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侄子迷恋游戏被骗2000元,后经查询够3000元才能立案,于是傻乎乎再转1100给骗子,然后准备相关证据向警察报案,结果被办案警察称呼他是法盲。
大哥家的儿子24岁,平时喜欢上网打游戏,据说还能利用游戏赚钱。上星期天,他又在上网打游戏,有一个游戏玩家联系他,跟他做一项装备买卖,聊好价格后。
按对方要求打了2000块钱给他,但是迟迟不见兑现,联系他时,电话不接,信息不回,侄子感觉到上当受骗了,感到很憋屈,因为同家游戏网友一般都很讲信用的,这么久还是不理不睬,肯定有问题。
侄子首先想到的想报案,于是就上网查了一下遭遇网络诈骗的相关信息,看到都是诈骗金额要在3000以上警方才能受理,又傻眼了,怎么办呢?自己金额才被骗2000元,不够立案标准呀。
突然侄子想到一个方法,将金额达到立案的标准,这样不就行了吗?唯一的做法是再给骗子汇钱,就傻乎乎向对方账户再次汇款,为了争取立案,还故意多汇100,汇了1100元,总额达3100元。
于是就整理骗子的相关信息,网名、游戏账号,联系号码、银行账号等等到派出所报案了。
接待他的的是一位老民警,问侄子:“你来报什么案子,请将情况说一下”。
侄子告诉了民警这几天的的网络被骗经过,并向警察提供了随身携带的一些关于骗子的详细资料,最后还得意洋洋地对办案民警说:“警察叔叔,为了能使诈骗金额达到立案标准,我上午还专门再向骗子汇了1100元钱,金额达到3100元,这下你们可以立案帮我追回了”
特别强调这一点后,侄子原以为警察叔叔会夸他做得好呢,哪知警察却对他一阵批评:“小伙子,你真的太傻了,你怕给钱太少了是吧,你这个法盲”。
“怎么回事,警察叔叔,难道我这样做错了?”侄子一脸雾水,挠挠头问。
“不仅是错,而且是大错特错。年轻人整天沉迷网络游戏这是一错,擅自给陌生网友汇钱这是二错,吃不准诈骗标准这是三错,为了标准再次打钱是大大的四错,我跟你讲啊,凡是网络遇骗,你都可以报警处理,3000元是刑事立案标准,诈骗金额少于3000的,我们警方照样立案对其治安处罚的呀,现在你懂了吧”。
说得侄子是懂非懂的点点头,然后还问警察:“那我被骗的钱是追不回来了?”
“也不一定,对于网络诈骗比较麻烦,许多是快省区作案,难度较大,这样吧,我把你的情况都记录在案,交由网络警察处理,你就回家等通知吧”。
听警察这么一说,侄子羞愧地低着头走出派出所。
@正能量船帆n 有话说:当今网络飞速发展时代的到来,网络给人们生活各方面带来很大的便利同时,也给我们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现在不仅青少年迷恋游戏影响学业,有的甚至连成年人也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他们整天沉迷在网络这个虚幻的世界,以寻找刺激来打发闲余时间,发泄一下生活压力或心理平衡,久而久之滋生一种难以割舍的网瘾,而且还发生一些意外的贷款、消费、诈骗等经济纠纷。如果网络中出现诈骗情况,我们应该做好一下几点:
1、年轻人应好学上进,树立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把网络当做学习工作的工具,不能当做游戏的玩具,更不能成天沉迷于虚拟的网络世界。
2、学会正确判断是非,切不可擅自给陌生网友汇款。网络诈骗层出不穷,诈骗花样多端,一不小心很容易调入网路陷阱。
3、遭遇网络诈骗,应向网络违法犯罪举报或者拨打110及到当地派出所报警,及时检举对方的诈骗行为。
4、如果对方只骗取了你的金额不足3000元而没有其他的涉案情节,则属于治安案件,应当被行政拘留、罚款
知识拓展:法律依据:
1、《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虽然案值小达不到立案标准,但得不到失主谅解应该可以记录在案,让她的信用记录有污点
直播银川奇葩!拿了他人快递,吃了里面的食物!然后,自己“单方面”把这事儿解决了……@抖音短视频 #银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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