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日生活打卡季#
以前的同事在做保险,公司名称是华夏保险,她说去了半年,现在已升职当了经理,月薪拿了一万多。见我好像心动了,便怂恿我也入职。
有一天到我家里来送了一袋5斤重的大米,她说这是公司送给客户的礼物,我说无功不受禄,你这样我过意不去。
有个周末她发微信让我去公司玩,那天去了她公司,她很热情地倒茶水、拿零食,还介绍总经理和我认识。几个人轮番给我讲保险的知识,买保险的重要和必要性,然后以为时机已成熟了,拿了张保险单让我填表,并讲只需交10万元,5年以后有多少多少红利,比存银行怎么划算。我说很好,但要回家和老公商量一下。
过会儿她又拿了张入职申请让我填,说只需交200元押金,便可入职华夏保险,至于怎么做我们会教你,这儿工资很高的。
我说我有事干,况且我对保险不感兴趣,不好意思了。
从此后没再和她联系过,我不知同事是想让我买份保险还是要拉我入职?意图究竟何在?
本院认为,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实践中常见的情形有人格混同、过度支配与控制、资本显著不足等。人格混同体现在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财产是否混同且无法区分;过度支配与控制表现为公司控制股东对公司过度支配与控制,操纵公司的决策过程,使公司完全丧失独立性,沦为控制股东的工具或躯壳,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资本显著不足则是公司设立后在经营过程中,股东实际投入公司的资本数额与公司经营所隐含的风险相比明显不匹配。//@民商事法律问题聚焦:最高法:认缴出资期限未届满前,原股东未缴纳出资能否转让股权? 中建华夏公司申请再审称: 股东的出资期限利益并不意味着股东出资责任的免除,认缴期限系股东的出资承诺,对相对人(如公司债权人)是一种预期,故负有出资义务的股东未届出资期限即转让股权,可视为对公司出资责任的预期违约,严重侵害公司债权人合法权益,属于变相逃废债的行为。 投资发展公司、科技集团公司、傅少军作为抚昌实业公司的原始股东严重违反“资本充足原则”,没有向公司实际注入任何注册资金,日常经营性支出都是通过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名义变相融资,利用较少资本从事力所不及的经营,属滥用股东权利行为,应当对抚昌实业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投资发展公司、科技集团公司作为原始股东无偿授权抚昌实业公司适用相关字号及商标从事经营活动,并承诺即使两家公司退出股权仍继续授权抚昌实业公司无偿使用,且不作公司财务记载,属于人格混同。抚昌实业公司的举债及原始股东出资行为,应当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投资发展公司、科技集团公司、傅少军应当对抚昌实业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建华夏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六项之规定申请再审。 最高法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根据已查明的事实,抚昌实业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成立,股东为投资发展公司、科技集团公司和傅少军,各股东认缴出资时间均为2038年1月26日。 2019年1月24日,中建华夏公司与抚昌实业公司签订《抚州牡丹田园综合体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并于当日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抚昌实业公司支付1500万元履约保证金。因抚昌实业公司未按约定向中建华夏公司退还1500万元履约保证金,形成本案诉讼。 2019年4月9日,投资发展公司和科技集团公司分别将持有的抚昌实业公司股权转让给严竟成和练菁,并于2019年4月12日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登记中认缴日期仍然为2038年1月26日。 中建华夏公司与抚昌实业公司对于偿还该笔债务并无争议,有争议的是:抚昌实业公司的各股东应否对该笔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抚昌实业公司的股东出资期限为2038年1月26日,目前均未届出资期限,中建华夏公司没有证据证明抚昌实业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情形。 发生案涉债务后,虽投资发展公司和科技集团公司进行了股权转让及变更,但中建华夏公司并未举证证明抚昌实业公司以股东(大)会决议或以其他方式延长股东出资期限。因此抚昌实业公司的股东并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十八条规定的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情形。二审判决认定中建华夏公司要求抚昌实业公司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缺乏法律依据,不予支持,并无不当。 中建华夏公司主张抚昌实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且存在人格混同,应当适用人格否认制度,判令投资发展公司、科技集团公司及傅少军承担相应责任。 本院认为,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实践中常见的情形有人格混同、过度支配与控制、资本显著不足等。人格混同体现在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财产是否混同且无法区分;过度支配与控制表现为公司控制股东对公司过度支配与控制,操纵公司的决策过程,使公司完全丧失独立性,沦为控制股东的工具或躯壳,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资本显著不足则是公司设立后在经营过程中,股东实际投入公司的资本数额与公司经营所隐含的风险相比明显不匹配。 本案中,抚昌实业公司未按期偿还中建华夏公司的债务,但据此并不足以认定抚昌实业公司的股东存在滥用股东权利的行为,不足以否定抚昌实业公司的公司人格,要求各股东承担相应的连带清偿责任。故二审判决以证据不足为由,不支持中建华夏公司关于人格否认主张,并无不当。 最高人民法院 (2021)最高法民申1080号 2021-04-14 公司法实务精要
民商事法律问题聚焦民商事律师最高法:认缴出资期限未届满前,原股东未缴纳出资能否转让股权? 中建华夏公司申请再审称: 股东的出资期限利益并不意味着股东出资责任的免除,认缴期限系股东的出资承诺,对相对人(如公司债权人)是一种预期,故负有出资义务的股东未届出资期限即转让股权,可视为对公司出资责任的预期违约,严重侵害公司债权人合法权益,属于变相逃废债的行为。 投资发展公司、科技集团公司、傅少军作为抚昌实业公司的原始股东严重违反“资本充足原则”,没有向公司实际注入任何注册资金,日常经营性支出都是通过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名义变相融资,利用较少资本从事力所不及的经营,属滥用股东权利行为,应当对抚昌实业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投资发展公司、科技集团公司作为原始股东无偿授权抚昌实业公司适用相关字号及商标从事经营活动,并承诺即使两家公司退出股权仍继续授权抚昌实业公司无偿使用,且不作公司财务记载,属于人格混同。抚昌实业公司的举债及原始股东出资行为,应当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投资发展公司、科技集团公司、傅少军应当对抚昌实业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建华夏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六项之规定申请再审。 最高法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根据已查明的事实,抚昌实业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成立,股东为投资发展公司、科技集团公司和傅少军,各股东认缴出资时间均为2038年1月26日。 2019年1月24日,中建华夏公司与抚昌实业公司签订《抚州牡丹田园综合体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并于当日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抚昌实业公司支付1500万元履约保证金。因抚昌实业公司未按约定向中建华夏公司退还1500万元履约保证金,形成本案诉讼。 2019年4月9日,投资发展公司和科技集团公司分别将持有的抚昌实业公司股权转让给严竟成和练菁,并于2019年4月12日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登记中认缴日期仍然为2038年1月26日。 中建华夏公司与抚昌实业公司对于偿还该笔债务并无争议,有争议的是:抚昌实业公司的各股东应否对该笔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抚昌实业公司的股东出资期限为2038年1月26日,目前均未届出资期限,中建华夏公司没有证据证明抚昌实业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情形。 发生案涉债务后,虽投资发展公司和科技集团公司进行了股权转让及变更,但中建华夏公司并未举证证明抚昌实业公司以股东(大)会决议或以其他方式延长股东出资期限。因此抚昌实业公司的股东并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十八条规定的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情形。二审判决认定中建华夏公司要求抚昌实业公司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缺乏法律依据,不予支持,并无不当。 中建华夏公司主张抚昌实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且存在人格混同,应当适用人格否认制度,判令投资发展公司、科技集团公司及傅少军承担相应责任。 本院认为,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实践中常见的情形有人格混同、过度支配与控制、资本显著不足等。人格混同体现在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财产是否混同且无法区分;过度支配与控制表现为公司控制股东对公司过度支配与控制,操纵公司的决策过程,使公司完全丧失独立性,沦为控制股东的工具或躯壳,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资本显著不足则是公司设立后在经营过程中,股东实际投入公司的资本数额与公司经营所隐含的风险相比明显不匹配。 本案中,抚昌实业公司未按期偿还中建华夏公司的债务,但据此并不足以认定抚昌实业公司的股东存在滥用股东权利的行为,不足以否定抚昌实业公司的公司人格,要求各股东承担相应的连带清偿责任。故二审判决以证据不足为由,不支持中建华夏公司关于人格否认主张,并无不当。 最高人民法院 (2021)最高法民申1080号 2021-04-14
湖北某五星级酒店老总沈佑挺要亿元巨额国际融资,与其母冯靖到该酒店101房接待自称是华夏商会理事长刘莹,不料刘莹提出融资要先交500万保证金预付款,沈总有点疑惑被其母劝解,结果女服务员李雪玲发现刘总端倪报告并提醒沈总避免巨额损失,李雪玲好运来了。
湖北服务员李雪玲打扫101酒店客房时,发现洗漱用品被人打包,不解的问另一服务员小霞说:“小霞,这间房间住着哪位客人啊?”,小霞说:“哟,派头可大了,大家都管他叫刘总,还是沈总的妈妈亲自接待的,是国际上的大老板做的生意都是上亿的”
于是为考验刘总人品,李雪玲主动为其端茶倒水并故意把茶水洒在其身上看其态度,刘莹发火说:“知道我的衣服是什么牌子吗?五星级酒店服务员什么素质?赶紧走”
李雪玲被轰走前还不忘在卫生间地上故意掉下100元钱观其反应,果不出所料,刘莹拿走了那100元钱。
正当沈总母女为筹措500万元钱保证金时,李雪玲找沈总报告自己对刘莹的判断并提醒沈总事事需谨慎。
沈母冯靖不解的说:“你一个服务员做好本职工作就行了,你有什么资格提醒我儿子?”
李雪玲说:“沈总,我虽是卑微普通服务员,但做国际大生意的老总会每天打包酒店的洗漱用品吗?会把每天穿什么名牌挂在嘴边吗?会捡地下来路不明的100元钱吗?”
与此同时,沈总好友戴维来电话说:“已打听刘莹底细,真正的华夏商会理事长刘莹是另有其人,有其照片”,沈总把发过来照片给沈母过目后给气的不打一处来。
结果,女服务员刘雪玲好运来了,为沈总挽回500万元钱损失,被沈总当场下跪求婚,让刘雪玲意外惊喜很温暖感动。
由此可见,聪明与勇敢的女人能吸引贵人注意力与信任。刘雪玲通过提醒沈总提防刘总避免其损失,体现自己关心与价值,最终获得沈总好感与爱情意外惊喜从此走好运。不知大家对此怎么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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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了茶卡湖景区声明说摆渡车与小火车跟景区无关,现看到常德医院椅子收费10元还要收押金。感叹华夏之大,人才层出不穷啊。
中国网资讯中国网资讯中心官方账号【男子坐了湖南常德某医院椅子被收费10元,医院物业回应:这是周边最低价】 7月8日,湖南常德,有网友爆料,在常德安乡人民医院,坐了医院内摆放的椅子竟然被收取了费用,有人向拍摄者解释,座椅费10元并需要押金10元,次日退还押金。,对此医院物业工作人员表示,费用是椅子厂家收的,他们只是提供协助,价格是走遍最低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