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借给他人对贷款有什么影响?
昨天朋友小李给我吐槽,他申请了一笔消费型抵押贷款,所有手续都办完了,到了银行放款这一步,发现钱打不进去,(现在银行抵押类贷款多数采用是受托支付,也就是先用借款人银行卡内,然后秒扣至借款人提供的第三方收款账户)尝试用其他银行卡给该银行卡转账则提示如图,问我究竟是咋回事?
@江城Bank观察员 这种情况其实并不少见,我也是开门见山直接问到:这张卡现在在不在你手上,是否开了网银盾?小李则支支吾吾地半天才说银行卡借给一位朋友,通过一番了解以后,才知道所谓的“朋友”就是一个专门收购银行的黄牛,让小李开了网银盾,更换了银行通知手机号,拿走了银行卡,给了两千元小李,听完头我都是大的,赶紧让他带上身份证去银行拉了一份个人流水,好家伙,半年流水打了70多页出来了,密密麻麻全是秒进秒出,再不就是ATM取款记录,看到这里,小李才慌了,问我怎么回事,我说贷款的事先放一边,你赶紧去趟派出所,不然你这买卖银行卡给诈骗团伙,等警察上门找你那就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楚了!
在这里还是提醒大家,对于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等不要随意出借给他人,现在电信诈骗猖獗,随意出售个人名下银行卡,终归是害人害己
学习139
保兑仓的业务原理
九民会对保兑仓交易的描述:保兑仓交易作为一种新类型融资担保方式,其基本交易模式是,以银行信用为载体、以银行承兑汇票为结算工具、由银行控制货权、卖方(或者仓储方)受托保管货物并以承兑汇票与保证金之间的差额作为担保。其基本的交易流程是:卖方、买方和银行订立三方合作协议,其中买方向银行缴存一定比例的承兑保证金,银行向买方签发以卖方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买方将银行承兑汇票交付卖方作为货款,银行根据买方缴纳的保证金的一定比例向卖方签发提货单,卖方根据提货单向买方交付对应金额的货物,买方销售货物后,将货款再缴存为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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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理解:
1.卖方做保兑仓的驱动力:通常,卖方为了扩大市场和销售,会赊销,累积大量应收款,有的会形成坏账和损失。在保兑仓模式下,银行开出承兑汇票交给卖方,卖方提前收到了货款,而且通常是大额的、发货期延后、较长的款项,由应收款变为预付款,大大改善了现金流,并减少了赊销造成坏账的风险。
2.买方做保兑仓的驱动力
买方遇到强势的卖方,会被要求先款后货,大量采购,而买方资金不济。此时银行基于对卖方实力的信赖,愿意给买方开出承兑汇票,而只需要买方交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买方买货再销售后,把货款存入保证金专户,循环几次后,会把保证金账户内额度累积达到汇票金额,汇票到期日足额填平敞口。
3.银行做保兑仓的驱动力
单纯的承兑汇票业务,银行担心买方无真实贸易背景,即便买方的委托支付的对方收款人的真实性可靠性也难以核实为真正的交易对方。保兑仓交易中的卖方多为知名厂家,实力雄厚,信用良好,其与买方履行买卖合同,银行认为值得信赖。当然,买方把保证金交付银行,增加了银行的存款,而银行签发承兑汇票,并无任何资金付出,只是以银行信用为买方的付款做承兑,提供足够保障。
【三部委:一旦发现贷款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将立刻收回贷款 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财联社3月26日讯,银保监会办公厅、住建部办公厅、央行办公厅发布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通知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严格贷中贷后管理,落实资金受托支付要求,防范企业通过关联方规避受托支付要求。加强贷后资金流向监测和预警,不得以已开展受托支付为由弱化贷后资金管控。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书面向借款人提示违规将信贷资金用于购房的法律风险和相关影响,在和借款人签订贷款协议时应同时签订资金用途承诺函,明确一旦发现贷款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将立刻收回贷款,压降授信额度,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消费贷、经营贷违规入市有多严重?今天上海给出了答案!
今天上海135家商业银行在进行个人住房信贷管理专项自查工作中发现,有123笔、3.39亿元经营贷、消费贷涉嫌被挪用于房地产市场。#上海头条#
不过在侯哥看来,这只是银行一天的排查,可能真实的违规入市金额远不止这些,要知道以上海的高房价,3.39亿元根本不算什么。
而且上海银保监局,针对消费贷、经营贷进入楼市存在6种典型违规案例:
第一,个人经营贷款违规用于购房首付款。
第二,消费贷违规用于购房首付款。
第三,部分购房者,注册空壳公司集中作为受托支付交易对手,用于规避监管。
第四,企业经营贷款违规用于购房首付款。
第五,房地产企业违规向购房客户提供首付款。
第六,小额贷款公司违规贷款用于购房。
作为楼市的风向标,一线城市也是消费贷、违规贷最严重的地区,就在3月底,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央行办公厅三部门罕见联合围堵“经营贷”违规入市,可以遇见接下来会有更多城市银行开展消费贷、经营贷违规进入楼市的排查工作。
很明显目前人口老龄化逐步加剧,新生人口下降,为了刺激更多年轻人二胎,降低购房成本是重要的一环,而如果任由消费贷、经营贷违规入市,很明显房价难以回落,因此从更长远的角度出发,消费贷、违规贷入市严查势在必行。
#经营贷违规用于购房将立刻收回#【三部委:一旦发现贷款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将立刻收回贷款 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3月26日,银保监会办公厅、住建部办公厅、央行办公厅发布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严格贷中贷后管理,落实资金受托支付要求,防范企业通过关联方规避受托支付要求。加强贷后资金流向监测和预警,不得以已开展受托支付为由弱化贷后资金管控。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书面向借款人提示违规将信贷资金用于购房的法律风险和相关影响,在和借款人签订贷款协议时应同时签订资金用途承诺函,明确一旦发现贷款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将立刻收回贷款,压降授信额度,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银保监会网站;LX)
【三部门:#经营用途贷款违规进楼市立即收回#,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银保监会办公厅、住建部办公厅、央行办公厅发布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通知提出,各银保监局、地方住建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联合开展一次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专项排查,于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并加大对违规问题督促整改和处罚力度。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严格贷中贷后管理,落实资金受托支付要求,防范企业通过关联方规避受托支付要求。加强贷后资金流向监测和预警,不得以已开展受托支付为由弱化贷后资金管控。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书面向借款人提示违规将信贷资金用于购房的法律风险和相关影响,在和借款人签订贷款协议时应同时签订资金用途承诺函,明确一旦发现贷款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将立刻收回贷款,压降授信额度,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为什么说抵押经营贷一定会出事?以前税务是靠土地完成大头税收,现在地没得卖,只能从企业税务和个人税务找补,这两年明星接二连三出事就是最好的举例。现在公司账户和法人股东个人户都会被严密监管,很多借款人向银行申请抵押经营贷,要么是虚假经营,要么是偷税漏税,导致的后果一定是补税、补交滞纳金、罚金,再加上工商系统行政处罚系统公示,公示后,银行会第一时间发现警示,也会第一时间要求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刚交一笔钱,马上又交一笔钱,哪个借款人扛得住?当然,这种事是有BUG的,一个是三方受托支付给纯个人账户,一个是中介口中的实控抵押[来看我]
合同清楚,受托支付,如果乱支付银行违规必担责,事实上是受托支付到监管帐户,从监管帐户到开发商帐户是依据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工程进度及验收通知进行的,如果按此程序,银行无责,如果银行擅自转给开发商银行担责。
上观新闻上观新闻官方账号开发商未能交房业主仍要还房贷?最高法改判无需还贷:权利义务失衡有违公平
早安楼市:深圳将监管租房押金和租金 1月百城房价环比涨幅扩大
一.政策
1.深圳将监管租房押金和租金
2月1日,深圳市住房建设局发布《关于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对通过受托经营、转租方式从事住房租赁经营的住房租赁企业收取承租人押金及周期租金总额超过4个月租金数额的部分资金,由银行进行监管或者由租赁企业提供相应价值的银行保函担保。
2.北京银保监局严查个人信贷资金违规入房
1月30日北京银保监局发布消息,要求各行对2020年下半年以来新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合规性开展全面自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由于授信审批不审慎、受托支付管理不到位、贷后管理不尽职等情形导致消费贷、经营贷资金被违规用于支付购房款等问题。
3.中办、国办探索全国建设用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重点提出开展土地指标跨区域交易试点。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政策实施评估,探索建立全国性的建设用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
二.市场
1.1月百城房价环比涨幅扩大
根据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百城价格指数对全国100个城市新建及二手住宅的调查数据,2021年1月,全国100个城市新建住宅平均价格为15853元/平方米,环比上涨0.37%,涨幅较上月扩大0.12个百分点。
2.1月40城土地市场环比降温
数据显示,2021年1月,40个典型城市土地成交建筑面积4001万平方米,环比下降64%;同比小幅增长7%。
三.房企
1.1月百强房企业绩增长率均值超100%
2021年1月,TOP100房企销售额均值为97.9亿元,增长率均值为112.0%。与2020年相比,销售额超百亿的房企增加15家,达到29家。
2.美的置业15.2亿元公司债利率确定
2月1日,美的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宣布,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679号文核准,美的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67.21亿元(含67.21亿元)的公司债券。最终确定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为4.40%;品种二票面利率为4.60%。
北京二套需要60%-80%首付款,导致很多想买二套房的人望而却步,也有一部分人冒着风险降低首付比例,变相做抵押经营贷购二套房:
借钱全款购房,房屋全款过户后做抵押经营贷,变相将借款由按揭贷款转做抵押经营贷,从而达到享受经营贷低利率和低首付的目的。
举个例子:我想买一个500万房子,因为是二套房,所以我需要支付400万首付款,只能在银行贷款100万,利率5.7%。然后我有了以下一番操作,我先找个朋友借款100万,加上我自有400万,我就可以全款买房过户了,买完房后,我以企业经营名义向银行申请抵押经营贷,抵押率是70%,也就是350万,利率4.35%,三年期先息后本。银行放款后,我把朋友的100万还给他,我手里还剩250万现金,我实际只支付了150万首付,就这样买了二套房子,还是低利率(为了方便计算,以上忽略评估值、中介费成本等)
但是以上行为是有非常多的风险的。
1、经营贷资金回流房地产
2、如果被查,银行随时要求借款人结清
3、借款用途与借款实际用途不服,是否涉嫌金融诈骗
4、中介套路贷、受托支付、税务等问题
5、抵押经营贷流程会比按揭繁琐
6、对借款人资质要求更多,可能涉及长时间等待、包装资质等。
7、尤其是偷逃税税务问题,要么罚款罚死,要么涉刑(涉税案件追诉期几十年)
虽然国家已经严查经营贷,查漏补缺,但是还是有很多愿意冒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