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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向银行贷款(银行贷款当事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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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毛病唯一的遗憾就是贷款少了,死者丈夫只需要拿出死者生前的借条等单据让银行去打官司吧!

蜗牛说法民事律师 优质生活领域创作者

山东威海,一女子从银行借出20万元仅仅2个月后便突然去世,银行发现之后担心自己的债权落空,便要求女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承担清偿责任。但女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要么以不知道借款的存在、要么以自己放弃继承女子的遗产为借口,拒绝向银行偿还。无奈之下,银行将女子的丈夫及女儿起诉至法院。 (来源:环翠区人民法院) 原来,女子马某产生资金需求之后,便想起了网贷的途径。这天,她正好发现了某银行发行的信用额度贷款。这种贷款方式,就是由银行评估申请人的信用,根据其信用情况,确定申请人贷款的额度及期限。 经过评估,马某的信用额度是20万元,额度最长期限是48个月。就这样,马某在当天就上传了身份证,通过了人脸识别,与银行签订了贷款合同,成功从银行贷出了20万元,借款期限是1年,还款方式是按月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万万没想到,银行将款项汇至马某2个月后,她突然去世。由于马某没有按时还本付息,银行很快发现了异常。初步调查之后发现,马某已经去世,银行便赶紧要求马某的丈夫和女儿偿还。 遭到拒绝后,银行一纸诉状将他们两人起诉至法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判令两人共同偿还借款本金2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2)判令两人共同承担银行为提起本案诉讼产生的律师费6280元。 法院收到诉状之后,向银行进行了释明,说他们列明的诉讼请求不对,本案是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银行应该要求马某的丈夫及女儿在实际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经过评估,银行接受了法院的释明,更改了前述诉讼请求,不是要求马某的丈夫及女儿立即偿还,而是要求他们在实际继承马某的遗产范围内偿还。 拿到诉状之后,马某的丈夫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1)关于银行主张的借款一事,马某从来没有跟自己说过,更没有见过马某使用过这笔借款。如果自己知道马某这样做,肯定不会同意马某向银行借款,自己现在也没有能力偿还这笔贷款。 (2)自己实际上已经继承了马某生前开的车,如果发现马某有其他遗产,自己也愿意继承。 马某的女儿提出如下抗辩意见:自己已经放弃继承马某生前开的车,即使发现马某存在其他遗产,自己也一并放弃继承。所以,自己不应该承担本案20万元的偿还责任。 经过法庭调查及庭审辩论,法院分别作出了以下认定: 1.马某通过手机银行向涉事银行提出贷款需求,涉事银行评估之后予以同意,与马某签订了相应的借款合同,实际也向马某支付了贷款20万元。该等事实足以认定马某与涉事银行建立了金融借款合同。 在前述合同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基于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已经届满,马某已经去世。马某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应该由其继承人承担。 我国《民法典》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所以,涉事银行是有法定权利要求马某的丈夫及女儿承担偿还责任的。但最终能不能判令他们承担责任,承担多少责任,则需要根据另外的事实加以判断。 2.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具体到本案中,马某的丈夫虽然辩解不知道该笔款项的存在,但他实际上已经继承了马某的遗产,同时表明不愿意放弃马某可能存在的其他遗产。所以,马某的丈夫需要按照前述规定在实际继承马某的遗产范围内向涉事银行承担偿还责任。 但马某的女儿实际并没有继承马某的遗产,也承诺放弃继承马某的其他遗产。所以,根据前述规定,马某的女儿不需要对银行在本案中主张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所以,基于前述分析,法院判令马某的丈夫在实际继承马某的遗产范围内偿还20万贷款的本金、利息、罚息及律师费等费用,驳回了涉事银行其他诉讼请求。 通过本案的案情,可能有网友觉得银行的水平也不怎么样,连诉讼请求都没有列对。其实,我倒觉得这是银行的一种诉讼策略,毕竟被告中有马某的丈夫,万一马某的丈夫承认这是夫妻共同债务,银行便可以不必这么折腾了。 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比较可惜的是,马某丈夫根本就否认这笔借款的存在。银行在没有证据证明这是夫妻共同债务时,只能选择让马某丈夫在实际继承马某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可能也有网友认为,马某的丈夫怎么不放弃继承马某的遗产,这样岂不是就不会承担偿还责任了吗? 其实,马某的丈夫如此行为是万全之策。一方面是发现马某有其他遗产时,自己也可以继续继承;另一方面是即使本案到了执行阶段,法院实际执行的财产也会以他实际继承马某的遗产为限,举证责任同样是由银行承担。 #律师来帮忙#

男子去世后留下60万外债,其中一个债主看要钱无望,就把死者6岁儿子告上法庭,想让孩子替父还债。后来看两个老人和孩子实在可怜,就自愿放弃那笔钱。男子老母亲的做法却让他震惊。

丛慧玉儿子意外去世,她和老伴悲痛欲绝。

原本,儿子小洪和儿媳经营着一家装饰店,她和丈夫帮助照看孙子。闲暇时种种菜,日子过得倒也悠闲。

但意外却来的猝不及防。小洪接了一个工程,活做完后,那个老板却跑路了。小洪不仅没得到一分钱,还欠下材料费和工人的工钱。不得不四处借钱。

因为借钱太多,他和妻子的生活也频频爆发矛盾,妻子愤然离婚。

妻子走后,小洪心情更加不好,他想赶快挣钱,好还欠下的债款。但天有不测风云,小洪出意外了。

丛慧玉和老伴感到天塌地陷。曾经他们是多么幸福的一家人,而今儿媳离开,儿子去世。只留下他们老两口和6岁的孙子。

老夫妻俩含泪安葬完儿子的后事,却发现了更让他们崩溃的事情。儿子在外面的欠款居然高达60万。

60万,对她和丈夫来说无异于一笔巨款。她和老伴商量怎么还钱,他们决定卖掉儿子的婚房,先把银行的贷款还了,再把一些小的账单还了,其余的他们一笔笔慢慢还上。

两个老人心如刀绞,婚房是他们为儿子准备的,曾几何时,这里飘荡着儿子一家的欢声笑语,如今,儿子没了,儿媳没了,小孙子成为没有父母疼爱的可怜孩子,而他们也注定要承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绝望和痛苦。

房子卖了20万,还掉了银行的贷款和小部分欠款,还有40万需要他们一笔笔去还。她和老伴都是花甲年纪,没有学历没有技术,有哪个老板会用他们?挣钱对他们来说太难了。可再难也不能欠着人家啊。

老两口商量了一下,老伴去工地上打零工,哪儿需要人他就去哪里。丛慧玉则去了饭店,她求老板给她一份工作,哪怕是没人干的,工资低的都可以。

老板看她年纪大,不忍心,听说她家里的事情后,老板被感动,就让她在后厨帮忙洗碗。从此,饭店里就多了一个满头白发的老人在勤快地洗碗,洗菜。

在饭店打工工资不高,她把家里那点地种上了菜。这样他们不用买菜,吃不完的还可以拿去卖掉。

挣钱少,那就多方面想办法。再大的困境,总有办法应对。

丛慧玉计划着 要在多长时间还清欠款。但老天爷再次给了她残酷的一击。

小洪欠下的60万中,大部分是装修材料的钱,还有银行的贷款。当初丛慧玉卖掉房子后,已经把贷款和小的欠款都还清。大家都知道她家有困难,也没有人上门要债。

但其中一个债主却把丛慧玉6岁的孙子起诉到法院了。小洪欠那人9万元,债主看要钱无望,就把孩子起诉到法庭,让孩子替父还债。而债主也打赢了官司。到了还钱时期,债主申请强制执行。

一伙人来到丛慧玉家,看到家徒四壁,只有一个白发老太太和一个年幼的孩子,大家都愣住了,法官向债主说明了丛慧玉家中的实际困难,请她暂且不要追债。

债主当即就表示不要了,但丛慧玉却说:我赚钱是为了孙子,为了这个家。我这个钱不还,就会给孙子带来一辈子的影响。我不会赖你们钱,我肯定要还你们钱,我说话算话。

丛慧玉求债主给她点时间,她一定会把所有的钱都还清。从此夫妻俩开启了努力挣钱还债的打工生涯。

别人在老年时可以享受天伦之乐,她和丈夫却要压下内心的痛苦,拖着日渐苍老的身子去干活还债。生活对她们已经够残忍,但她万万没想到,更狠的还在后面。

2016年,老伴又遭受意外,永远离开了她。

对丛慧玉来说,人生最痛苦也不过如此,短短几年中,儿子和老伴先后离她而去。只留她和一个年幼的孙子,外边还有几十万欠款。生活的确是把她逼上绝境了。

但丛慧玉不是个轻易低头认输的人,面对一场又一场的劫难,她咬牙咽下一切,她没有抱怨,没有诉苦,她把所有的伤心埋在心底,把所有的痛苦和眼泪都化作无穷的动力,她只有一个信念,她要还债,替儿子把债务还清。

每天凌晨三点,她就要起床去菜地里忙活,九点之前,她要赶去饭店上班,午休时她放下休息时间再次赶回菜地,五点又返回饭店,一直到晚上十点下班。

她每天只睡很短的时间,她把所有的精力和体力都用在干活上。她每天拼尽全力,省吃俭用,一年可以攒下三四万,每攒够一笔钱,她都会去还账。有人因为时间太长,数目不多,早就忘记了,而她却非要追着还给人家2000元材料费。

2018年,丛慧玉终于攒够了9万元,她去找当初那位债主。债主看到丛慧玉时,吃惊万分,她以为这笔钱会就此打水漂,她怎么也没想到,老人居然拿钱找到她。她从中拿出一沓非要塞给老人。

一般人欠钱,都是让法院逼着要,而丛慧玉老人却在人家承诺不要时,依旧要把这些钱送回去,而债主也感动于她的执着和诚信,才硬要把其中一部分给她。

一个老人,在儿子和老伴去世后,一个人带着孙子,没日没夜地打工,只为了不欠任何人的钱。她用11年时间还掉儿子的所有欠款。她的品行值得我们点赞。她无惧困难的这种精神,更是让人敬佩。

#头条创作挑战赛#

请问:如果死者欠亇人的货款或材料款,可以追究第一顺位继承人还款吗?[祈祷]哪位大神知晓,请告知[祈祷][作揖][作揖][作揖]

张晓磊资深媒体人

江苏,男子借银行20万贷款却突然死亡,于是银行把男子的父母、妻子、儿子等告上银行,要求四被告在继承男子的遗产范围内先偿还银行贷款!但四被告称男子没留下任何遗产,自己也放弃继承其遗产,但法院还是判赔偿! 2019年9月,朱先生因为资金 周转困难,于是银行贷款了20万,本来借款期限是一年,但朱先生到期却无力偿还,只还了4万多本金,剩余152171.32没有还。 2021年2月,朱先生突然意外死亡,银行得知消息后,马上把朱先生的第 一顺位继承人父母、妻子、儿子都告上法庭,让他们继承男子的遗产后,帮男子还钱。 在银行看来,继承遗产就要继承债务,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朱先生虽然死了,但他只要有遗产,就要先还银行的贷款!于是要求四被告承担清偿贷款本息及律师代理费等责任! 可让银行傻眼的是,四被告抗辩说,朱先生死后根本没有留下任何遗产,只留下一屁 股的债务,所以他们没有继承朱先生的遗产,自然就不用替朱先生还钱!这债务应该按照“人死债消”来处理! 不过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四被告表示朱先生无遗产,即使有遗产也放弃继承,但没有证据证明朱先生死后没有留下遗产,四被告没有依法推选遗产管理人,亦未将遗产管理权移交至朱先生生前住所地的民 政部门或村委会,故依法应由四被告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 所以法院判决四被告需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52171.32元、罚息5228.3元,并支付律师代理费11944元。 这个判罚引发热议,有网友说,朱先生没留下遗产,凭什么让他家人还钱啊,这不公平啊! 也有网友说,朱先生肯定是有留下遗产的,不然家人为什么不把遗产的管理权转移给村委会呢? 还有网友说,支持法院的判决!如果这样家人不用还钱,那知道自己时日无多的人都跟银行贷款, 然后给家人留一笔钱了! 那么,法院判罚的依据是什么呢? 正常来说,民事诉讼,应该谁主张谁举证,银行要求朱先生的家人来还钱,那就要证明朱先生留下遗产。 但是,银行无法举证,而法院却采用了倒置的原则! 法院的理由是,如果朱先生没有留下遗产,朱先生的家人为什么不把遗产管理权交给村委会呢?只要让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那他们自然就不用还钱了! 《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 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 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遗产管理人或者其他继承人表示。 所以,如果朱先生的家人不服判决,那就要先书面形式放弃继承遗产,让村委会让担任遗产管理人! 那么, 人死债消的说法,到底成不成立呢? 从法律上讲,这种说法和态度完全错误。朱先生和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合法有 效合同! 虽然朱先生的家人表示放弃遗产,但遗产继承人不仅有继承遗产的权利,还负有保管遗产的义务。他们现在还是朱先生的遗产管理人,应承担配合、协助债权人做好处置被继承人朱某遗产清偿其所负债务的义务。 另外,法律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 效。 所以,法院才会这样判的!但这个判决还是很有争议,如果朱先生真的一分钱没留下,还欠了钱,让家人去还钱,你觉得合理吗?

#济南头条# 知道了济南长清湖小区跳楼者自杀的原因,无语了……

前不久,长清湖小区一对夫妻因为争吵,丈夫失手杀死妻子,最后写下遗书,留下两个孩子,从高楼一跳而下。

当时有知情地说是因为两个人欠了一些债和银行贷款,才会半夜争吵。

今天偶然听死者娘家村里的人说,那对夫妻的女的开美容院欠了许多外债,丈夫打工回来后,妻子就想把房子卖了还债。丈夫忧虑卖了房子,两个孩子怎么办?最后应该是两个人因此发生争吵导致了意外。

现在实体店难做,房租,装修,进货……新进入的风险很大。如果时光倒流,这对夫妻能够重新选择,他们肯定不会再选择干美容店了。

你们那都是小事,我负债270多万,是房贷和抵押贷款,我42岁头发都白了,今年生意不好做,咱又没有关系接不了大活干,唉愁死人啊!

湖南岳阳,女子罗某打完羽毛球回家,可就在开门的一瞬间,被一名陌生男子用刀架在脖子上推入了房间,男子关上门后持刀将罗某杀害,并拿走了家中8万多元的现金和各种证件,目前当地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据悉持刀杀人的男子事发后已经跳楼自尽,而另外一名嫌疑人正在调查中,据死者家属称,持刀行凶的男子的女友就是另外一名嫌疑人,曾经为罗某上门提供过美甲服务。

#大兵叔叔说法#

如果案情如死者家属所称,那么就能够说通了为什么一名陌生男子突然闯进了受害人家中,并洗劫了8万多元的现金,由此可见一定是有人在此之前已经关注过受害人的家庭财产情况。

本案中,先来说一下行凶男子的行为。

当男子持刀将受害人推入房间后,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行为人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但是,由于该男子已经自杀身亡,也已经无法对其追究刑事责任了,但是却不妨碍追究另一嫌疑人的法律责任。

根据共同犯罪的理论,一人既遂全部既遂,即便另一嫌疑人没有参与抢劫的整个过程,但是如果仅仅是参与了某一个环节,对其也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让人不解的是,为何受害人家中有8万多元的现金,据死者女儿称正准备存进银行偿还贷款的,但是也不清楚为何家里会放这么多现金,显然这笔钱是被嫌疑人看到过或者是听说过,由此给自己带来了杀身之祸。

当然,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假如本案中女嫌疑人只是告诉了男嫌疑人看到过受害人家中有不少现金,男嫌疑人由此自己做出了这样的事情,根本没有和女嫌疑人进行商量,那么这种情况下,就不能追究女嫌疑人的法律责任了,毕竟是闲谈时说起的,也就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了。

目前案件还在侦办中,这件事情也给大家提一个醒,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现金,以免被盯上就麻烦了。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一女子遭抢劫杀害 嫌疑人跳楼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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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兵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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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原彰谈台湾佣兵在乌克兰战死:蔡英文“德不配位”,把台湾人民愚蠢化,把战争当儿戏】

前“立委”曹原彰今天在台湾《中国时报》撰文指出,一位台湾青年到乌克兰当佣兵,战死消息传到台湾,他的家人崩溃,而台湾的民众也纷纷议论,这到底谁的错?

这位花莲青年才25岁,因家里欠债百万(新台币,下同),为了还债,不得不选择这条路,因为我们中国人都认为死者为大,所以我先在这里为这位青年的死,致上最深沉的哀悼,但是我们中国有句俗话说,我不杀伯仁,伯仁因谁而死呢?

曹原彰感慨分析两点:第一,生活所逼,没有一个正常的人会愿意上战场去打仗来赚钱,何况他不是真心真意保卫乌克兰。他去当佣兵的唯一目的是要偿还他百万债务,包括银行贷款40多万。天啊!他为什么会有债务?为什么生活困顿?他也有一个美满的家庭,但是为了钱,为了生活,他的死是台湾血淋淋教训。根据媒体报道,还有9个台湾佣兵在乌克兰用生命搏斗赚血泪钱。

第二,媒体偏颇报道,台湾的绿媒大吹乌克兰大胜,但是不可否认的,从各种资讯上得知,乌克兰有千万以上的难民逃到临近国家。这位青年难道不知道那边战况危急,乌克兰才对全世界征求佣兵。我还要大胆的说,“蔡英文们”你天天“抗中保台”,结果今天台湾民不聊生,失业、低薪满街都是,被骗到柬埔寨以及世界各地去赚钱,蔡英文和没有公理正义的绿媒完全视而不见,无动于衷。这个青年的死,他们要负完全的责任。

曹原彰提到,蔡英文最近到台湾各地去帮民进党的候选人拉票。她说,“大家这一票决定世界怎么看台湾,如果民进党选举不理想,国际就会问,是不是台湾人改变主意了。”这是多么天大的笑话,民进党如果有全心全意造福人民,人民不会流离失所,到各地去求职,去当佣兵,而令人荒唐不解的是你的信心竟然是建筑在别国人民的身上。

曹原彰痛批,“蔡英文们”啊!你不能再玩弄台湾人民的智商了。你把台湾人民愚蠢化,把战争当儿戏,“德不配位”是你们的写照。再想想,领导人把整个台湾带向贫穷,带进愚蠢,带入战场,这难道不是你的过错吗?

在家休产假的谢芳因为80000元钱与前男友的父母闹掰了,两家互相推诿扯皮,谢芳是江西某地的中学教师,已结婚3年,生了2娃,怎么还会因金钱关系和前男友的父母牵扯上了呢?

原来谢芳接到银行80000元的催款电话后,心急如焚,想着她和丈夫从未贷过款呀?然后把思绪拉回到4年前,那个曾经你侬我侬而又因病过世的前男友身上……

谢芳与前男友小孙是高二同学,2014年确立恋爱关系,小孙在外地工作,而谢芳是老家中学教师,这段异地恋情遭到了谢芳父母的反对。

怎耐两人情投意合,经常两地隔空秀恩爱,时不时的寄一点小零食给谢芳,时不时的寄鲜花制造小惊喜,节假日两人还一起去旅游,并不时对谢芳吁寒问暖。

撒下的狗粮,收了一波同事的羡慕。

小孙炒期货,并带领谢芳一起炒,但没结婚的两人经济并未混在一起,两个帐号,盈负自理。

谢芳对前男友的爱也是投桃报李,恋爱的第三年,小孙患了重疾,她不离不弃的在身边照顾,带他去海南等大医院治疗,对于谢芳的付出,小孙父母非常感激,把她当亲人。

就在前男友住院期间,为了得到一笔8万元的就业无息贷款,前男友让在单位上班的谢芳做了担保,钱是男友父亲孙国强过的手,怎么处理的谢芳并不知情。

仅管有爱情有亲情,但无情的病魔还是夺走了前男友的生命,孙家付出了40余万的医疗费用,结果是人财两空。

所幸有两个已出嫁的女儿是两位老人的依靠,但家中唯一男丁没了,总是令人悲戚的!

本来谢芳父母就不同意她跟在外地工作的小孙交往,现小孙走了,就催近30岁的谢芳赶紧找人结婚,一次同学聚会后与现在的丈夫相恋了,由于是老同学,互相了解,很快闪婚了。

孙家父母看到前准儿媳结婚,念着她曾经对儿子的好,也送上一个红包祝福,两家像亲戚一样来往着。

可现在谢芳接到银行的催还款电话,夜不能寐,她当时只是做个担保呀!钱又未过她的手,她也没用上这笔钱?

何况她现在的这个小家并不富裕,尚有十几万的房贷,又有两个嗷嗷待哺的小儿,这8万元的债务由她来偿还心有不甘呀!

想到当时贷款时担保人有两个,一个是谢芳,另一个是孙家母亲。

于是谢芳找到孙家父母,可她们一反常态,拒绝承认这份贷款,称钱是谢芳和儿子(前男友)一起决定要贷的,钱是用于两人投资炒期货,理应由谢芳来还。

再说他们年事已高,病痛多,儿子的医疗费已经耗尽他们一生的积蓄,现已无经济能力,何况谢谢芳现在开的小轿车也是他儿子在世时付的3万元首付,这点谢芳也承认。

但谢芳认为那8万元钱是孙家人用的,理应由孙家人还,何况孙家的两女儿日子过得都不错,她们应该帮衬。

逝者已逝,如果真泉下有知,他一定不希望曾经深爱的人为钱而闹得不可开交。

在都市频道记者的调节下,谢芳决定退一步,两家各出4万元还了银行贷款。

想起前男友对自己的好,她拿出前男友送给她的翡翠项链等,对记者说:“这些穿戴价值一万元左右,留下来做个念想吧!”。

最后感慨:“无论何时,都不要轻易做担保。”

@淑仔的初心

对于感情来说,当初是真心的,那么做任何事都应该无怨无悔的;

付出4万元钱的代价,让曾经深爱过的人走的安心,是值得的!

头条的铁粉们,你们觉得这8万元贷款谁来还比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