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的车位还没到期,物业就给卖了!咋办?周旭亮律师权威解读】我们来听观众打来的电话录音(我在小区地下一层租了几年的停车位,今年的租赁合同还没有到期,就被物业通知,车位被卖了,需要重新租一个车位,他想知道,长期租赁的车位被人买走还能继续租吗?)网页链接
车位是跟购房合同一起的,购房合同上有详细的说明//@天天大红袍:
幸运百灵鸟Vc发布了小视频
00:10消费者凑不够首付,开发商帮忙,办车位贷垫首付,合规吗?
济南的刘女士,当初买房因为首付没凑够,置业顾问表示开发商可以帮她想办法垫付,凑够首付款。可现如今,因为置业顾问的承诺没能兑现,刘女士想退房,却面临着十多万的高额违约金,这可真是把她给急坏了!
刘女士说,2019年6月份在绿地国际城佳荷明都定了房子,因为自己买的是二套房,需要交60%的首付,共计70多万元,可是自己手里只有20万元。于是售楼人员说,剩余的50多万首付,由开发商垫付,但是需要刘女士配合办理车位贷。
刘女士说,“办车位贷说能办两个车位贷,两个车位贷的话大约在50万。基本上剩下的尾款可以用车位贷来顶上,可是车位贷办不下来了,我这边审核没有通过。”
齐鲁频道法律服务团徐江涛:“通过车位办理贷款,然后你的车位可能不值五十多万。用贷出的款,堵你首付的这个窟窿。这个是违规违法的现象?现在国家包括银行,国家的相关行政部门,明确规定这种套取资金来还贷款是违法违规的。”
徐律师说,如果真是这种情况,那刘女士很可能会贷款失败,导致买不了房子。不过这期间,开发商想办法在2019年9月份为刘女士办理了房屋网签以及银行贷款。
刘女士说,她现在每个月要还四千多的房屋贷款。
根据目前的情况,徐律师分析,刘女士的房屋买卖合同已经成立,银行也已经把尾款交到了开发商的手里。
刘女士说,她也多次跟开发商要他们签的所有合同,但是开发商以刘女士未交剩下的钱为由,拒绝了。因为50万的首付款刘女士拿不出来,在去年12月底,房屋交房之前,她就和开发商沟通过,想要退房。
“半年以前应该就已经说了。等到2020年12月底交房的时候,她还没有给我处理。这不她前一个月才给我上报了,开发商让我走法律程序,要交给他们剩余尾款的违约金56万的20%。”刘女士说。
四个多月过去了,现在开发商迟迟不交房,刘女士还要面临十多万违约金。虽然刘女士有一个77万的收据,但是实际她也就交了20万。
事到如今,刘女士承认自己也有责任,但她认为责任并不全在自己。
那当初置业顾问说的车位贷是怎么回事?开发商究竟有没有垫付房款?没有交齐首付,他们又是怎样办理的网签呢?带着这些疑问,特派员找到售楼处。
特派员首先电话联系上了当初为刘女士服务的置业顾问。这位置业顾问说,她已经离职,并没有和刘女士继续沟通,随后便挂掉了电话。刘女士说,从头到尾都是这位置业顾问帮她处理的,车位贷也是置业顾问提出的。
特派员想请开发商的其他相关人员,就刘女士的一些疑问给出回应,但是他们的态度显然有些不耐烦。
随后,售楼处的工作人员情绪有些激动,推搡记者,阻挠正常新闻采访。
特派员随后报了警,很快民警也到了现场。经过民警调解,售楼处工作人员为之前的行为向特派员道了歉,但是依然拒绝接受采访。
刘女士再次给之前的那位置业顾问拨打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售楼处也没有安排具体人员交接此事,只是建议拨打投诉电话,其他任何问题都不能解答。随后特派员和刘女士来到小区开发商山东绿地泉控股集团了解情况。
“刘女士有一个77万的POS单,但她只交了20万,但是拿着77万的单子办理了网签。我们也很好奇,咱们公司是允许售楼公司以这种垫资的方式销售房屋吗?”当特派员提出个问题。山东绿地泉控股集团的工作人员给出了这样的回复,“这个具体的事我就不清楚了。项目上的我还能了解。我把这个事情记录下来,反馈给公司,公司会找人去处理。”
山东绿地泉控股集团的这位工作人员,在详细记录了刘女士的相关情况后,表示会积极调查,落实情况,尽快给刘女士答复。
对于刘女士的遭遇,随后特派员也反映到了相关部门。
济南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首先第一个得有合同,你既然要签一个双方的买卖合同,你首先对于他这个房屋的买卖的条款,哪一套房,你是怎么支付,你承担的责任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得把它弄清楚你才能在上面签字。而且网签对于这种销售行为,它是有严格的程序,包括你的贷款,银行也有相关的放贷的程序和规定。”
济南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也表示,刘女士的房子是2019年6月买的,当时是否有预售许可证,他们会进一步了解,并将此事反映到上级部门,争取尽快给刘女士一个合理的答复。
刘女士到底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徐律师给出了建议。
首先,刘女士要核实他跟售楼处之间的借款关系。
其次,需要弄清楚售楼处是否真的用车位贷的贷款来垫付首付,刘女士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由相关部门调查核实。
第三,如果刘女士真的不想要房子了,现在可以以合法的形式催告,要求他们进行相应的交房,如果他们在三个月之内交不了房屋,就可以依法解除买卖合同,退房的目的就可以实现。
按照律师的分析,通过办理车位贷,挪用贷款帮助消费者垫付首付款,这涉嫌违规销售。
事实是否如此,希望住建部门能够好好调查一番,依据调查结果做出相应处理。(小溪办事)
买房送车位,合同要明确。产权车位,机械车位,权利不一样的
中国法院网官方账号中国法院网官方账号广州南沙区:买房送车位使用权,可指定具体车位吗?法院判了
女子花18万元买来的地下车位,不仅每天被男邻居强行霸占,甚至就连安装的地锁,也被其恶意毁坏!女子质问男邻居为什么要这样做?男邻居嚣张地说,这车位是我先看中的,你花高价抢走,就是跟我过不去!
说起这件事情,王女士就是一肚子的气!她看到邻居吴女士在群里卖 车位,就花18万把399号的车位买了下来。不过王女士的房子还没装修好,就把车位租了出去,可没多久,租客就吵着要退租,说有人天天占用这个车位!
王女士赶紧去物业查看监控,结果发现邻居于先生天天把他的车停在自己的车位上。于是王女士让于先生不要再占用她家的车位,但无济于事!
无奈之下,王女士只能和租客解除合同,而于先生更是肆无忌惮地把车停在王女士的车位上!
王女士气不过,喊人给自己的车位装上地锁。可没几天,她就发现地锁被人弄坏了,查看监控更是惊掉下巴!
原来,于先生看王女士装了地锁,影响他停车,居然开着自己的摩托车故意把地锁给撞坏了!而且撞了以后还感觉不解气,还用自己的脚狠狠地踢地锁!
王女士不理解于先生为什么要做出这么疯狂的举动?她警告于先生不要再动自己的车位,否则自己就报案了!
可没想到于先生反过来质问王女士:“你什么时候装的地锁?你哪只眼睛看到我破坏你的地锁了,我什么时候把车停在你的车位上了?你拿出证据来,不要血口喷人,不然我告你污蔑!”
王女士看到于先生颠倒黑白,不愿承认傻眼了!自己没证据,敢质问他吗?难道他不知道地下室有监控的吗?
王女士气得把监控证据拿了出来,于先生没法再抵赖,但他继续狡辩说:“你的车位没有挂车牌,我们小区没有挂车牌的车位,大家都可以停的,凭什么说我占你的车位啊?这空着不是浪费吗?”
“我跟你无冤无仇,你为什么要这样针对我呢?”王女士气得咬牙切齿!
“这个车位有纠 纷,我在群里说了不能买,你没看见吗?”于先生也是越说越气!
原来,于先生跟原车位的主人吴女士说过要买这个车位,还有聊天记录在,除了没有签订合同,两人都已经谈好价钱了。后来于先生跑去银行贷款,没想到吴女士却放了他的鸽子,这让于先生很窝火,他觉得吴女士不卖给他没有关系,但不能骗自己!
吴女士却表示,当时有好几个人都想买她的车位,她也不知道于先生去银行贷款了,不然她也不会再把车位卖给别人!而且于先生的定金也没给,自己心里的心法是价高者得,谁能先给钱就先卖谁!后来知道于先生去贷款了,还主动提出给于先生补偿一点钱,但被拒绝!
后来于先生就在群里警告其他车主不能买这个车位,说自己和吴女士把纠 纷解决好先。而王女士没有看到于先生在群里发的话,就买下了车位。
所以,于先生认为,王女士明知道有纠 纷,还愿意去买,这就是中途截胡,人品有问题!所以自己气不过才给王女士一点教训!
因为于先生的态度强硬,不愿意和解。王女士无奈之下只能报案!
于先生就被警方带走,他的妻子打电话向王女士求情。说于先生只是心里有气一时冲动!不过,他虽然做错了事,但也是王女士有错在先,所以希望双方各退一步,让王女士别追究了。
王女士觉得自己没错,没有退让。后来于先生被警方处罚了!
1、那么,于先生的行为构成什么性质,需要接受什么处罚呢?
车位属于王女士的私人财产,于先生故意破坏地锁,违反了《治安管理法》第26条的规定: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以下罚款!
所以,警方依法对于先生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让他在里面好好冷静冷静!
2、于先生说自己和吴女士谈好价钱,但吴女士把车位另卖,是否违法呢!
吴女士的行为不构成违法,因为双方没有签订合同,于先生也没有给定金。双方之间只是一个意向的洽谈。吴女士发出自己卖 车位的消息,很多人想要,她在没有收定金之前,有权利选择高价者,而不是于先生一句我想要你的车位你就要卖给我,这就有点强买强卖了!
而且,事后吴女士也愿意给于先生补偿,已经仁至义尽!于先生自己太耿耿于怀,抢手的东西一定要先下定金和写合同,没有这些,那就是没保障!你也没法说理!
再说,王女士确实不是故意抢你的车位,她也是不知道才买下车位的!就算于先生觉得吴女士有问题,也不应该迁怒王女士!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觉得于先生是否做错了呢?
我是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南五路铂金学府的业主,我2017年购买了铂金学府一期的房子,当时售楼处的实际购买价格是2700元一平方,售楼处让我们帮他贷出来一半的贷款,说开发商自己还贷款,并给我们一个地下车位20年使用权,以回租车位的形式每月给我们打款,还属于开发商自己还的那部分的贷款,但是从房子建立起初至今,并没有看见实质上的地下车位,只有纸质合同名义上的车位号,标注车位的地址,现在已经成了商铺,根本没有车位一说,而在2022年2月开始开发商停止还他那份挂在我们业主名字下的贷款了,我们也看不见实物的车位,我们从一开始就掉入开发商的圈套里,被他们圈钱骗着我们贷款,而且贷款在公积金和银行是对冲账户,直接扣我们自己银行卡里的钱,显示的是高额贷款,每平方已经勾到了7400多元一平方,如果开发商不在给我们打钱还袋款,我们就要接受银行每个月高额还款,我们小区有400户左右和我一样的经历,在三年疫情严重之时、生活都成问题,还要背负开发商的高额贷款,而在这个时候,开发商完全不破产,还建起了新的楼盘,如果他真放弃不给我们还款,我们所有的业主,都要背负20多万甚至还有的业主是高达三四十万的债务.让我们没有活下去的理由了,作为普通百姓农民的我们,求助无门,本不富裕的家庭,难上加难!现在家庭,上有要孝敬的父母,下有上学的孩子,没有工作的我们,靠着最底层工资而我们 靠打工维持家用,怎么偿还高额的贷款,一辈子努力买个房子,结果被开发商骗了,我也是没有办法了,只能希望通过辛丽热线这个平台,能够帮帮我,以及我们小区400多个家庭吧!!!
【法律技巧】自动租赁车位合同……100元/小时[赞][可爱]
彭华律师安徽砼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一个律师的奇思妙想:怎样合法的预防别人占车位,并且能合法扣车
02:10#济宁头条#【物业不作为,强行断水,不让进家门,梁山回应】
梁山县,杨营镇,高楼步行街小区,物业收钱以后,就不见人影了,今年又来收物业费,业主拒缴费用,强行断水,并且扬言不让业主进门!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由济宁市梁山县进行了办理,回复如下:梁山县安排杨营镇调查处理。经杨营镇南服务区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发现,停水问题存在,其原因是业主没有缴纳物业费,小区物业管理人就以停水的方式催缴物业费,工作人员已经严肃告知小区物业管理人,绝不能以停水、停电的方式催缴物业费,如果欠交物业费可以通过法律方式解决。目前,该小区已经恢复供水。关于缴纳物业费问题,经工作人员调查,该小区业主表示前期该小区物业服务不到位,所以不再相信该物业管理人。经工作人员协调,小区物业管理人已制定物业服务承诺协议:小区自2022年12月1日始到2023年11月30日进行正规管理,门岗晚上安排人执班,卫生打扫干净彻底,监控安装维护到位,路灯、楼道灯正常使用,车位划好,规范管理过往车辆,不准乱停乱放。因您未留联系方式,无法回访说明情况。如有疑问,请拨打工作人员电话13954755345进行咨询。
【#深圳停车位纠纷相关方面处置进展# 】“国企书记夫人”、放言“开50辆宾利堵劳斯莱斯”……深圳宝能城市公馆小区近期发生的一起停车位纠纷事件引发舆论广泛关注。记者6日在采访中了解到,我市相关方面正在依法依规对该起事件进行处置,并对网传信息进行核实处理,后续还将针对事件中暴露出的停车位使用权问题,督促开发商、物业公司做好相关纠纷化解工作。该起纠纷事件的当事各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网传相关信息多处与事实不符,他们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调查处理,并承担应有的责任。
记者从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竹园社区了解到,该起纠纷事件所在的宝能城市公馆于2012年12月通过规划审批,建成后共有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和公寓共1701户,规划地下停车位共计2127个。该项目开发商为宝能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物业服务企业为宝能集团下属的深圳吉祥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宝能公馆分公司。此次纠纷的源头在于宝能地产在出售公寓时附赠车位使用权,通过“买公寓赠车位”方式共赠出324个停车位,并在《车位使用权赠与合同》中明确了附赠停车位号码,而赠出的停车位大部分集中在住宅垂直投影的地库。住宅业主对此意见较大,认为地下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宝能城市公馆商品房住宅业主、公寓业主和开发商、物业公司长期存在停车位使用权纠纷,并曾引发司法诉讼。针对宝能城市公馆停车场存在开放车位数量、位置、出入口、公寓固定车位等问题,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办曾多次会同区住建局、信访局、香蜜湖派出所等单位召开协调会,要求宝能地产、物业公司予以整改。
6月4日,宝能城市公馆公寓业主张某某(女)与住宅业主庞某某因地下二层B2-464车位使用发生纠纷,庞某某认为自己停在公共车位上,但张某某认为该车位是开发商赠与自己的固定车位,双方产生争执,引发业主围观。该起纠纷事件因张某某声称可以调来“50辆宾利车”等说法引发强烈舆论反响。
针对网传信息,香蜜湖街道办和视频中涉事多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些视频中显示的所谓“劳斯莱斯”品牌汽车并非当事车辆;庞某某所开车辆品牌为路虎,张某某所开车辆品牌为宾利;部分网传视频中倒地的男子则是一名围观的住宅业主韩某某,曾在现场与张某某发生口角;庞某某为深圳一家私营企业负责人,并非网传的“国企高管”。
针对车位使用权问题,此前已有业主就宝能地产附赠停车位行为的合法性提起诉讼。福田区人民法院2021年12月23日判决原告败诉,认定开发商签订《车位使用权赠与合同》未侵权。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均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的方式约定。而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附件中补充约定,未列入共有建筑面积分摊部分如车库、车位等所有权和收益权均属于卖方,卖方有权自主确定上述物业出售、出租或附赠。依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出具的宝能城市公馆项目《房屋建筑面积总表》和《公用建筑面积分层汇总表》,地下车库未列入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局于2015年8月12日为宝能城市公馆项目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土建许字ZS-2015-0023号)上备注:停车位2127个(公用160,自用1967)。
针对事件中暴露的停车位使用权纠纷问题,记者了解到,目前,香蜜湖街道办正在会同政法、规划、住建、司法等部门,督促宝能地产、物业公司继续优化方案,与业主进行充分沟通协调,推进化解纠纷。
针对网传信息中提及的张某某为“国企书记夫人”一事,深圳市国资委7日发布情况通报表示,该部门高度重视并成立工作专班,经核实,网传信息提及人员为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兼任监事会主席张晓中。经民政部门核查和个人事项报告核对,张晓中于2017年离异后未再进行婚姻登记。经工作专班核查,暂未发现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涉事张某某(女)及其名下企业有经济联系和业务往来。通报同时表示,如后续发现张晓中存在其他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张晓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其与张某某于2021年9月经人介绍发展为情侣关系,宝能城市公馆公寓和涉事车辆均是女方资产。张某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则表示,她在与张晓中相识前已购买宝能城市公馆公寓和涉事车辆,车位为购房时开发商赠与。网传的“婚宴照片”为两人2021年10月举办的确定情侣关系仪式时所拍。
张某某表示,“50台宾利车”为纠纷过程中情绪失控下的气话,“觉得很羞愧”。纠纷当事人庞某某也对此事表示歉意,并希望事情依法依规得到解决。(深圳特区报、读特)
近日,山东临沂,男子占用火锅店的专用停车位,老板让员工打电话让他移车。但万万没想到,男子一接电话就骂人,还扬言再唠叨就给你们吃耳光!这可把老板弄恼火了,等男子来移车的时候,老板拿把刀就追了出去!
据火锅店的员工说,这已经不是男子第 一次把车停在火锅店的专用车位上。当天火锅店营业以后,看到男子又占用了他们的车位,就打电话询 问男子什么时候能够把车给开走?
但没想到男子一接电话就骂人,还说“我什么时候挪车关你什么事”?(来源:时间视频)
当时老板在旁边也听到了,他很恼火,做生意的都知道店门口的车位是很重要的,如果没有车位别人都不会愿意来吃,所以火锅店才特地跟开发商签订了10个专用车位的合同,如果他们有营业,那车位给他们优先使用!
但在店员告知这是他们专用车位的情况下,这个男子就是拒绝挪车,还说自己停的是公共车位,火锅店没权利让他挪车,也别再打电话给他,不然就让他们吃耳光!
这可把老板气炸了!后来男子来挪车,店员就让他下次别停了!而男子还很嚣张!气得老板直接跑到厨房拿了一把刀就冲向男子!
而男子看到老板拿刀也是吓坏了,马上转身就跑!而男子的妻子赶紧喊着“别动,别动,我报案了!”并且拿手机把这一幕拍了下来!
不过,老板只是拿刀吓唬一下男子,让男子长记性别再占用他家车位,没有真的拿刀去伤害男子!
而男子的妻子报案,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1、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老板拿刀追砍男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虽然男子有错在先,但老板冲动拿刀追赶男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
哪怕老板没有伤害到男子,但拿刀追砍男子也是一种恐吓和威胁他人的行为!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需要被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不过,男子有错在先,不配合移车,还出言挑衅,所以老板可以被从轻处罚!
2、那么,男子占用火锅店的专用车位构成了什么性质呢?
这些车位火锅店已经跟开发商租了下来,所以火锅店拥有使用权。而男子拒不移车的行为,就构成了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行为人有强拿硬要或者占用公私财物的行为,可对其处5-10曰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而店员说,男子已经占用很多次车位了,所以应该认定情节较重,要对他从重处罚!
而且,男子在电话里骂人,威胁,也是违法行为,当时老板如果聪明理智一点报案,那他就不用伤敌一千,自损八百!
对于此事,有网友说,现实是占用车位派 出所不可能拘留的,任何惩罚都不会有!所以男子才会有恃无恐!
也有网友说,老板也是忍 无可忍了,虽然受到处罚,但是男子以后肯定不敢再霸占车位了!
还有网友说,很奇怪的处理方式,把车给他锁上很难吗?锁了你就不接电话就可以了!
我想说的,冲动是魔 鬼!遇事要冷静,不能以暴制暴,不能用违法手段对付违法的行为!否则得不偿失!
#业主花12万买车位开发商反悔# 如果是已经签了合同、且已经全款照收了,还能不能反悔?能,而且有两种方式。
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一男子在旭辉花园一期花12万买了车位,签了合同,且分两次将全款打入开发商账户,没想到,开发商突然反悔了,而置业顾问称是个人失误,没看内部规定价格就和客户签了合同。因此希望客户能同意换车位或者加钱。
已经签了合同打了款,从契约精神的角度,的确不能反悔了。但万一真的是卖错了价格,就真的没有挽回余地了吗?
那倒不是,也可以有两种方式:合法的和违法的。
先说违法的方式,就是直接撕毁合同反悔,要么给你退钱,要么你再加钱,这种单方面违反合同的行为,可能带来很大的代价,会被法律判定违约,最终不仅要执行合同,可能还要赔偿一笔违约金务工费等等诉讼相关费用。
而合法的方式是:如果的确是价格错报,那可以提起诉讼,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申请法院判定原合同无限或需签补充合同等等补救方案,只有这样依法依规,才能解决这种报错价的问题。头条热榜
【北京:产权车位或一年以上租赁车位可申请报装充电桩】电动车充电桩安装难是不少车主反映的共同问题。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做好住宅区电动车充电桩安装及后期秩序维护工作的意见》明确,拥有产权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长期车位租赁使用权的业主可提出报装申请,符合安装条件的社区,物业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充电设施建设安装工作。
《意见》提出,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社区基层组织应结合住宅区实际情况,积极推动协调安装充电设施。业主委员会可组织业主共同决定授权物业服务人利用公共停车位建设相对集中的公共充电设施,住宅区没有物业服务人的,可授权停车管理单位或其他专业公司实施。
充电桩安装需要物业的配合。为此,《意见》明确,实施专业物业管理的住宅区且电容符合安装条件的,物业服务人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安装工作,包括勘察现场、提供相关图纸或指认停车区域内电源位置及暗埋管线的走向等。未实施专业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或停车管理单位应积极提供相应的协助配合。
在后期维护方面,《意见》提出,充电设施所有权人或受委托人是施工安装、充电设施的维护及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定期对充电设施开展电气安全、消防安全、防雷设施安全以及充电相关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充电设施所有权人在充电桩车位转让、合同到期或不再使用时,应及时通过拆除或转让等方式对充电桩进行妥善处理。
车主在使用公共充电桩充电时,应在电动车充电完成后,及时移出充电车位,提高充电设施的使用效率。电动车充电桩所有权人可以与本小区物业服务人签订服务协议,由物业服务人协助管理、维护电动车充电桩。
【花12万买了车位,开发商却反悔要加价5万?置业顾问称是个人失误】近日,河北石家庄。任先生花12万购买了车位并签署协议后,仅过了一天置业顾问表示要加价,经过几番沟通对方给任先生,提出多个解决方案结果都被拒绝,任先生想不通为啥会出尔反尔。随后任先生找到了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售楼处置业顾问只是想帮业主争取好的车位,而实际价格还没有查就先和业主签了协议。置业顾问也表示是自己的工作失误,然而当记者要求查看协议时却无法拿出。
#官方通报国企书记事件调查进展# 目前看,在全网追问下,与“50辆宾利女”事件相关的真相基本都已浮出水面。
@紫竹商业评论 综合梳理一下:
1、宾利女不是国企书记夫人,只是与深振业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晓中举行过隆重的“确定情侣关系仪式”。
2、宾利女张某某,社交账号名为“欧阳与齐”,她在与张晓中相识前已购买宝能城市公馆公寓和涉事车辆,而且,张某其产业与深振业没有查到业务往来。
3、宾利女确实拥有这个车位的使用权,车位为购房时开发商赠与,但没有明确标识,且物业中间处理有历史遗留,冲突的另一方——住宅区业主抢占车位,且很长一段时间了。
4、占宾利女车位的不是劳斯莱斯,而是路虎,车主为庞某某,为深圳一家私营企业负责人,并非网传的“国企高管”。一些视频中显示的所谓“劳斯莱斯”车,并非当事车辆。部分网传视频中倒地的男子是一名围观的住宅业主韩某某,曾在现场与张某某发生口角。
5、针对车位使用权问题,深圳福田区此前已有判例,认定开发商签订《车位使用权赠与合同》未侵权。
所以,这个瓜吃到这,真是太让人无语了。
有分析人士认为,涉事双方应该都没有网传的那么大能量,如果真有网友想象的那么多资源,也就不需要住这种需要抢车位的房子了,或者不用自己亲自下场来撕。另外,任何一方有异常特权能量,也不会让此事在网络发酵到如此程度。
不过,这一闹,虽然丢人,里子面子都丢干净了,但也让引起纠纷的主要问题浮出水面——业主与物业的纠纷、尤其是停车位的纠纷,这几年,全国各地都是焦点,必须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来解决这个矛盾。
据通报,针对事件中暴露的停车位使用权纠纷问题,记者了解到,目前,香蜜湖街道办正在会同政法、规划、住建、司法等部门,督促宝能地产、物业公司继续优化方案,与业主进行充分沟通协调,推进化解纠纷。头条热榜
恰巧我这小区又开始卖车位了[吐舌]纠结要不要再买一个,给蔚来20kw直流桩做好前置筹备工作。只不过这波连着人防车位一起“卖”,操作非常有意思,顺便带你们了解下这个风险。
人防车位是第三方承包,和第三方签订合同,如果这个第三方没了,或后期换物业公司,这个是可能不承认的,因为利益谈不拢,并且办理不了产权证,无法正常交易抵押,钱没了,车位也没了,竹篮打水一场空,20年后的事儿,谁也说不好。
好处是什么呢?比产权车位便宜三分之一,没有产权自然没有过户的手续费一类,但是风险与收益是持平的。
划算吗?不一定,举例北雁湖金茂湾,车位租金130元/月,管理费50元/月,人防车位如果“卖”10万元,算租车位的话,10万可以租64年,当然,这个需要考虑后期车位是否足够,租金多久涨价。车位充足就没必要买了,不充足可以建议先买一个。
怎么“卖”人防车位呢?开发区把剩下的车位打包的第三方,然后由第三方入驻售楼部,说是卖人防车位,但是法律规定人防车位产权属于国家,开发商享有使用权和其收益,卖产权车位属于违法行为。所以常规是签订『人防车位租赁协议』,一次签20年,到期免费续签。
#女子开50辆宾利堵被占车位?官方回应#一场关于停车位的闹剧,火遍全网。
说实话,这波我想站富婆,我不关心他们家的收入,也不关心谁的素质,并且,我也不否认事件双方的处理方式的确不体面。
权力与金钱固然吸引眼球,但我更关心的是,这背后反映出的三个问题:
1、深圳长期以来的车位紧缺以及车位产权问题:女主是签了车位合同的,但车位还是被占了一个月。不是一天、一个星期,而是一个月。
2、开发商涉及虚假宣传问题:这个楼盘有公寓有住宅,对公寓业主而言,开发商承诺了“公寓专用车位”;对住宅业主而言,车位公用,还有部分业主买了车位使用权。看到这里,业主错了吗?
3、物业管理问题。物业不作为,是事件发酵成现在的局面的直接原因之一。
一点个人看法,可以来评论区和我唠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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