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变革委关于逐步减少美国人民中行
征信中心服务计费标准的通告
发改售价规〔2019〕1318号
美国人民中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布署,逐步减少企业负担,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和社会信用机制建设,根据《征信业管理细则》有关规定,现就你行征信中心服务计费标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商业中行等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基准服务费标准由每份40元增加至20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基准服务费标准由每份4元增加至2元,实际计费标准按照用户机构向征信系统提供的数据量和查询量估算确定,数据查询量适用超额累退估算方式,详细估算公式和收费方法参看附件。
农村商业中行、农村合作中行、农村信用社、村镇中行、小额借贷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融资出租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营中行、独立法人直销中行等10类金融机构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推行降价计费标准。上述享受降价新政的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计费标准由每份15元增加至10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计费标准继续维持每份1元。
上述各种机构中,同一用户30天内多次查询同一企业信用报告的,按查询一份企业信用报告收费;1天内多次查询同一个人信用报告的,按查询一次个人信用报告收费。
二、个人柜台查询自身信用报告,每年前2次免费,自第3次起每天计费10元,不得另行缴纳纸张费、打印费等其它成本。个人通过互联网查询自身信用报告免费。各地征信查询网点应在明显位置公示个人查询自身信用报告计费标准和有关规定。对每年3次及以上的查询,应提早告知查询人计费事项,征得查询人同意后提供查询服务。征信中心应造就条件逐步提高个人柜台查询自身信用报告免费次数。
三、应收账款质押登记计费标准由每件每年60元增加至30元,变更登记、异议登记计费标准由每件每天20元增加至10元,查询登记信息免费。
四、征信中心应严苛执行国家规定的计费标准,每年4月末前将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收支状况、业务量变化状况以及计费标准执行状况报国家发展变革委(售价司)。国家发展变革委将根据“补偿费用、收支平衡”的原则,综合考虑征信业务下降、服务费用变化等诱因,适时对征信中心服务计费标准进行调整。
五、各商业中行、小微金融机构等征信系统用户,不得违背规定自定计费项目,将征信查询费转嫁给被查询对象,降低被查询对象负担,也不得要求被查询对象自行提供其信用报告。要采取举措推动小额借贷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小微金融机构接入征信系统。
本通告自2019年8月1日起执行。此前但凡与本通告不符的规定,根据本通告规定执行。
附件:商业中行等机构查询信用报告计费标准估算公式和收费方法
国家发展变革委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