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房产,开发商不给收据只给水单吗?昨天,武汉市国税局校长姜锋表示,购房收据一定要在房子交付时领到手。
如果是在2016年5月1日后来订购房产,按照营改增有关规定,房地产公司销售不动产,以房地产公司将不动产交付给买受人的当日作为应税行为发生时间。也就是说,买房者交了预售买房款后,可以取得单据,但暂不能取得收据,只有等楼房交付时,才能领到正规增值税发票。
如果是在2016年5月1日之前订购商品房没有取得收据,该怎么处理?在“营改增”之前订购的房产,并早已交付使用,但迄今没有取得收据,按照相关规定,纳税人营改增之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需要补开收据的,可以于2017年12月31日之前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具体步骤是,房地产开发公司在2016年5月1日之前早已收取了营业税,但没有给购房者出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按照经理税务机关开具的“已报送收取营业税、尚未出具营业税收据总额”证明,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自行出具税赋栏为“不收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市国税局校长姜锋表示:如果是在2016年5月1日后来订购商品房且商品房已交付使用,但开发商抵制开收据的请消费者及时拨通12366热线投诉,国税部委将严厉处理。(王丹妮通讯员陶鹏宇叶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