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说吧,欠银行钱的话,看得起你每年送你15天牢饭,看不起你直接给你失信限高上完了事,这样最多影响一下生活便利。你爱还还。银行的弱担保案子大都这样
执行和解中的小“陷阱”
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无法一次偿还所有债务,往往会以执行和解的方式分期还款,因被执行人偿还能力弱,需要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人或担保物,这时候担保人介入的方式是个关键点。一般分两种方式:1、对该债务进行担保。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法院可以在债务承担范围内执行担保人的财产,而不能追加担保人为被执行人。2、担保人自愿加入债务,自愿为被执行人偿还债务。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那么法院可以直接追加担保人为被被执行人。
二者区别甚大,第一种情况,只能执行担保人的财产而不能采取限高纳失等等强制措施。第二种情况,则可以采取针对被执行人的所有措施。
所以,无论你是申请执行人还是准备担保的,都要了解清楚其中的区别,免得掉入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