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一个真实的案例,涉及到食品药品总代理合同纠纷,原告诉被告未完成销售任务,被告反诉原告提供的产品不合格,经过四轮开庭,至终审,历时整整40个月,起诉前,原告申请冻结了被告及法定代表人的全部资产,并且包含法定代表人的股权,简要过程如下:
1、一审民二庭经过4次开庭,多次延期的情况下,判决虽然原告提供的产品不合格,且原告向市场监管局已提交召回通知,但至终审,未通知唯一总代理;又虚假宣传产品,被行政处罚20万元;又偷偷认定其它代理销售商,侵犯被告总代理权。法院认为原告全部违约,但合同中的销售任务是确定的,故判决驳回被告反诉请求,酌情由被告赔偿原告345万元,大部分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2、被告不服,向纪检委实名送达了投诉举报信,并上诉至中院,一审法院拖着不移交案卷材料,经过多次联系法院,于3个月后将材料移交到中院,中院经过开庭询问,在延长期限三个月后,认定一审基本事实不清,发回重审。纪检委以可以通过上诉行使权利,口头回复不予受理。
3、又回到一审法院民二庭重审,本次庭审,法官在审限之内作出判决,但纵使超出审限一个月,迟迟不公开,不寄送判决书,又经过多次投诉后,终于寄送判决书,重审判决一、因为产品不合格,侵犯不特定人群健康,代理合同无效;二、被告有代理审查产品不严,未在第一时间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的过错。故判决各自承担自己因为执行合同造成的损失,互不赔偿,原告收到的70万货款不退还被告,被告执行合同期间的损失不予赔偿。
4、被告再一次上诉,一审法院又拖了3个月移送案卷到中院,中院连续延期两次3个月期限,于2022年12月底改判由原告赔偿被告110万元。
打官司太难,奉劝大家尽量不要打官司,本案的原告花巨款请当地最有名的律所出面,前后贷款了400万元,律师费不低于150万元,贷款后一直还不上,已经是失信人。被告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个人资产因为被原告冻结近4年,资金链断裂,已经实际破产。纵使赔偿金110万能到位,也是杯水车薪,关键是时间损失了近4年,时间才是无价的。
后记,终审判决后一个月,为被告解冻资产,一审法院还在走程序中!
#八卦手册#3月31日,郑爽张恒借贷纠纷案经上海二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张恒方面的上诉。对此,张恒透过社交平台回应,表示对于判决失望,还称“上海市二中院在当事人未收到判决结果之前公布判决书,并且公布当事人的住宅地址,是极为不妥当的做法。我和律师团队仍然坚持认为,一审判决在程序上不合法,也无法接受二审的判决结果”
这件事情孰是孰非各有说辞,但是有一说一,张恒借贷行为的确存在,而且款项如果有部分用于投资,那么也是冻结状态。至于说用于郑爽的部分,只能说恋爱里的花费,可以探讨郑爽方面的私德,但是借款这件事是客观存在的。
这场分手引发的拉扯的确一次次刷新大家的视线,个人更关注孩子的去留,荒唐的父母呈现出各种盘算功利,只是心疼无辜的孩子。仅此而已。
还记得去年说的那个”民间借贷二百多万的标的、只有借条,所有借款都是现金给付“的案子,去年底一审债权人胜诉了,后来那案子上诉、发回重审,重审一审,重审后又上诉。
重审一审的时候法官还当庭问双方敢不敢发誓,也是这个案子。
那案子打来打去,光重审的二审开庭就得有四五次,直到今天才拿到终审的生效判决[允悲]
回头有时间我再跟大家聊聊这个案子,一堆经验教训啊.....
#情感# #异地#
昨天从闽D回到了闽A,疫情有点严重,在车上碰到好多大学生提前放假返乡,我和闺女在厦门呆了两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哪也没去,就在先森的店铺里帮忙。
因为疫情的影响,先森投资的农场血本无归,亏了很多钱,然后又贷款投资了超市,现在压力爆增,店铺才开两个多月,每个月2万多的贷款要还,真的一睁眼就是想着如何还银行的钱,他借款的事情就这几天我才有所耳闻,之前他从未提及,原来在去年的时候就欠债了,因为怕我担心,一直没跟我说,现在撑不住了,才敢告诉我。
我知道的这几天,夜不能寐,食不下咽,朋友都劝我可以离开了,毕竟没有结婚,没必要耗着浪费时间,可是我不这么想,现在他这么困难,我怎么可能离开他呢,我肯定想尽办法要帮助他,他请求我能不能办张信用卡给他周转,我答应了,可是因为之前信用卡被前夫逾期了,导致终审没有过,办不下来,唉真不知道怎么告诉他,觉得给了他希望,现在变成失望了,真的太对不起他了。自己也没有能力帮他,现在因为疫情,机构生意也不好,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