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到半夜,突然想起一件事情,不知道有没有专业人士或者经历过的师傅们,帮忙解释一下。
事情是这样,17年按揭贷款在兰州买的一套房子,2021年贷款全部还清,中途开发商让提交相关资料办理房产证,但是由于疫情没有历史提交上去,22年才提交完,目前已经拿到房产证。
后来有人说贷款的房子需要房屋他项权证,于是朝银行咨询,银行说已经结清贷款了,就不存在这个了,因为我的还请贷款在办理房产证之前,房管局已经收悉备案登记了,再不用办理他项权证,银行系统也显示为待*(具体忘了专业名词),反正就是应该不会有这个证,叫我再咨询一下房管局,如果确定需要,就得给房管局登记再下发他项权证。
现在搞得一头雾水,网上咨询说这种情况也算全款买房,不需要这个他项权证。
有没有经历过的朋友,假如我的房子需要出手或者转让,没有这个证会不会影响二次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