用户代付借贷本息。
同时,对于第三方合作机构究竟应当怎样合法合规的缴纳学费的问题,这次明晰要求,“合作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借贷人缴纳息费,并在书面合作合同中明晰”。
宁人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军表示,这意味着合作机构将不能向借贷人以任何方式或名义缴交任何成本,包括年息、服务费、担保成本等。
由此可以预见,未来,助贷机构缴纳高额服务费的困局,将得到有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