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教授姚洋称5000元是高收入,个税不能再低了!全国靠这么点死工资的人纳税,多少高收入人群却偷税漏税?记得多年前出差江苏某发达城市,到超市买两条烟,售货员不给开发票,我质疑哪怎么证明这烟是你们的?她顺手拿起圆珠笔,在烟盒上划了道线。作为标志。让我目瞪口呆!可见,我们的税收还要好好研究一下。要普惠大众!多查查高收入老板交税了没有?
舟山8家公司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舟山#
2023年2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发布了一批公告,将(拟将)舟山金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并公布失信信息。
舟山金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或被所辖税务机关查证确定走逃(失联),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已被公安立案侦查,暂不给予行政处罚,或已被人民法院判处罚金,不再处以行政罚款。例如:
舟山金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在2020年1月至2022年6月期间,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629份,金额6143.56万元,税额798.66万元;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42份,金额4119.15万元,税额535.49万元。税务处理处罚:实际控制人陈某某已被营口某公安局立案侦查,暂不再对其处以行政罚款。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为虚开税额10万元以上,但对于虚开税额较小,具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可以在审查起诉阶段争取相对不起诉的结果。例如:
1.1.案例一:徐某甲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1.2.案号: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舟定检二部刑不诉〔2020〕141号)
1.3.简要案情:浙江A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甲,向宁波市北仑B有限公司购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份,价税合计150万元,税额共计217948.72元。
1.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徐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较轻,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徐某甲不起诉。
2.1.案例二:赵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2.案号: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舟普检刑不诉〔2021〕4号)
2.3.简要案情:赵某某系舟山市A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从淮安3家公司虚开江苏增值税专用发票27份,票面金额为2444919.3元,税额为220042.7元,价税合计2664962元。
2.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赵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较轻,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赵某某不起诉。
对于虚开税额较大,甚至虚开税额巨大的,可以争取缓刑的结果。例如:
1.1.案例一:王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1.2.案号:浙江省嵊泗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0)浙0922刑初31号
1.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单位青岛A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税额数额较大(税额1449750.58元),被告人王某某作为被告单位的实际经营者,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罚。被告单位青岛A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已转出抵扣税款,考虑到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可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提出的相应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公诉机关对提出的量刑意见适当,本院予以采纳。鉴于被告人王某某系初犯,在被司法机关取保候审期间能遵纪守法,确有悔罪表现,也不致再危害社会,并综合全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可适用缓刑予以考验。......判决如下:被告单位青岛A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被告人王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1.案例二:王某甲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2.案号:浙江省岱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0)浙0921刑初54号
2.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浙江A计算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已被判处刑罚,被告人王某甲作为A公司单位犯罪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税额9306735.35元),且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甲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减轻处罚。被告人王某甲归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退出违法所得,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甲作为单位犯罪被追究责任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不应当判处罚金刑。公诉机关建议对被告人王某甲并处罚金刑的量刑建议不当,不予采纳。......判决如下:被告人王某甲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舟山头条#
问题是我开的全电发票,山东,江苏,深圳有些客户说没有公章,假的要投诉我,我那无语
天铭计算机科技全电发票上线,全电发票的开票流程,建议收藏!#财税知识 #财税 #财税干货
老税票赏鉴#头条# #财经#
1972年,江苏省财政厅税务局,统一税收入缴款书。
交款单位:造币厂。
税率:10%。
金额:227.25元。
解释一下座商,可以理解为就是开店的办厂的。
在4s店等着签合同,说是安徽江苏等地有开票限价,蜂鸟最低30 可有这个说法?
近日,江苏常州,一名女老师在上实验课时,为了给学生真实的体验,将自己的结婚金项链拿了出来,作为实验样品,并且还拿出了自己当初购买金项链的发票,不得不说老师为了让学生记住所学的知识太舍得出去了,这节课还真是有点贵啊!
我们一起来分析:
老师的举动让很多人感到意外,竟拿自己的结婚项链做实验,不小心可能很容易被损坏的,相信这位老师也想到了。为了让学生们能够深刻的记住这节课的知识,实践带来的往往比看文字更实在一点,学生们也会很容易记住所学的,毕竟老师付出了一条名贵的金项链。
学生们看到也很不可思议,有多少老师敢这么做的,当时学生们一定认为是假的,当老师把发票拿出来,估计学生们都惊呆了!这节课也必然学的扎实,如果不把这堂课学好,怎么对得起老师的付出啊!
@娱乐弓长章 老师们为了学生也是拼了,曾经还有老师拿自己的结婚钻戒做实验的,这又一个拿结婚项链来做实验,下一个老师不知道会拿自己的什么做实验。当然这都是老师们自愿的,为了给学生提供一个真实有效的实验,不得不说老师真的很伟大,值得我们每一名学生敬佩,最好不要辜负了老师的好意。#老师带结婚金项链让学生做实验# #常州头条# #极致观察#
江苏医惠保的大坑,自费金额远超免赔额,却赔不到钱,江苏医惠保的大坑你注意到了吗?
有朋友今年发生医疗费用,发票费用8万多,自费7万多,远超免赔额医保范围内1万和医保范围外2万,可是提交江苏医惠保理赔后只报销了800多,究竟为什么呢?
从江苏医惠保的宣传来看,肯定是觉得免赔额虽然高,但是如果费用超过免赔额,还是能赔到的。首先是公立三级医院,其次办理门特,门特也报销了部分费用,这个在大众了解就是说明自费费用多,肯定能在医保范围外支出可以报销到的。可是没想到江苏医惠保会把这部分金额作为医保范围内自费费用,直接扣除掉,一分都不报。
给宁惠保点赞,按照保障范围理赔的清清楚楚,幸好也买了宁惠保,虽然免赔额比江苏医惠保高,但是同样发票资料,赔了2万6千多,跟初始计算预期一致。
买惠民保预期有高免赔额,但是不能像江苏医惠保这样把自费医保外费用算作医保范围内自费费用啊,太无语了。
江苏医惠保,想说爱你不容易
血泪教训:不要因为江苏医惠保医保范围内免赔额只有1万而只买江苏医惠保。
#南京# #南京头条# #江苏#
不是在第三方开票软件里面开吗?比如航天。怎么到电子税务局里面开。所在地江苏
淮安17家公司因虚开被确定为失信主体,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淮安#
2022年11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发布了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淮税一稽送达公告〔2022〕01066号),以公告送达的方式向涟水县保某商贸有限公司等17家公司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涟水县保某商贸有限公司等17家公司存在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被所辖税务机关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17家公司中,有一大半是纺织类公司,虚开的金额从170多万元(税额20多万元)至5700多万元(税额980多万元)不等,例如:洪泽龙某纸制品有限公司,在2015年3月10日-2015年12月31日期间,在无实际业务的情况下,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93份,金额合计5768.81万元,税额合计980.70万元。税务处理处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为虚开税额10万元以上,但是,对于虚开税额虽然超过了立案追诉标准,具有自首、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积极补缴税款,属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在审查起诉阶段争取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例如:
1.1.案例一:曾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1.2.案号: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淮检二部刑不诉〔2020〕5号)
1.3.简要案情:曾某某经他人介绍让淮安市淮安区B纺织厂和涟水C织造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12张,价税金额合计1214674.96元,税额合计176491.21元。
1.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曾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曾某某不起诉。
2.1.案例二:江苏A仪表厂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2.案号: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金检刑二刑不诉〔2020〕17号)
2.3.简要案情:江苏A仪表厂有限公司通过他人,从黄山B自动化设备销售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6份,价税合计1865600元,税额271010.08元。
2.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犯罪嫌疑单位江苏A仪表厂有限公司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补缴税款等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江苏A仪表厂有限公司不起诉。
对于虚开税额较大的,可以在法院审判阶段争取缓刑的结果。例如:
1.1.案例一:沈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1.2.案号: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0)苏0826刑初315号
1.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人沈某某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多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较大(税额人民币1647539.46元),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沈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沈某某犯罪后能够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沈某某已退清违法所得,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对辩护人所提“被告人沈某某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请求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经查属实,根据被告人沈某某辉的犯罪行为、认罪悔罪态度等情节,可以对其适用缓刑,该辩护意见成立,本院予以采纳。......判决如下:被告人沈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2.1.案例二:王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2.案号: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0)苏0830刑初392号
2.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单位江苏A公司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较大(税额1413290.75元),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告人王某某系被告单位江苏A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被告单位上述犯罪行为决策、指挥与具体实施,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告人王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对被告单位江苏A公司及被告人王某某依法均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单位江苏A公司及被告人王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均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被告单位江苏A公司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判决如下:被告单位江苏A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被告人王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不起诉#
#淮安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