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司法观点:对于贷款保证金账户,人民法院是否可以查封?
在执行以银行为协助执行人的案件时,不能冻结户名为被执行人的银行贷款账户,但对账户为贷款保证金账户,与贷款账户性质不同,不能对抗执行。银行如认为享有对该账户资金的优先受偿权,可直接向法院请求对其予以优先分配。
案例索引:唐山市南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孟淑荣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2020)最高法执监90号】
最高法院司法观点:对于贷款保证金账户,人民法院是否可以查封?
在执行以银行为协助执行人的案件时,不能冻结户名为被执行人的银行贷款账户,但对账户为贷款保证金账户,与贷款账户性质不同,不能对抗执行。银行如认为享有对该账户资金的优先受偿权,可直接向法院请求对其予以优先分配。
案例索引:唐山市南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孟淑荣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2020)最高法执监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