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犯罪成本还是太低了。这种消费欺诈开庭,就得叫负责人法人一辈子完犊子(光信用没有用)就没人敢了。
雷神看法优质社会领域创作者吉林,长春。王女士花了130000元买了一个车位,买了之后闲置了3年,3年后她想停车,却发现停车场禁止她的车位停车,她要求他们给个说法。他们却表示:他们没有义务管这件事情。 王女士买了一套房子,当时买房子的时候,车位有活动,可以13万元买一些比较好的车位,靠近出口,而且方便停车的。 当时王女士心想,反正家里有车,如果没有车位,后面搬进新房,停车会比较麻烦,于是她就花了13万买了一个车位。 买了车位之后,由于当时的停车场下面没有通电,也没有装修,所以暂时使用不了,而王女士也没有搬进新房,后来就没怎么回新房这边,所以她也没有理车位这件事情。 时间一晃就是三年,这三年王女士都没怎么过来新房这边,后来了她再次来到新房跟前,发现地下停车场,有车进出。 王女士心想,这停车场估计已经装修好,并且可以正常停车了,于是她便去看看自己的车位。 @雷神看法 当时她本想着,有车位停车之后,就入住新房,但是她来到车位之后,她傻眼了,发现自己的车位根本就不是车位,而是一条消防通道。 但是王女士记得很清楚,当时自己买的就是这个号的车位,可当她来到这个车位跟前时,地上的标号已经被抹掉了,不过墙上的标识还在。但是旁边竟然贴着一张纸:C232号禁止停车,否则后果自负。 对此王女士甚是疑惑,明明自己买的车位,怎么就会被禁止停车? 于是她赶紧找停车场了解情况,而停车场的人也给出了说法,说由于这个车位正好是消防通道,如果停车的话,就会导致通道堵塞,所以取消了该车位。 王女士觉得既然取消该车位,那么给自己调换一个车位也可以了。然而后面停车场的人的态度让她接受不了,因为当王女士提出要换一个车位时,虽然他们也表示同意,但是到底是换哪一个车位,他们迟迟没有给出一个说法。 眼看就要搬进新房了,而车位的事情还没有解决,于是她又找到了停车场的人。当时他们倒是说出了有一片地方的停车位可以换。 王女士便指着那里其中的两个车位,说这两个车位随便一个车位都可以,然而,他们却说这两个车位都不能换,因为他们的价钱比13万的价钱要高出很多。 既然自己提出的车位不能换,王女士只好把决定权给了停车场,要求他们给出自己一个车位,谁知道后面的事情又是迟迟没有给出答复。无奈之下,王女士只好找来了调解员。 她跟调解员说,既然这么长时间都没有给她调换一个车位,那么退还她13万买车位的钱也可以。 然而面对王女士的诉求,停车场的人却是这样的态度:不管是问哪一位工作人员,要不就是不知道不清楚,要不就是回复他们没有义务管这件事情,要不就是直接不理王女士他们。 对于他们这样的态度,王女士也是很无可奈何,于是她堵住了负责人,非要他给出一个说法。 负责人只好给了王女士一张申请表,要求她把诉求填上去,然后他再申请处理的方案,王女士提出了退款的要求。 而他们给出的处理方案却是不能退款,至于调换哪一个车位又没有给出方案。于是王女士决定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王女士已经买下了这个车位,现在面对无法停车的状况,她提出退款的诉求,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个是否会得到支持? 一、 王女士买下这个车位,便和停车场构成了合同关系,她已经履行了支付的义务,那么停车场就应该履行提供停车位的义务,而现在停车场不提供车位,也不退款,原来的车位又成了消防通道,这种情况属于停车场违约。 《民典法》第577条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现在既然王女士的停车位变成消防通道是停车场一方违约,那么他们就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需要给王女士调换一个车位,在不能调换的情况下,应当承担退款的违约责任。 二、王女士在买车位的时候,停车场并没有说明白当时的车位处在消防通道上,然后出现问题之后又是不退不换的态度,很明显这样的行为是存在欺诈行为的,这样的民事行为是可以撤销的。 《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变更或者撤销。 因此停车场将消防通道当车位卖给王女士,是存在欺诈的行为的,王女士得知车位是消防通道时,可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内,要求撤销该合同,并且要求其还车位费全款以及3年间所产生的利息。 所以王女士提出退款的诉求是可以得到支持的,王女士也应当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实业主在买房和买车位时,一定要注重协议的重要性,在协议约定时一定要明确其中的内容,这样才能避免以后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所买的车位变成消防通道,并且还不退换的行为,您有哪些看法?#法律热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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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让你不守信用欠款呢……法院不可能开庭前不通知被告就宣判的!
英明果断阳光Pq浦发银行信用卡最坑 总欠款49000,因为起诉的时候没有收到通知,没有出庭,导致直接判了79000,还强制执行了,直接冻
遇上老赖不给钱,到底该怎么办?我也头痛
这两个老赖是其中欠我钱之一,2018年找我拿货一直欠着货款不给,最开始一天拖一天,后面是一个月拖一个月,后来直接电话不接微信不回,直接跑路找不到人。
实在没办法,起诉法院,2020年1月13日立案受理,到开庭当天只有我去了,对方未到庭参加诉讼。最后法院支持我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实际存在,要求被告按期向原告履行付款义务,也就是我赢了。
中途又等了几个月,对方一直不理不睬,又立案受理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大家都知道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可能存在执行不了的风险,执行不下去,也就是我拿不到钱,
时间都过了一年多反正我一分钱没拿到,还跑了好多路,赢了官司没钱收,还给了一些诉讼费。这些老赖钻法律空子,他知道自己名下什么财产都没有,法院也执行不了,经济案就是这样,又不付刑事责任,他还是仍然在外面逍遥自在。
我遇上这两个老赖是真的老赖,也差业主钱,带着业主装修款跑了,业主也在找他。也不知道差多少人钱,有多少人起诉他。
做实体店就怕遇见这种没信用的人,开始给自己吹牛逼的很。后面人影都找不到,幸幸苦苦挣点钱都填这个窟窿眼了。这几年碰见这种人太多了,只有吃一亏长一次记心。
做实体到底有多难?有幸酸……
给欠薪老板送达开庭通知,惊心动魄的一幕。
就刚才,8点半,到一家公司送达开庭通知。之前联系过这个老板,电话打通后,他不承认他就是本人。
今天一早我们就到了他公司门口。上去敲门,怎么也不开,抬头一看,按着好几个摄像头。
这装备,我们在门外,他们在里面就看到了我们。当然是不开了。
没有办法,我们三个人就在外面,找门牌号,打算贴告示。
出现一个问题,劳动者提供的门牌号跟公司门前的门牌号不上。
劳动者是根据公司企业信用代码上所标注的地址门牌号,是153号,但现场公司门口是193号。
是公司改了门牌号?还是其他问题?但现在必须以官方提供的企业信用代码上的门牌号为准。
那么今天先这样吧,我们开车就走了。
忽然,看到劳动者骑着电动车追了上来,一边用手做着手势。
我们停下车,劳动者气喘吁吁地说,欠薪老板来了,刚开着车到了公司门口。
我们调转车头,回到公司门口,刚好看到一辆奔驰车停下。
我们拿着材料走了过去,老板看到我们穿着制服,刚出车门,马上又钻了回去。
我们这个时候就站在了他的车门口边了,他发动车,想溜掉。
巧不巧的,我们刚才停车停地急了,不太规范,刚好把他的车给挡着了,不太容易倒出去。
他在车上乌拉半天,开不出去。车就横在了半中央。
没法,他只得下来,懊恼地,气愤地。
这个时候,周围就有不少人过来看热闹了。他不能再说自己不是自己本人了吧?毕竟他的公司在这里。
我们递过去材料,他无奈地只得签了字。
为机灵睿智,反应迅速的劳动者点赞。
讨薪路上,理直气壮,不卑不亢是劳动者该有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