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想找我帮忙给他担保贷款,我没答应,结果他开始哭诉,说什么我小时候是他看大的,家里的好东西不舍的吃都给我吃了。结果现在让我担保一下都不可以。
然后他说不给担保的话那就借30万块钱给他用。
我说我也没有钱,最近二年经济形势不好,没赚到钱。
至于担保的事情,我之前给另一个亲戚担保过,但是他拖了很久才换上,差点扣我的工资。从那之后我就发誓再也不给任何人担保了。
所以我是不可能再担保的,万一出了问题,亲戚也做不成了,我还得替他还钱,咱找这个麻烦干啥呢。
大家评评理,我不给担保的做法对吗?
请问雇主担保给了一笔费用后,在实实在在为雇主工作的时候,是有工资拿的吗?
阿丽在温哥华35岁-50岁的朋友如何移民加拿大,移民之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