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的信用呢?当初合同是怎样签的,就要怎样做吧!在利益面前信用都不要啦!
21世纪经济报道预约爆了,要等8个月!有银行慌忙开会讨论
【#男子欠银行几十万去世法院判无需还#:亲属全放弃继承遗产】近日,浙江义乌。何某生前离婚,已经完成财产分割,一名未成年的儿子则被判给了前妻。2019年8月,何某和某银行签订了信用借款合同,贷款20万元,结果同年10月何某突发疾病死亡,部分借款本息没有偿还,随后债权人将他的儿子和父母列为被告。第一顺位继承人父亲、母亲、儿子以及第二顺位继承人哥哥均书面声明放弃继承何某遗产。法院审理后最终判决指定市民政局为遗产管理人。据统计,目前何某的债务大概有几十万,都是用信用从银行获得的贷款,名下没有任何汽车、房子等不动产。“债务人主要是银行,我们处理完毕后,如果没有财产可以执行,出具相关文件银行就可以有法律依据对贷款进行坏账处理,后续不会对孩子和老人再有影响。”民政局希望债权人2月底申报相关债权,3月6日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网页链接
1.应看诉讼时效
2.应看当事人双方的购房与卖房意图。
3.20年前的事,现在的法律是否适用?
4.在没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前提下,所有合同都合规合法,应以当事人买卖出发点为基准,判断当事人心理,是否有间接恶意?
5.1998年当年的7万元,是否能与今天的240万元相抵?物价,货币是否有贬值考量。
充满元气的传递正能量农村卖房以后遇到拆迁,后悔不卖了,合同有效吗?