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贠25岁,大学毕业两年,负债13万,虽然没有逾期,但如果他一直从事现在的职业,我觉得逾期是早晚的事情。
为什么这样说?
小贠大学最后一年就开始在一家做农产品现货交易的公司做交易,那会是实习。那家公司所做的是类似于期货交易,说是有地方金融办批文,然后交易市场合法合规,农产品的类别有葡萄干、马铃薯等,采取的是标准化合约,1:5的交易杠杆,比如产品价格是300,买卖一手价格只需要60元就行了。
培训了一天就上手小额试试,一开始一次买一手,交易手续费是单边一元,双边二元,如果300块钱买进去,价格涨到310了,毛利润就是10块钱,扣除交易市场和公司抽取的手续费2块(双向收费),净利润是8元。
第二个工作日公司会把交易手续费的70%返还给他。刚开始小赚,就开始加大投入,员工出资5000,公司出资一万,用公司提供的交易账户操作,一天交易次数没有限制,交易时间是早9:00-11:30,下午13:30-15:30,晚上7:00-9:00,下午三点半收盘后,做下培训总结,公司开下交流会,下午四点半就下班了。
不用高峰期挤公交地铁,晚上回到家,吃完饭,再看下晚盘,也能挣个不少钱。
开始的两个月,因为害怕亏损,加上行情配合,他做得又非常谨慎,15000的本金,居然做到了23000,加上公司返还的佣金7000多点(交易一手2元,产品价格一般是300-600,杠杆1:5,一万五千块钱本金,就算600的价格,买一手才需要保证金120,他的本金可以一次买120多手),两个月挣了15000多,虽然没有底薪,他认为自己打开了财富之门,找到了通向财务自由的路。
第三个月,行情走了单边行情,他买的马铃薯,当天买了40手,跌了25个点,收盘的时候,套了1000块钱,忐忑了一夜。第二天行情居然又上涨了30个点,亏了一千回来了,还赚了五个点二百块钱。
他欣喜不已,自己的侥幸让他当成了自己的运气。但这就是噩梦的开始。
第二次就没有这么幸运了,马铃薯价格从550跌倒480,创了历史新低,他买进50手,往下走到470,又补了50,老天想让你灭亡,必先让你疯狂,跌倒460,又补进去50手,收盘收在了455,150手均价470,套了15个点2250块钱。
怕被强制平仓,保证金不够的话市场会强制平仓,晚上他从借呗里借了1万块钱,第二天开盘就入金了,第二天依旧阴跌行情,收盘在440,中间有几次上到462,最少亏1200,他没有舍得止损出来,结果收盘440,均价470已经亏损了30个点,150手4500块钱。
心态崩了,第三天行情最高到449,收盘430,实在受不了了,收盘前一分钟他给止损在430, 算了下,6000块钱没有了,一夜没睡。
这个时候临近毕业,室友都找到了工作,他却四顾茫然,总结经验教训,干脆租了个房子,连上网,自己出租屋一边学习一边交易,反正去公司上班也没有底薪。
交易开始,赔钱开始,他偶尔一天也能赚个一千以上,喜不自胜,但大多数时候还是亏损居多,一月下来总是亏损。
他看了好多交易大师的书籍,《华尔街操盘手日记》、《以交易为生》、《与天为敌》等,做了大量的笔记,画了好多图表,无奈不止损的习惯改不了,总是想赢怕输,赢小亏大,就这样坚持到现在,他说28个月,很稳定,平均每个月亏五千左右。
我劝他放弃,他说,他觉得快到找适合自己的方法了,现在赔了这么多,大都是借的或者是刷的信用卡,还有13万债务,如果现在放弃太可惜了。
而且负债这么多,有些也有利息,一般的打工工作猴年马月才能还清。他再给自己三个月时间,如果找到盈利之路,就继续交易;如果还是盈利不了,那他就是用大概三年的时间证明自己选错了路,他会去找一份安稳的工作,挣钱还债。
执着大多数时候是好事,但执著过头了就是执拗,我劝不了,只能放弃,希望他能早日悔悟。
@正能量的郑漂负债者
交易亏钱就像水一样,这里泼泼那里泼泼就都出去了,而账单就像溪流一样,每一条似乎都不大,但是等到了一个又一个的账单日,小溪流就成了河流,利息滞纳金罚息一起上,河流就汇集成了大海。
网贷加期货,不死脱层皮,更何况小贠做的是不正规的期货。庄家能看到客户实时多空持仓对比情况,小贠不亏才怪呢?
他说现在没有逾期,但这样下去逾期肯定是早晚的事情:
第一、他没有收入来源。
第二、每月稳定亏损五千元左右。
第三、所做的交易市场不正规,有可能市场出问题了本金都取不出来。
第四、他深陷其中,难以自拔。
真希望他早日迷途知返,重新回归到正常的工作生活中来。
前面已经是万丈深渊,还执迷不悟地向前走,你身边有这样的人吗?
“卖4万元旧书,罚款28万?厦门,福建,杨先生是一名律师,因为工作需要,加上对读书的热爱,他每年都投入大量资金购买书籍。但大家都知道,除了对于以后的一些工作,除了需要看的以外,其他的书大部分读完后都会放在书架上,基本不会再看,杨某也不例外。
杨某看到书架。当他的新书已经放不下的时候,他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就是把自己不需要的、已经读过的书放在网上卖了,然后用赚到的钱去买别的书看。一石二鸟。
杨某已经在网上卖书四年了,去年当地执法部门联系了他。
经执法人员查证,4年来,杨某共售出图书4万元,因此被罚款7次(28万元)。
杨某不服,行政复议不成后,向法院请求法院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杨是一名律师,他也知道行政诉讼法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是谁作出并承担举证责任。
在法庭上,被告人认为杨某擅自售书,构成违法行为。
《出版管理条例图标》第六十一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出版机构,违法营业额超过1万元的,处违法营业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具体在本案中,杨某近四年连续卖出图书4万元。根据上述规定,可以处以业务价值5-10倍的罚款。因此,杨被处以7倍的罚款。它符合法律。
听了执法局的意见后,杨某有不同的看法。杨某认为他是一名律师,喜欢看书。从常识来看,就是废物利用。这是合理和合法的。这与未经批准、未经授权以非法营利为目的出版图书有着本质的区别。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个人从事网络交易活动,年累计交易额不超过10万元的,零星小额交易,依法无需登记。
最终,经审理,法院认定杨某在网上销售的本案图书为合法出版物。亲自阅读后,以单本销售。这与大量销售同一本书有本质的不同。交易金额为1万元,应认定为“零星小额交易”。
因此,法院支持杨某的上诉,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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