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跑可耻!就为了门票偷偷翻墙吗……”,山东泰安, 有网友拍到泰山景区多名游客深夜从万仙楼处翻门进入。
网传的视频画面显示,在晚间时分,多名游客攀爬栅栏翻进门内,但是现场监控视频全部记录过程。
目前,泰山景区工作人员回应称,景区内都有监控,像这种情况肯定能拍到,会进行追责,情节严重者将联系执法部门介入。
(素材来源于极目新闻,笔者稍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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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去旅游景点游玩,付费旅游天经地义!文明旅游都提了多少年了,但是有些人还是为了贪小便宜做出这种举动……
对此,视频曝光之后,引发网友热议,有人表示游客的行为可以理解,甚至原谅“人太多,免费票预约完了,只能逃票。”“下不为例,不要追究,就是去爬个山,又不是蹭吃蹭喝的!”
但是,也有网友表示,“不是免票吗,怎么还翻栅栏呢”,甚至对此要追究法律责任!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该如何评价这些游客的行为?
第一,这些游客偷偷攀爬栅栏潜入景区内,不仅不文明,而且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实际上,对于这种翻墙、逃门票的行为在某些景区可能很常见,也可能有很多人存在误解,比如说很多网友存在错误的言论,认为只是贪小便宜的小事情,甚至认为游客举动情有可原。
但是,不管怎么样,是因为门票有限,还是因为贪小便宜?究其实质,逃门票就跟某些大货车司机强闯高速关卡的行为类似,就是典型的盗窃行为。
首先,从法律关系的角度来讲,按照《民法典》的解释,门票视为景区的向游客发出的要约形式,游客购买门票进入景区视为要约成立,景区的管理条例视为要约条件,只要游客购买门票进入景区,游客必须无条件服从景区的管理,当然景区也必须按照规定保证游客人身安全。
也就是说,本事件中,这群游客选择逃票进入景区,等于没有与景区签订买卖协议,不能享受景区对游客人身安全的保证、服务,最多是出现问题后果自负,对游客本身也是存在安全隐患的。
其次,就逃票的性质来说,就是通过隐秘的手段,逃脱应当支付门票费用的责任,事实上就是盗窃行为,很有可能已经涉嫌违法犯罪。
事实上,盗窃行为首先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道德,其次也涉嫌违法犯罪,对于盗窃行为,轻则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面临的是行政拘留、罚款等法律责任;并且,对于盗窃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就触犯了《刑法》,涉嫌盗窃罪,要判刑的,面临的是有期徒刑。
具体到本事件中,目前景区工作人员也表示,已经有监控记录整个作案经过,要对这些游客追责,那么显然,对于情节较轻的,景区有权要求补缴门票,如果情节较重的,有可能涉嫌违法,甚至构成犯罪!
从上述分析可知,逃票行为看似贪到小便宜,不过没有门票就没有保障,对游客本身不利,对景区同样不利,希望大家认真汲取,现实生活中因逃票发生意外状况,无法赔偿教训!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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