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类借款合同纠纷中,双方对借款逾期后的利息标准约定不明确的,应根据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收取逾期贷款利息的规定,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计算逾期利息。
如果金融机构贷款时,没有对逾期利率作出约定的,金融机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利率向借款人收取逾期利息。关于逾期利息的标准,按照《贷款通则》的规定,贷款人对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的贷款,应当按规定加罚利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规定,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