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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行不得发放信用贷款(典当行能不能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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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属于金融机构,由其从事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炜衡律师事务所# #张建忠律师# #内蒙古张建忠大律师电话#

是不是所有借款利率都限制在15.4%(4倍LPR)?当然不是,只有民间借贷才受此限制。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银行等属于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是不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中关于最高利率限制的。找这些不受限制的公司融资借款是可以约定较高的违约利息的,一旦逾期,有可能面临高额逾期利息、违约金#民间借贷# #法律#

【最高法院:小额贷款公司借贷行为等不适用新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典当行不得发放信用贷款(典当行能不能贷款)

根据法释“[2020]27号”最高人民法院给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的批复》:“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属于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其因从事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作者解读:

1、《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笔者原认为,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仅指银行机构。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七类地方金融机构,被纳入《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一条的金融机构,大大缩小了司法解释的适用范围。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适用范围仅指“未取得金融牌照”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4、笔者认为该批复不合理,因为制订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的目的,主要限制高利贷行为,维护社会的正常融资秩序。如果这样实施,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可以高于民间借款利率。一般情况下,企业向银行等融资困难的情况下,才考虑向民间融资,民间融资利率只有适当高于银行或经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机构才合理。

5、如果按最高法院的解释,允许经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机构赚大钱,个人出借款项只能赚小钱。

6、作者建议各民事主体一律平等,贷款利率均不得超出LPR的四倍才合理。您有什么看法,欢迎讨论。

这7类机构放贷,利率不受4倍LPR限制!

4倍一年期LPR是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确立的民间借贷利率上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就明确写到:“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明确:

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1.小额贷款公司、2.融资担保公司、3.区域性股权市场、4.典当行、5.融资租赁公司、6.商业保理公司、7.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属于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其因从事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那么,金融机构贷款究竟有无法定上限?

虽然目前没有法律或监管明文规定上限,但结合司法实践,可基本判断,目前上限为2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性质为工作文件)要求:

“金融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以贷款人同时主张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和其他费用过高,显著背离实际损失为由,请求对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予以调减的,应予支持。”

近日,浙江杭州的童女士贷款40万帮男性朋友石某买了一辆宝马,一辆奔驰。但是车子很快被典当,童女士也因此背上了40万债。

事情的起因就是这个男子石某,他请求童女士帮他做车辆入户的贷款。石某跟童女士说,他在一家车行买了两辆车,已经付了首付,但是因为他在杭州有套房,所以这两辆车的贷款办不下来。他希望童女士能够帮他做这个贷款,否则的话,他那两辆车的首付款也就打了水漂了。

石某还告诉童女士,车子是用来出租的,等贷款办下来之后,他会按时还款的。童女士同意了此事,并且为此从银行贷了40万。

随后,石某和中间人叶某,还有童女士一起去二手车行买了一辆奥迪和奔驰,行驶证当天就办下来了。

签完合同,办完贷款,第二天车行的几个人跟童女士讲,她的额度比较低,需要给她刷一下流水。童女士签了字,然后对方转了8万给她。紧接着,这些人说,这些钱是刷流水的,你得还回来。

签完字,童女士才发现,她签下的是车辆抵押合同。之前那8万的转账,根本不是刷流水,实际上是一家典当行转给她的。也就是说,童女士8万块钱,把车子典当了出去。然后这8万块钱,童女士自己也没留下,转给了两位中间人。

现在的情况是,车子在典当行绝当了,而童女士还背上了40万的债。

从这个过程来看,童女士似乎遭遇了类似“杀猪盘”套路。

童女士找了记者,她告诉记者,这个男性朋友石某,开始还说会帮她还贷款,但是后来又说不还了。石某说,车子的典型合同是你自己签的字,钱也是你自己转给那些人的,你自己负责。

这话看上去挺有道理的,问题是童女士说,自己根本不知道这整个过程到底是怎么回事。她的初衷是帮助石某买车,仅此而已。车辆典当的事情,她根本就不知道。她一直以为那8万块钱是对方所谓的刷流水。

看到这里,给人的感觉好像就是一个环环相扣的诈骗?

石某也觉得自己委屈,他说自己也是被朋友叶某骗了。但是叶某也有自己的解释,他说车子典当是车行操作的,然后这事是石某授意的。从一开始,石某就说要把车子典当了。而且叶某还说,石某从来没有给车子交过什么首付,从头到尾都是石某在欺骗童女士。

那么车子典当到底是谁操作的?

车行老板也说了,车子被典当的事情,他们车行根本不知道,而且也没参与过。他们车行,只是参与了卖车的过程。

老板给记者复盘了一下整个过程,童女士的男友石某找了中间人叶某想买车。叶某又找了他们车行的一个工作人员黄某。车行参与的只是卖车的事情,至于中间的那些事情,他们那些复杂的关系,车行是一概不知的。

现在的情况是,每个人都说车子给典当跟自己没关系,而典当合同是童女士自己签的字。而两辆车也已经被典当行处理。

据说典当得来的钱,一部分用来付了车子的首付,一部分被石某拿走,还有一部分被两个中介,叶某,黄某拿走。

而童女士忙活了半天,背负了40万的债。

目前童女士已经报警。

这件事情看似复杂,实际上给人的感觉就是一群人“忽悠”了一个童女士。童女士否则石某是自己的男朋友,她说两人的关系还没到那一步。既然只是普通朋友,为什么要答应给对方贷款40万。哎,说到底还是童女士太单纯,太善良,一点防人之心都没有。别说还不说男女关系,即便真的是男朋友,我认为也不能给对方贷款40万。

关于那个典当合同,童女士说她以为是贷款的一个操作流程,也就是说,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典当合同算无效吗?

一般来说,恶意串通,欺骗别人,导致第三方利益损失的合同,在查明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应该可以视为无效合同。但是现在的情况是,如何证明童女士是真的不知情?难道签字的时候,连合同内容都没看吗?假如真是这样,那就不要证明了,只能说明童女士真的太大意了,也可能是太信任石某了。

关于此事,大家还有什么看法?#杭州头条#

《艺术品市场进入金融化时代:艺术品抵押贷款开始实施,一部分藏家先富起来》

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具有前瞻目光和远大魄力的社会财富精英纷纷探索未来的市场热点,提前布局,以期在新的市场热点逐渐走向繁盛、成为财富热点的时候独占鳌头,引领紧急发展的潮流,收获最多的财富。

众所周知,我们国家的房地产和股票一直以来是作为国家的经济支柱,但是随着2013年提出的“文化兴国,藏富于民”之后,艺术品金融逐渐成为我国第三大经济支柱。随着中国艺术市场的迅猛发展,介入艺术领域的金融机构随之迅速增加。金融资本进入艺术产业,将艺术品变成一种投资品,实现金融资本与收藏、艺术品投资的融合,艺术资源变为金融资产!图片中国艺术品市场现状:

在全球经济形势遇冷、增速放缓的大环境下,全球艺术品交易市场却“触底反弹”,这不得不说是中国乃至全球艺术品市场即将迎来“井喷式”发展的前兆。

据了解,欧美发达国家的财产投资组合中,对文化艺术品的投资占比达20%,而在中国国内一线城市中,这个比例仅为5%。

也就是说,未来十年内,中国艺术品市场将从几千亿的规模猛增到六万亿,市场需求和容量将扩大10倍左右,中国国内艺术品市场将名副其实的迎来发展“黄金期”。

诚然,一个市场连续十年增长并非“奇迹”,而若能在十年的时间实现十倍以上的增长,就不得不说是个“奇迹”,而上一个发生在中国的“奇迹”就是房地产:2008年中国房地产GDP才1.27万亿,而到了2017年,这个数据就变成了10.98万亿,十年间增长了近十倍。目前,与艺术银行业务关系的客户有30多个,其中6个打了资产包,即有多件艺术品一起在抵押贷款。在已成交的业务中,单笔放贷额度最高达30多万元。尽管如此,还是有一定的市场需求。”玉器和杂件,一般以评估价的50%放贷;字画、瓷器类,明清及以前的基本按评估价的40%放贷,清代至近现代为20%-30%。近现代艺术品的价格起伏大,故而放贷额度较低。

记者了解到,艺术品“银行”和典当行同样采取抵押贷款的形式开展业务,但由于艺术品的鉴定和评估有相当的技术性,典当行主要以房产、汽车业务为主,只有极少数兼营字画、瓷器等艺术品抵押业务。

电影制作人朱利安以毕加索等人的作品作为贷款抵押,为资金短缺而停工的一个公寓楼建造项目融入了新的资金;大都会歌剧院以两幅壁画作为贷款抵押,向银行贷得了一笔约3500万元的贷款;陷入现金短缺困境的安娜将自己的摄影作品作为抵押,成功向一家商业银行申请到了贷款。图片实际上,在不少国家的商业银行,艺术品质押贷款业务早已发展开来。上世纪90年代日本的银行,艺术品抵押贷款能达到保单价值的50%,而在欧洲,质押率一般为30%。

不过,在中国,艺术银行才刚开始,能够提供艺术品质押业务的银行还很少。

5月,建行深圳分行也启动了艺术品质押贷款服务。深圳某文化创意公司以苏绣大师任慧闲先生的一批艺术珍品为质押,获得了该行提供的3000万元贷款。

据建行深圳分行相关负责人介绍, 受银行青睐的艺术品抵押贷款标的包括名家的刺绣、国画、书法作品等。这些艺术品通常具有稳定的物理及化学性质,以及不易变性、易运输、易保存且仓储期限较长、较易变现、价值看涨等特点。

“一般来说,在发放艺术品质押贷款之前,银行会组织相关专家对艺术品进行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通过把握作品的历史价值、艺术水平和制作者、指导者的资历、成就,以及同类产品的市场参考价,对艺术品的市场价值作出判断。”这位负责人说,质押率则由银行须视其艺术品的具体情况而定。图片随着越来越多“新面孔”生力军的加入,他们正频繁出现在全球艺术品市场,开始加大投资文化艺术品。中国买家的收藏从以前的书画、瓷器等中国艺术品,到如今全球75%的印象派艺术品是由中国买家拍得,证明中国买家愈发趋于成熟。

让一部分收藏群体先富起来是硬道理!

我国收藏群体目前已经突破9000万,随着收藏群体的不断加大,收藏者投资水平、意愿不断提升,艺术品价值不断得到认可,越来越多的艺术品/藏品将进入市场,并成为“黑马”。

事实上,艺术品投资实际上既是文化修养的体现,又是精神层面的自我满足,更是家庭文化传承最佳选择,优质的艺术品是最优质的传世财富。

艺术资产时代开启:新一波收藏家再富起来!

近年来,艺术金融一直是热门话题。

自我国出现拍卖公司以来,艺术金融已初具萌芽,

从2020年开始大规模发展,随着金融资本不断地进入艺术市场,

市场对艺术品的投资收藏从简单的个人爱好,衍生出一种新的财富管理类型。

越来越多的资本通过艺术品抵押、艺术品按揭、艺术品信托、艺术品基金等各种金融形式介入艺术领域,从而开启了中国“艺术金融”时代。

最近这类事情太多了!

有个大哥需要垫资过桥,去年用滨江的房子在某典当行抵押借款了720万,到期前向武汉某银行申请了863万已批贷,两者之前需要过桥。眼看这几天要还款了,可这位大哥被隔离了回不来武汉,希望我能想想办法。

我问他能下楼签借款手续吗?他说他们楼栋有阳性,不让下楼。垫资过桥如果本人不能签手续,那就比较麻烦了。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最高法院明确:小贷公司等七类机构不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法释〔2020〕27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请示》(粤高法〔2020〕10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关于适用范围问题。经征求金融监管部门意见,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属于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其因从事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二、其它两问题已在修订后的司法解释中予以明确,请遵照执行。

三、本批复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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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小贷公司、典当行、商业保理等机构不适用LPR利率4倍上限。

自从民间借贷的利率上限调整到LPR利率4倍以后(也就是15.4%),许多借款人以为好像春天来了,但现实却是,各类贷款机构的日息利率仍旧是万5甚至更高,那么,这多出部分的利息要不要还,答案是仍旧要还。

最高法院近日做出了批复,小贷公司、典当行、商业保理等7类机构属于金融机构,不适用新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举个例子,你跟朋友借钱属于民间借贷,适用于新的民间借贷规定的利率上限;但你跟这些公司借钱不适用,因为它们属于金融机构,借贷关系不属于民间借贷。

这下子明白为什么现在还存在的网贷平台利率依旧不降低的原因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