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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用贷款漏洞(贷款漏洞口子真的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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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村子里的村民们,万万没想到的是,每个人身上竟然都背上巨额貸款,却不知道啥时候貸的款,但银行却表示,手续合理合法,币须还钱。

于是,村里一名大妈表示,原来儿子准备要结婚了,想要给儿子买一套房子,可是,来到银行办理貸款手时,却发现貸不了款。而银行工作人员却表示,之前貸了一笔60万逾期了。这时大妈却被吓傻了,她连貸字都不知道怎么写,而且一分钱都没有拿到,怎么会逾期?

银行信用贷款漏洞(贷款漏洞口子真的假的)

此时,大妈回到村里把貸款的事情告诉村里人,而村里人纷纷来到银行查询,没想到的是,每个村民身上都有一笔貸款,金额都是几十万。而部分村民的貸款都逾期很多年了,还被列入了黑名单。

而貸款村民的年龄都是事50岁到60岁的老年人,他们表示自己活了半辈子,银行都没有去过,不知道这笔貸款是谁貸的。

得知此事的村民纷纷表示,身为农民工的他们,每个月收入才几百元。连几万元都没有见过。然后,村民们看见报告上的信息,却发现所有的貸款,都是在同一家银行貸款。

于是,村民们一起来到银行寻找答案,而银行的工作人员表示,经过查询,发现貸款单上都有村民们的签名,说理貸款的手续是合法的,让村民们要按时还款,否则就属于违规,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听完银行工作人员的话,这时村民火冒三丈表示,要求工作人员拿出当时的貸款的资料,可工作人员却表示,资料是属于内部,暂时无法提供。

这时,工作人员表示会马上向上级反映,让村民们等待通知结果就可以了。但村民们要求银行在今天一定要给出答复。

过没多久,银行调查组的负责人来到现场,以为可以帮忙解决问题,但是负责人却表示,当时办理貸款的员工离职了。如果要查找当时貸款的细节,还是有点难度。

村民们听到负责人说出的话,村民非常愤怒。随后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让所有村民们回家耐心等待结果。

然后,经过调查,发现大部分村民貸款时,在本人签字时的笔迹不一样,如果笔迹不一致是怎么放貸的?

但是,按照正常的银行貸款流程,不仅需要本人签字,而且本人要到达现场和核实身份,而大部分村民们连银行都没去过,别说去貸款了。

由于涉及人数以及金额比较多,这件事情就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认真调查事情的来龙去脉。

蕞后,经过相关部门的调查发现,没想到,是银行的职员利用职务之便牟取利益,用违规的方式进行貸款,已经把这名职员进行处罚,而且删除了所有村民的黑名单记录,貸款的金额也无需偿还。

有网友表示,一个农民没有抵押怎么样可以貸到几十万呢?还有网友表示,要保护好自己身份信息,不要随便签字。

在我看来,银行内部存在很大的漏洞,要貸款的人都没到场,貸款竟然会批下来,而且貸款人一点都不知道貸了这么多钱。

希望银行加强对员工的培训,貸款审核流程要多人在场,避免再次出现这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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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这个词会不会成为热搜词或反感词呢?近些年,老百姓将全部积蓄甚至背负巨大债务购买了房产。意外的是,钱交了,与银行贷款合同也签订了,而交房却遥遥无期。若此事在全国成为普遍现象,说明行业监管存在重大漏洞。房贷一天不交都会产生逾期记录,而房子晚一年不交付,也未看到有何制裁的措施!这是严重不对等的!

#取缔网贷你同意吗# 无需取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要加强对网贷的管理, 使之更加规范,充分发挥网贷便捷,快捷,手绪简化等优势,切实堵住学生贷,多头贷的漏洞。一个新事物的开始,伴随着制度不健全,操作不规范的问题随之而来,不可因噎废食,在发展中求规范求健全,到成熟平稳运行。

银行管理存在漏洞!应该有一个程序可以让客户确认存单真伪的验证手段!在银行的上班时间和营业场所柜台,经由银行工作人员从值班窗口出具的单据,理应有银行承担一切责任!无论工作人员是否作假都是银行自己内部的管理问题,不能把责任推给客户!如果银行不承担责任,那么全社会向银行的贷款都可以不还了,因为都是银行业务人员经手办理的!

大兵叔叔律师 优质社会领域创作者

浙江义乌,一男子将400万元转入某银行卡,随后就在柜台办理了一年的定存,柜员给男子出具了一张400万的存单。一年到期后,男子来到银行取款,可是却被告知存单是伪造的,男子顿时傻了眼。 朱先生通过他人转到自己银行卡400万元,这笔钱转进来当天,朱先生就到银行柜台办理了一年定存业务,利率是3.3%,一年到期后利息为13.2万元。 存款到期后,朱先生拿着存单到银行取钱,结果却被柜员告知存单是假的,无法支取,朱先生感到不可思议,自己都是在柜台办理的定存手续,怎么会是假的,那么自己的400万元去哪了,随即,朱先生立即报了警。 警方经过调查还原了事发经过,原来,银行的会计主管安排经办柜员在为朱先生存款的过程中,私自将办理定期存款的400万元存入他人账户,并将伪造的存单从柜台窗口递交朱先生。 随后,银行的会计主管以及经办柜员分别被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被判刑。 朱先生认为,这笔存款业务是在银行的营业场所、工作时间,由其柜员具体经办,并在营业窗口递交储蓄存单给自己,柜员办理业务是履行职务行为,无论存单是否伪造,对自己而言,这件事情和自己没有任何的关系。 退一步讲,就算经办柜员向自己出具虚假存单,也是由于银行疏于管理造成的,其工作人员构成犯罪,不能成为银行免责的理由,于是将银行起诉到法院,要求偿还400万本金和95万余元的利息。 银行反驳称,朱先生所称的400万没有办理定存业务,银行也没有收到过这笔钱,柜员和会计主管的行为已经被认定为犯罪,并非职务行为,所以,本案不存在储蓄存款合同关系,银行不应当因单位职工的犯罪行为承担合同违约责任,因此请求法院驳回朱先生的诉求。 那么,朱先生的这笔损失,到底是要找柜员和会计主管索要,还是要银行承担? 对此,既然银行不承认双方之间是一种储蓄存款合同,那么就要看双方是否成立合同关系以及银行方是否承担责任。 本案中,朱先生到银行的营业场所、营业时间,亲自办理储蓄存款业务,并从该社的业务窗口收取储蓄存单,其有理由相信款项已存入银行,双方之间形成储蓄存款合同关系。 该存单虽系伪造,但普通储户无法辩别,朱先生的资金未按定期存款操作流程存入定期账户而转给他人,系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造成的,朱先生并不知情,该转账后果不应由朱先生承担,所以储蓄合同合法有效,银行应当按约承担存单兑付义务。 存单到期后,银行方以本案涉嫌犯罪为由拒绝兑付,并非因为朱先生过失导致,因此可以继续按照存单约定的年利率3.3%继续计算存款利息。本案存单涉及的其工作人员等人的犯罪行为,银行方在承担本案责任后,即取得相应的刑事追赃受偿的权利。 最终法院判决银行承担400万元的返还责任,同时支付一年的利息13.2万元,并继续按照3.3%每年的利息支付到实际给付之日止。 其实,谁能想到在银行柜台办理的存单储蓄业务,也是从柜台里拿到的这个存单竟然是假的,说实话太不可思议了。 当然有人说这种情况只有一种可能性,就是银行工作人员提前做好了假的存单,联系了朱先生来办理存单,故意把提前准备好的假存单给朱先生,这样看起来一切都像是真实的,朱先生也不会发现,即便发现也是一年之后的事情了。 不过,银行工作人员的胆大妄为,最终让其承担了刑事责任,虽然银行代为赔偿了损失,这笔账银行还是会追偿的。 ————————————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律师来帮忙# #头条创作挑战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