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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不配位?李铁所谓的“五宗罪”!
“铁之罪”一:以“国脚选拔权”谋私 ?所有证据目前都是猜测,天眼查显示科曼得公司股东只有两人,也没有任何有关李铁的信息。媒体也只能用“可能”“传闻”这样的字眼,可信度不高。李铁接任国家队主帅后的七次集训,新国脚也就是王秋明、巴顿、童磊三人,与媒体的说法不符。
“铁之罪”二:与武汉俱乐部关系不清?李铁在最难的时候,是武汉俱乐部拉了他一把,他也不负众望把武汉队带回中超,两者彼此信任。而且李铁最早就是俱乐部总经理和体育总监,对俱乐部的发展肩负重大责任。俱乐部老板都没出来说李铁不好,又何来操纵之言?
“铁之罪”三:私自带货。李铁在国家队集体亮相时,从来没有违反过赞助商的相关条款,这点和C罗、阿联、郭13形成强烈反差。李铁不是公职,他用自己的微博,发一些跟自己感情至深或代言的品牌信息,有何问题?我国也保护多种收入形式,李铁为什么不能获得收益?
“铁之罪”四:归化球员的使用。欲戴其冠,必承其重。媒体口中轻飘飘的“不合理使用归化”,在李铁那里是大量的训练数据、沟通工作,敢问谁比他更了解球员?比赛中的指挥有问题可以指摘,但媒体应该以“让主帅下课”为己任嘛?
“铁之罪”五:与媒体关系不睦。世界上那么多名帅,有几个和媒体关系和睦的?媒体的本质让他们“逐名利而来”,话题热度是他们唯一看中的东西。且不说铁之队本次12强赛同期成绩比上届不知强多少,如何杀出四十强赛大家都忘了吗?怎么就这么善变呢?
从业媒体确实会比外人有更多的信息渠道,但在大量信息面前,不就应该去核实真实性,去伪存真吗?
文章详见:德不配位?李铁事件中的“几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